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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精选篇)10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淌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探讨通过,确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4出租方(甲方)居处地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居处:法定代表人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夫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诚恳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同等协商甲方并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探讨,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甲、乙双方就承包—县—乡—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承包标的甲方全部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晰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供应复印件(附件二)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详细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1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01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全部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精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方法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o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运用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全部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协作乙方根据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依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运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意生产经营管理的须要
六、管护责任在乙方承包运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担当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帮助办理必需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帮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全部,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帮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帮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安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须要开设林区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需无偿供应解决,并帮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担当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接着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接着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接着承包或甲方不同意接着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全部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安排,即80%的份额归乙方全部,20%的份额归甲方全部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全部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接着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全部权转让给乙方⑴林木;⑵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全部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依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依据实际状况,由各方分别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削减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担当违约责任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H^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行抗力导致乙方遭遇损失、合同无法接着接着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行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担当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接着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的确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样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精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承包期限为xxx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方法20xx年共计金额为xx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全部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担当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帮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5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详细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亩,其中林地四至:东南西北,林权证号o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全部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运用权和林权及全部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需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米,坟墓边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夫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帮助解决
4、依据林区建设须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运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全部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假如林业部门出于须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全部
6、如发觉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帮助乙方刚好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主动帮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须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供应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挡清山,否贝力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缘由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赐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须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赐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甲方以实际面积削减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削减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全部
十、乙方运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运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需修复H^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同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6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同等协商、自愿有偿、诚恳守信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全部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亩,共一宗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责任山;北至责任山具体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需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根据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供应乙方的有关状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楚、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敬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全部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运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实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恳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状况和林地的有关状况
(四)乙方的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变更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实力,提升其运用价值,推动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爱护法律规定爱护的宝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安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务,应主动实行措施,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XX%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接着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20xx年xx月xx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2听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状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接着履行合同由守约方确定
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干脆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曰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年月曰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7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村委会有山林一片,经全体代表及两委班探讨确定,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坟坨村袁XX以最高标的中标,经双方协商规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年限年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金额承包费用共计叁万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第一片东至道,西至南XX,南至分水梁,北至道其次片东至小道,西至康XX边界和村责任田,南XX责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对承包的山场由经营、运用权,允许乙方依法开发和利用林地资源,乙方对原有的或新植树木进行抚育间代或更新采伐时,必需报林业主管部门取得合法手续,并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对承包的林地内的林木由全部权和运用权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种设施,合同期满后,由乙方与北刁村委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超出原松林覆盖率以外的其它树种,由乙方自行处理承包期满后,乙方接着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继承权和转让权,但必需与北刁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七、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乙方无偿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签字后,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合同管理部门一份,林业局一份,县公证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8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夫经济收入,依据本组的实际状况,经村民代表探讨确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详细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东至;西至南至路;北至
二、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日一年月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安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实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接着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9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流转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三人—镇—村组(系原发包方)经周一镇—村组社员代表大会探讨通过,一样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允、公正、诚恳、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镇—村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为界;南以为界;西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X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X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X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改变而发生改变(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种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30年;
②草地(荒地)为50年;
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年月日起计算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⑵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甲方:乙方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区横XX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⑷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缘由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供应劳动和享受劳动酬劳的权利⑹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峻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⑴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3乙方有权确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供应劳动力和享有劳动酬劳的权利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峻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冲突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其次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O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镇—村组村民代表探讨通过,一样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会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100元除不行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镇—村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状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方(签名捺印)乙方(签名捺印)第三人(及村民代表)—镇—村组在场人20xx年7月28日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10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马路面积12亩林地具体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全部权和运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实行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状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担当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支配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担当甲方必需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晰、无山林纠纷,并帮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觉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惩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假如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运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日期日期山林砍伐承包合同篇3发包方.乡(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住址村组(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探讨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状况甲方将亩山林发包给乙方(详细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全部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运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爱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全部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爱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敬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供应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干脆向法院起诉本合同从承包期起先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