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矿长“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定、颁发本矿统一性的平安消费治理制度;提出本矿一通三防“整治目的并组织施行;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本矿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二、矿长是本矿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支持分管平安消费工作的副矿长开展工作,催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
三、负责落实本矿一通三防“整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到位
四、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一通三防“整治工作;
五、组织对严峻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缘故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以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四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备措施不放过)的原那么严肃处理,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展平安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矿后的平安教育和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接到平安监察部门发出的《平安监察意见书》或《平安检查整改表》后,在限期内妥善处理征询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