文本内容: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区号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并由乙方与原房屋业主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原房屋业主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房屋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原房屋业主履行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转让后房屋现有的装修、内部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房屋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先向甲方支付转让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腾让房屋并交付钥匙,甲方应向乙方交齐水、电在乙方接手之日起之前的所用费用;甲方应交予乙方原房屋签订合同等相关证件;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甲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转让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见证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转让方)乙方(承租方)丙方(见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