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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仲裁协议的作用仲裁协议的作用、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且不得1向法院起诉、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2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以凭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受理、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3仲裁协议,亦称仲裁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定实体法律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其法律特征表现为:从主体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议当事人;二是协议1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协议对仲裁员的选定,实际上在当事人与奋裁人之间形成了授权关系从客体看,仲裁协议的客体为特殊行为,即在发生争议2时将争议提交仲裁人仲裁,以及按仲裁裁决履行义务等从内容看,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即双方3当事人事有同样的权利,也负有同样的义务在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权利,同时,有不得向法院起诉的义务从履行看,具有附条件性若仲裁协议为解决将来纠纷4而达成,则忡栽协议只有在约定的纠纷发生后才有履行之必要⑸仲裁协议的效力范围的复杂性其效力可涉及的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而且包括仲裁员及法院仲裁员在受理争议后,应接受仲裁协议的约束,按协议规定的要求,采用约定的方式,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仲裁权,并作出裁决同时,法院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也不得行使约定争议的管辖权仲裁协议按其外在形态被归纳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合同条款形态出现的仲裁条款;二是以独立形态出现的仲裁协议书,又称为仲裁特约我国《仲裁法》既承认仲裁条款,又认可仲裁特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