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河南省电力公司及以下变电站蓄电池设备220kV技术规范书项目名称陈留变电站UOKV项目单位开封供电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二九年^一月0C.蓄电池的充电(恒压)电压值及范围d.蓄电池的充电电流值及范围e.蓄电池的开路电压值及范围f.浮充电压与温度关系曲线g.蓄电池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h.蓄电池运营时正常的充放电周期
1.25c变电站浮充电运营的使用年限
2.
4.22蓄电池的各项技术标准按以上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应参照IEC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执行实验
33.1出厂实验蓄电池应逐只进行出厂实验、实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出厂实验合格证
3.3实验项目出厂实验项目见下表(但不限于下表项目)出厂实验项目表序号实验项目出厂实验110h率容量实验V2浮充电压偏差值测试VV3放电特性曲线测试4开路电压测量V5安全阀压力实验VV6内阻测试7连接条压降(电阻)测试V技术服务和工厂培训
44.1技术服务
4.
1.1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进度规定,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献上份,但不限于下列文献资料1)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2)单体蓄电池重量及组装后蓄电池荷重(公斤/平方米)3)单体蓄电池外形尺寸及组装后蓄电池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方式4)本组蓄电池的有关出厂实验记录5)产品合格证
4.
1.2技术服务
4.
1.
2.1卖方应派出纯熟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营
4.
1.
2.2现场调试阶段,卖方人员对设备的对的安装、使用和实验给予技术讲课,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协议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长任何费用
4.
1.
2.4由于卖方的错误指导或建议所致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4.
1.
2.5在接到买方告知后,卖方虽经努力改善,但仍不满足协议规定,则买方可按协议解决或更换这些设备,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当蓄电池出现断格等严重情况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告知的24小时内予以更换解决
4.2工厂培训买方可根据需要指派负责蓄电池运营、维护的2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工厂接受为〜期3天的培训在协议生效后2周内,卖方应提供一份具体的工厂培训计划给买方培训计划应涉及培训时间及课程内容安排,经双方商定卖方应提供培训用技术资料及工作场地工厂培训的有效期为自协议自行生效后至设备供货至现场设备供货至现场后,工厂培训可根据需要改为现场培训质量保证和实验
55.1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含卖方外购件)均符合招标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5.2质保期
5.
2.1质保期从现场验收合格后起算18个月在质保期间内,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外,产品实行终身维护,蓄电池在厂家承诺使用寿命内,因自身质量问题,出现跑酸、漏液、外壳开裂、短路、开路等情况的,厂家应免费维修
5.
2.2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问题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导致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1.3实验
5.
3.1工厂实验在设备交货之前,由卖方在厂内进行项目实验假如用户需要,可参与工厂实验验收
6.
3.2现场实验现场实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买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拟定,现场具有实验条件后,买方告知卖方技术人员到场参与设备调试买方应配合卖方完毕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并且与一次设备配合进行验证性实验现场验收
66.1卖方负责将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地点,买方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设备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
6.2在双方人员见证下,开箱验收在现场进行,若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与协议规定不符或损坏,由卖方解决,尽快满足协议规定,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投标人需响应的其他资料7以下各附录表由投标方提供附录A供货业绩产品型号产品供货数协议签订时序投运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量间号合计注
(1)投标人按照电压等级110kV、220kV及以上分两张表格提供供货业绩;
1、表中空白部分由买方(供电公司)根据工程实际填写
2、特殊技术规定只填写不同于通用部分的技术规定,对没有填写的以通用技术条件为准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110KV陈留变电站
2.2项目单位开封供电公司
2.3工程规模直流系统电压220V蓄电池组数1组蓄电池型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蓄电池容量300(Ah)每组蓄电池个数104(只)蓄电池运营方式浮充电方式安装方式主控室组屏______________单只电池额定电压2V单只电池浮充电电压
2.23-
2.27V单只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2.只-
2.40V注以上3项若单只电压不是2V,请对有关参数进行修改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W3mA/Ah10h放电容量300Ah
2.4有关工程附图附图A变电站直流系统接线图技术条件
33.1使用条件
3.
1.1安装地点室内组屏安装
3.
1.2海拔:不超过1000m周边空气温度-1045℃〜
3.
1.4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
3.2运营条件
3.
2.1变电站电压等级110/35/10kV
3.
2.2额定频率50HZ充电装置重要技术规定4附表2重要技术规定序号项目招标人规定投标人响应125℃时蓄电池浮充寿命年2蓄电池气体复合效率%983外壳材料阻燃材料4每月自放电率%3%河南省电力公司及以下变电站蓄电池设备220kV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项目名称陈留变电站UOKV项目单位开封供电公司5密封工艺胶封6电池开路电压差(mV)W307单体电池额定电压(V)28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V)9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V)10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mA)1C以下11蓄电池均衡充电电流(A)
0.1CA—
0.25CA以下12蓄电池均衡充电时间(h)1013蓄电池开阀压力(kPa)10〜4914蓄电池闭阀压力(kPa)1〜1015蓄电池内阻()与实测值偏差W±10%16蓄电池间连接条电阻(Q)
0.0000217正极板厚度(mm)
23.5单体蓄电池外形尺寸(mm)18170*106*330注该技术响应表由厂家填写,并随标书一并提供5投标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表A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重要用途123附表B技术条款、技术参数变更表变更位置变更内容序号变更理由专用(通用)条项原表达变更后表达123456单位盖章年月日投标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6附表A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重要用途123附表B技术偏差表(投标人填写)序号项目相应条款编号招标书规定偏差备注注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应与本招标书规定的规定一致,如不填写技术偏差表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招标书的规定
2、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的填写技术偏差表
11.1一般规定
1.
1.1对提供设备的投标人的资质规定见招标文献商务部分
1.
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献在内的招标文献阐述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献所规定的规定,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献规定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具体的技术偏差
1.
1.3本招标文献正文提出了对蓄电池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规定有关蓄电池的包装、标志、运送和保管的规定见商务部分的规定
1.
1.4本招标文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定,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足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献的产品本招标文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规定较高的标准执行
1.
1.5假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献的规定
1.
1.6本招标文献将作为订货协议的附件本招标文献未尽事宜,由协议签约双方在协议技术谈判时协商拟定
1.
1.7本招标文献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献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
1.8本招标文献技术规范中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献投标人在投标文献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献,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
2.1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
2.2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
2.3具有履行协议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献资料
1.
4.4有能力履行协议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献
1.
4.5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实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查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1.
3.作范围和进度规定
1.
3.1本招标文献仅合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品需求一览表(表1)中所列的设备其中,涉及蓄电池的技术规定,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
3.2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因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用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也许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用必要的措施
1.
4.设计图纸、说明书和实验报告的规定
1.
5.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
6.
1.1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献,均应由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2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图纸资料涉及单体蓄电池重量及组装后蓄电池组荷重(kg/m2);单体蓄电池外型尺寸及组装后蓄电池组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方式、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屏柜总布置图、屏柜安装图等买方审定期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周内,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买方有权对供货设备的卖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长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买方
1.
7.
1.2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涉及认可方修正意见)后,经修改应于1周内买方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CAD文献电子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签字
1.
4.
1.3竣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及生产过程中经买方认可的设计修改告知单等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和对的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
4.
1.4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所有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卖方应免费提供应买方所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涉及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营中便于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5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
5.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其它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规定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其它部分“表2”(技术偏差表)中
1.
5.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6安装、调试、试运营和验收
1.
6.1协议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献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
6.2协议设备试运营和验收,根据本招标文献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
6.3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营完毕后并稳定运营72h在此期间,所有的协议设备都应达成各项运营性能指标规定买卖双方可签署协议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
6.4假如在安装、调试、试运营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因素、分清责任,并按协议相关规定执行技术规定
21.1应遵循的标准按技术规范供货的设备,涉及供货方由其它厂家外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DL/T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国家电网生
[2023]634号《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YD/T99-1996《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规定检查方法》IEC896-2-1996000《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规定和实验方法》DL/T5044-2023《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2.2使用环境条件
3.
2.1安装地点室内安装
4.
2.2海拔:不超过1000m
5.
2.3周边空气温度-1045c〜
6.
2.4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值>95%月平均值>90%
2.3重要技术参数
2.
3.1蓄电池类型变电站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3.
3.2蓄电池组容量10小时放电容量,详见附表
4.
3.4蓄电池数量详见附表
5.
3.5蓄电池使用条件25℃,浮充电运营
6.
3.6蓄电池使用寿命2V,规定2023及以上;12V,规定8年及以上
2.4技术性能规定
2.
4.1选用蓄电池须标明品牌、型号及厂名,应是在电力工业部电力设备及仪表质量检查测试中心按DL/T637T997标准做蓄电池组型式实验合格的,报告在有效期内,并在电力系统所属的发电厂、变电站有一年以上运营时间,具有使用单位证明的蓄电池
2.
4.2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规定〜
2.
4.3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c时的浮充运营寿命应不低于2023o
2.
4.4蓄电池组按规定的实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
0.95C,第三次循环应达成C o1010卖方应提供蓄电池连接条及其附件
2.
4.6蓄电池间连接条、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2.
4.8蓄电池极性对的,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极板厚度应与使用寿命相适应蓄电池正极板厚度不小于
3.5mm
2.
4.9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30mVo
2.
4.10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启动闭合,闭阀压力应在IkPa1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lOkPa49kPa范围内〜
2.
4.11二个蓄电池之间连接条的压降,3L时不超过8mV
02.
4.12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2.
4.13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2.
4.14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80%
2.
4.15蓄电池的密封反映效率不低于95%
2.
5.16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
0.3L电流连续充电16h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2.
6.17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4%
2.
4.18蓄电池在一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2.
4.19制造厂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2.
4.20蓄电池组应有事故冲击放电能力,事故放电期间直流母线电压不低于直流标称电压的90%o
2.
4.21蓄电池制造厂应提供下列参数范围及曲线a.蓄电池的浮充电电压值及范围b.蓄电池的浮充电电流值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