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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会计人员轮岗制度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科内的财务人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二、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三、轮岗的范围财务科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四、轮岗的年限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年,一般应进行轮岗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五、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六、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1.轮岗由财务科长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总会计师、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2.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3、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七、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八、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