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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管室管理制度学校保管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财物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服务原则,现制定保管制度如下
一、保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管理能力,做到坚持原则,执行规定,热情服务,保证供应
二、保管人员不得自购自管,货物进库必须有送货人签字,同时要认真检查质量,清点数量,查阅要据,核算价格坚持做到“三不收”,即.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不合格不收;手续不符不12收
三、货物进库验收后必须及时开具入库单,随同发票交给会计报销
四、认真管好各种用品,做到堆放整齐,安排有序,修旧利废,防止浪费,同时要做到五防防潮、防霉、防蛀、防盗、防火
五、领出货物坚持按手续办事,文具纸张备课薄等正常教学用品,由领取人在包干定额范围内按实际需要领出,并及时填好“领物登记册”
六、凡属电器、五金、劳保用品、水瓶、面盆等生活用品及正常供应物品,必须填写领物单经总务处分管同志签字后方可领出,并须同时进行登记
七、属学生代办项目,必须专项登记,学期结束前,汇总会计室,以便结算学生代办费
八、建立健全保管帐册,做到帐表相符,按月盘点,当月结算,要及时做好报表,报会计室核对
九、每学期开学前,必须根据教学需要和物资库存情况,编造进贷计划表,报总务处统一采购,平时需要补购的物品,亦须及时时通知总务处办理,以保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