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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1.为规范企业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为薪酬核算、绩效奖励、行为考核等提供根据第二条合用范围企业全体职工第二章作息时间第三条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上午09:00―下午18:00(午餐时间12:00—13:00);客服部、推广部和仓储物流部等实行轮班制的部门和岗位上下班时间以部门安排为准(晚班人员晚餐时间18:00-19:00)o
2、休息制度职能部门及设计部、品牌筹划部实行单双休制度;运行部、新媒体运行部、客服部、推广部、仓储物流部实行单休制度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规定
1.企业规定指纹考勤,每日打卡2次,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上下班忘掉打卡,需在一周内填写《考勤异常单》由上级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月补卡次数超过3次以上者,超过次数按10元/次扣款;无打卡记录亦无补卡手续的,单次按缺勤半天计算,全天无记录,则按缺勤一天处理
3.凡因迟到、早退故意不打卡者,一经查实,按50元/次扣款
4.工作时间外出办公,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由上级领导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立案
5.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上级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立案若因紧急任务等特殊状况来不及提前办理手续时,需在出差返回后的第一种工作日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出差手续
6、当月出勤满勤日勺员工,可享有100元全勤奖励若有迟到、早退、缺勤、旷工、请假等行为,不享有当月全勤奖;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不小于15天的,取消当月绩效考核
7、员工未在规定期间内办理考勤有关手续的,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受理第五条迟到和早退
1.打卡晚于规定上班时间记为迟到,打卡早于规定下班时间记为早退
2、企业基于人性化管理,对迟到2次以内(含)且迟届时间不超过10分钟时,可不予惩罚,但迟到不享有当月全勤奖励超过以上规定及|按如下原则惩罚迟到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次;10-30分钟(含)内,扣款20元/次;30-60分钟(含)内,扣款30元/次;迟到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当月持续或合计迟到超过5次及以上或合计迟届时间不小于1小时以上者,计旷工一天,并在企业内进行通报年度合计迟到超过20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协议第六条旷工如下状况视为旷工
1.工作时间无端缺岗或私自脱离岗位超1小时以上者;
2.提供虚假休假证明者;
3、请假未获同意,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未获同意即不到岗者;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或被依法追究责任导致无法上岗的;
5.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6、因工作需要,上级领导安排加班拒不执行或企业组织统一活动无端缺席的;
7、企业规定的I其他旷工行为
8、旷工一天扣除日薪3倍,持续旷工达3天以上的,视为员工自动离职,自离者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所有未发薪资;年度合计旷工达5天以上(含)者,视为严重违反企业制度,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协议第七条加班企业不倡导加班,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毕本职工作确实有加班需求,按如下规定执行
1.加班认定1)因工作需要,由企业或上级领导指派加班的,记为加班,并须填写《加班申请单》;2)因完毕紧急或额外工作任务,而需要加班并获得加班同意日勺;3)企业各运行项目组所属组员,为完毕月度业绩目的而产生日勺延时工作,均不视为加班;4)任何未经提前同意并提交加班单到人事部的加班,一律视为员工自愿行为
2.加班审批流程1)加班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原因、加班时间报上级领导同意后于加班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上报企业领导同意并登记;2)申请加班的I员工,必须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加班无打卡记录,不视为加班;3)加班以整点计算,最低3小时起算(不含规定用餐时间),局限性整点时加班,忽视不计;
3.加班待遇1)职能部门加班,优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补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时,再按照企业规定支付加班待遇仓储部、客服部加班直接按企业规定支付加班待遇2)加班可抵冲当月或后续3个月内事假、调休等,但不可抵冲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3)加班时间在3个月内使用生效,本年度内加班时间须在本年度内调休完,逾期作废第八条调休
1.企业实行调休制度,员工可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安排申请调休,填写《调休单》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
2、若申请跨月调休,只可在相邻两个月内进行,超过不予准许,调休最小单位为半天第四章假期管理第九条假期类别法定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第十条假期规定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清明(1天)、端午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详细休假时间,以国家法定和企业告知时间为准
2.事假1)请事假须提前申请,填写《请假单》经上级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立案,事假无薪;2)试用期员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否则将影响转正考核成果特殊状况,确需请长假须经总经理同意,试用期请假超过5天以上者,试用期对应顺延3)请假/调休不得持续超过5天,月度事假合计不得超过3天,年度事假合计不得超过30天,请假超过规定期间企业有权不予同意,并将影响本年度各类奖金、考核等评估(确有特殊状况,经总经理特批后执行)
3.病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需停工治疗欧I,凭市(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I诊断证明、医生建休单及医院收费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可根据员工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予以病假实际工作年限23年如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如下的为3个月;本单位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23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如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3年如下为9个月;23年以上23年如下为12个月;23年以上23年如下的为18个月;23年以上日勺为24个月2)病假待遇持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助;下同)的百分之五十;持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持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时,为本人工资的I百分之七十;持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3)员工病假期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持续计算,医疗期满后应及时返岗若病假结束仍需继续休养治疗者,超过时间按事假计算,请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者仍不能返岗工作的,企业将有权解除劳动协议
4.婚假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在企业任职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日勺员工,经同意可享有3天有薪婚假(带薪不包括绩效奖金和福利、补助工资)2)申请婚假的员工应在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使用,逾期视为放弃休婚假须提前申请并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请假单》经所在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同意3)婚假须一次性持续使用,再婚人员在本单位就职期间领取结婚证,可同等享有法定婚假
5.产假1)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可享有128天产假(含30天奖励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有证明难产的,增长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长产假15天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有42天产假3)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月享有1天带薪产检休假,超过按事假计算4)符合法定生育的女职工,享有法定待遇;非法生育不享有产假有关待遇5)休产假员工应在产假结束后准时返岗,返岗后企业有权根据实际状况安排调动工作岗位6)女职工怀孕期间,经医生诊断需休假保胎者,提供有关诊断证明后可按病假处理,病假期满,超过时间按事假计算保胎假期超过企业规定的,办理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间不享有一切企业福利待遇7)产假待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保生育保险基金根据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支付即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提交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申请办理待生育津贴结算发放后,企业扣除员工产假期间代缴的社保个人部分后将剩余津贴一次性支付给员工(若员工产假期间已支付个人社保部分,则将津贴全额支付给员工),产假期间企业无需此外支付工资
6.陪产假男性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时可享有15天的带薪(不含绩效奖金、福利、补助)陪产假,陪产假在配偶生产时合用,逾期不休视为自动放弃陪产假须一次性休完遇休息日,节假日不顺延,休陪产假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女性员工结束产假恢复上班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小时哺乳假,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长1小时哺乳时间为便于管理,统一安排晚到上班或提前下班
8、丧假1)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按法定予以1-3天丧假;2)丧假应在亲属去世后7天内使用,逾期无效3)丧假带薪(不包括绩效奖金、福利、补助)第十一条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流程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登记留档
2.请假流程1)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领导审批,交人力资源部登记留档;请假3天以上,除直接领导同意外,还需经企业总经理同意后生效2)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同意,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登记留档3)原则上节假日前后任何人请假、调休不得超过2天,如有特殊状况需请假超过2天以上者,需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4)员工因特殊原因(如临时生病或遇突发事件、紧急事故等)无法提前请假的I,在当日上班后1小时内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阐明状况,并于事后返岗时第一种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3、续假:假期结束需续假者,须在假期结束前提前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申请续假,获批后于返岗的第一种工作日内补办续假手续
4、销假请假员工提前返岗的,应到人力资源部登记销假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第十三条各部门领导负对本部门员工考勤有监督职责及审批权限,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第十四条本制度于2023年10月修订,从2023年11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