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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1项目核准具有合法有效的建设项目核准或批复文献合格2初步设计具有按管理权限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变更)及其批准文献合格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基本按设计文献规定建成,重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已安装完备,3工程完毕情况合格可以满足生产和安全的需要4施工图有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各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实际经建设单位组织会审,并经原合格初步设计单位、建立单位签字确认施工图应根据己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5重要设备有各重要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合格6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合格7设备检测矿井重要提高机、重要通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放泵等重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合格检测检查,并出具检查合格报告8瓦斯等级完毕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合格9联合试运转情况联合试运转运营正常,达成设计规定,联合试运转报告已编制完毕合格10安全设施验收安全设施按规定和规定验收合格合格11I程决算情况编制完毕竣工决算报告,并经审计部门审计,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毕审核,经建设项目主体合格公司认可12档案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合格13未竣工程基本符合以上竣工验收条件,虽有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所有建成,但不影合格响正常生产和安全的,可以组织竣工验收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五、一通三防
(三)瓦斯防治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
4.泵站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管道参数,可以实现实时监测监控可以实现瓦斯超限断电和缺水断电保护不涉及
2.2泵站
5.泄爆、抑爆、阻爆装置、火焰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不涉及
2.3抽采管路管径、管材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不涉及管网系统布置齐全,管路敷设及瓦斯计量、放水器、除渣、测压等附属装置应符合国家有管路敷设及附属关规定
2.4不涉及装置建立了瓦斯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登记表、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登记表、抽采泵站值班登记表、瓦斯抽采旬(月、季、年)报表绘制了瓦斯抽采系统图、泵站平面及管网布置图、抽采
2.5图纸及相关资料不涉及钻场及钻孔布置图等3煤与瓦斯突出
1.按规定编制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行计划不涉及
3.1基本规定
2.按规定对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及突出危险性相关参数进行测定不涉及
3.重要巷道布置、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及回采方法符合批准的设计不涉及避难胴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离式自救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防治煤与
3.2防护措施不涉及瓦斯突出的规定》的规定a、突出危险煤层的揭煤工作,必须采用区域综合防突措施b、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编制有专项防突设计及京杭揭煤的专项技术措施C、以上工作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3.3区域防突措施不涉及b、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五、一通三防
(四)防灭火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1防灭火设计合格矿井建立防灭火管理和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燃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健全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2预测预报合格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3防火构筑物合格防灭火系统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系统能正常运转4防灭火系统合格
五、一通三防
(五)粉尘防治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矿井防尘灭火系统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系统运转正常1基本规定合格2煤层注水煤层注水措施与效果应符合批准的设计合格矿井应建立测尘制度,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合粉尘浓度控制在有关规定允许范围内3粉尘测定合格煤尘防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以及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批4防爆设施合格准的设计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毕,且可以正常使用5供水施救合格采煤机、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风流净化水幕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其他产尘地点,都必须6喷雾除尘装置合格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六、防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1基本条件
1.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防治水机构健全职责清楚;防治水管理制度齐全;矿井各类水文地质图纸、台账齐全;编制煤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行
1.1机构制度合格
2.防治水队伍达成“三专化”(人员专业化、队伍专职化、设备专用化)规定,持证上岗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队员满足省厅最低规定根据水文地质情况配备有不同类型探放水专用设备,并至少配备有一台钻距防治水
1.2200m以上的钻机合格“三专化”
3.建井地质报告(或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与矿井实际相符,并按规定审批不能满足矿井生产建设需求的应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或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1.3地质报告合格
4.有古空窑、采空积水影响的矿井编制矿井应提交隐蔽性致灾因素(水患)普查报告并按规定审批带压
1.4隐蔽性致灾合格开采矿井有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分区
1.5基本规定达成省厅《全面提高我省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水平的告知》文献规定的十个基本条件合格2防治水系统矿井防排水设施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重要排水系统应做全负荷运转实验重要泵房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中两个出口等安全基本规定水泵和管路按设计安装完毕并满足安全规程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
2.1排水设施合格的矿井,应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及以上的煤矿,要在井底车场设立防水闸门或在正常的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要增建抗灾强排水系综防水煤(岩)柱防水煤(岩)柱留设按照批准的矿井设计施工和留设《初步设计》中漏掉的防水煤岩柱要及时完善设计和
2.2合格留设施工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3地表水防治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应当高于本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假如无法避免导致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本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应当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用其他防排水措施矿区内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
3.1井口及建筑物合格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本地最高洪水位钻孔及已经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胴,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建立标志并填归档
3.2合格废弃井口4带压开采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涉及水文地质实际材料),对有突水也许的区域进行预测分区开采煤层位于安全开采区时,即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可以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容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忽然涌出也许性小,可以进行带压开采,但应编制专门的带压开采设计,制定专门防突底板含水层出(突)水安全技
4.1安全区开采不涉及术措施,并报煤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可以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根据煤矿实际带压情况,选择采用疏水降压、帷幕注浆或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等方法,应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足防突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由煤矿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不涉及
4.2疏水降压疏水降压措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疏水降压和疏干开采时,要编制防治水工程总体方案设计,并按批准的设计实行不涉及注浆封堵突水点时,在封堵注浆前要做连通实验和压(注)水实验,并编制注浆堵水方案,经煤矿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实行
4.3注浆堵水不涉及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边设立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立防水防水闸门闸门不具有建筑防水闸门的隔离条件的,可以不建筑防水闸门,但应当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经5煤矿公司重要负责人审批批准防水闸门或潜水电泵强排系统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并按规定经不涉及(强排系统)验收合格,验收报告书完整规范6注浆系统设计有注浆系统的矿井,注浆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并验收合格合格7井下防治水井下探放水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
[2023]70号文献“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执行采掘作业前采用“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遵循“探掘分离”“探有掘必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做到掘前、采前水害资料清楚、安防措施到位
7.1合格有采必探开拓、掘进、回采及采区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行中,防治水工作达成优先介入、优先施工;采掘活动应在己作业优先和经完毕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7.2合格安全确认移交采空区积水
7.3“三线”管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格“三线”管理受顶(底)板水、老空水、岩溶水及断层、陷落柱导水影响、采掘过封闭不良钻孔;过废旧巷道等要等水害威胁的采掘区域,按有关规程与规定规定制定和实行针对性安全措施
7.4安全措施合格8其它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七、项目名称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重要提高、运送设备及各类信号设施等内容应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合格1提高装置
1.1重要提高设备及电控系统的规格型号、参数等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合格重要提高装置保护齐全、可靠,应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
1.2合格满仓、减速功能等保护装置
1.3调度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严禁用作提高井(涉及暗井)的提高设备合格2立井提高装备
2.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箕斗不涉及
2.2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高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不涉及3重要安全件连接装置、防坠器必须经规定相关实验或测试合格合格4钢丝绳重要提高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参数等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且必须经规定相关实验或测试合格合格5防坠器新安装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涉及6倾斜井巷的绞车提高
6.1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合格
6.2串车提高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碉室及规避碉室合格
6.3斜井运送应设计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合格
6.4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合格7带式输送机
7.1主井和井下的带式输送机的规格、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致,并取得煤安标志和使用合格主井和井下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堆煤、打滑、跑偏、温度、烟雾、
7.2合格张紧力下降、防纵向撕裂、超温自动洒水和拉线急停装置等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序号验收内容和规定
7.3合格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8机车运送
8.1不涉及矿井中使用机车运送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六和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8.2不涉及严禁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8.3运送物料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列车制动距离不得超过20m不涉及9井下其他辅助运送设备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和驱动绞车应符合AQ1055-2023第条规定合格10人车
10.1倾斜井巷中严禁使用斜井(巷)人车合格
10.2平嗣、平巷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人员上下车地点应由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不涉及11无轨胶轮车
11.1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无轨胶轮车,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查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不涉及
11.2无轨胶轮车制动系统应设立工作制动、驻车制动和紧急制动制动装置必须采用湿式制动器,至少应保证驻车制动装置和紧急制动装置为失效安全型,当制动器解锁压力失效时,系统应处在制动状态不涉及
11.3无轨胶轮车辆应装备车载式甲烷检测自动报警断电仪不涉及12架空乘人装置
12.1矿井安装架空乘人装置的规格、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应与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不涉及
12.2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严禁采用蜗轮减速器不涉及
12.3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越位保护、沿线紧急停车装置、上坡掉(脱)绳保护、固定吊椅过摆保护装置、超速保护、重锤限位保护、液压系统过压和超温保护等不涉及
12.4架空乘人装置运营速度不得超过
1.2m/s,相邻两吊椅沿牵引钢丝绳方向的间距应不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营距离,且不得小于5m不涉及
12.5当斜井或巷道内同时装备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时,两套系统之间具有安全隔离措施不涉及
12.6当斜井或巷道内同时装备轨道串车运送系统和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装设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闭锁装置不涉及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验收内容和规定
八、供配电系统验收时间2023年2月4日序号矿井电源线路、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各类保护等应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环节1矿井电源
1.1对于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必须实现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区域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营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所有负荷不涉及
1.2对于瓦斯矿.井,供电电源原则上应由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出线供电,若确有困难,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合格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二、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1领导班子按规定配备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产、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矿长助理(通风区长,露天煤矿除合格外)等“六长”2机构设立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合格3人员配备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符合定员标准,并能满足平常安全监管工作合格的需要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煤矿公司的“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4任职资格合格煤炭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建立健全以下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安全目的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煤矿重要灾害防止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5基本制度合格全奖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以及煤矿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闵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职6安全生产责任制合格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7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合格8领导带班下井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带班下井公示制度、带合格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带班下井举报等制度健全有效9安全费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规范定使用合格范围支出,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10安全质量标准化联合试运转期间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验收达三级及以上合格同母线段
1.3合格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4合格矿井两回路供电电源、线经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建成2供配电系统
2.1矿井重要通风机、提高人员的立井提高绞车、抽放瓦斯泵及向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等重要设备机房,应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中央变电所、井下中央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应实现双回路供电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重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合格
2.2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合格
2.3地面变电所高低压设备、变压器台数及容量、无功功率补偿等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安装合格
2.4地面变电所主运营方式缝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营;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合格
2.5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高低压设备、变压器台数及容量等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安装合格
2.6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合格3防雷电装置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5条规定合格4井下电缆
4.1井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AQ1055-2023第
3.
8.5条规定合格序号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验收内容和规定
4.2电缆敷设途径应符合AQ1055-2023第
4.
8.
7.1条规定合格
4.3下井电缆型号、敷设方式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建成合格
4.4立井井筒中使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合格
4.5回风井、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合格5井下电气设备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二
5.1合格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营,额定电压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5条规定
5.2合格6井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
6.1应符合AQ1055-2023第
4.
8.8条规定合格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等供配电点应由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变配电所安装的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应设立齐全、定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且定期实验检查
6.2合格7井下保护接地应符合AQ1055-2023第
4.
8.9条规定合格8局部通风机供电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8.1不涉及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
8.2合格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8.3合格9照明
9.1井下照明应符合AQ1055-2023第
4.
8.
10.1条规定合格
9.2合格重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提高机房、压缩空气机站、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备注
九、信息监控验收时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间2023年2月4日序号1安全监控系统
1.1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并与上一级监管部门联网运营合格否决项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标准(AQ6201-2023)规定,有MA标志证书,井下监控设备配置符合系统MA标志证书规
1.2合格否决项定
1.3系统具有甲烷超限断电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断电闭锁功能合格否决项
1.4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合格否决项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5合格否决项
1.6分站、传输电缆设立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5条规定合格
1.7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10.5条规定合格甲烷传感器的设立,涉及地点、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均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井下现场抽查一个第6条规定
1.8合格采煤工作面或一个掘进工作面其它传感器的设立,涉及地点、位置、报警值等,如风速、一氧化碳、风压、烟雾、温度、设备开停、风门及馈电等传感器的设立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7条规定一氧化碳、温度、烟雾等传感器的设立应系统软件抽查不少
1.9合格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7.
1、
7.
5、
7.6条等规定于50%区域断电功能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9.
2.4条规定
1.10合格进行瓦斯抽采矿井的瓦斯浓度、流量、温度、压力、压差等传感器的设立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6.
15.
7.4条的规定和GB50471-
20231.11不涉及
1.12使用与维护检修机构设立应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8.1条规定,并配备必要的仪器合格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和测试,并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8.3条规定序号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
1.13地面中心站的装备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
9.1条规定合格组织机构、人员和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报表等符合国家标准AQ1029-2023第10条规定
1.14合格
1.15其它2人员定位系统
2.1装备人员定位系统并与上一级监管部门联网运营合格否决项系统性能满足国家标准AQ6210-2023规定,有MA标志证书,定位分站、辨认卡等相关设备符合相应的标准
2.2合格否决项
2.3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合格否决项值班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4合格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安装维护和技术资料等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2.5合格AQ1048-2023的规定
2.6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符合国家标准AQ1048-2023第
5.
3.2规定合格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立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规定;各个人员出入口应设立监测辨认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监测装置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立分站,并能满足对出、如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的规定
2.7合格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地面中心站的装备符合国家标准AQ1048-2023第
5.2条规定
2.8合格3通信联络系统矿井上下应安装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做到井上下矿内外通信联络畅通井下设备有“MA”标志证书;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3.1合格序号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
3.2应绘制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根据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合格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送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重要机电设备碉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重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
3.3合格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避险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
3.4距掘进工作面30-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掘合格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广播通信系统应具有选播、组播、紧急广播功能;井下广播设备应具有与地面广播主机的对讲通信功能;应具
3.5合格有井下设定区域内广播设备之间的对讲通信功能无线通信系统应具有与有线调度系统互联互通、对不同用户设立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喊权限、自诊断和实时故障
3.6合格显示功能;井下移动终端具有脱网呼喊、短信等功能
3.7在矿井井口、井底车场、变电所、水泵房等井下重要机电设备胴室、避难胴室、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别人员集中合格的地点安设广播终端和无线基站井下采掘工作面广播终端、无线基站与井下移动终端为本质安全型
3.8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合格4产量监控系统
4.1矿井应安装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并与上一级监管部门联网运营合格否决项系统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标准(MT1082-2023)规定,有MA标志证书,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4.2合格否决项
4.3系统的安装、使用与维护符合国家行业标准(MT1082-2023)的规定合格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十、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地面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联合建筑、调度楼、筒仓、栈桥、筛分楼、机修车间、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地面重要等)的重要特性(位置、层数、面积、长度、结构形式)应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的规定1合格建构筑物2施工图地面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图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合格栈桥人行道和检修道的坡度大于5°时,应设立防滑条坡度为8°以上时,应设立踏步,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50mm;箕斗栈桥的人行道,靠近箕斗一侧应增设栏杆;敞开式栈桥两侧应设立高度为1200mm-1300mm的栏杆,下部应设立高度不小于150mm的挡板跨越储煤场的带式输送机栈桥支架不3栈桥不涉及宜布置在煤堆中封闭式储煤场的底部和顶部应设立通风窗原煤及末煤仓(涉及半地下仓)应根据煤质情况采用防堵塞、破拱措施,各种粒级块煤仓应有防碎措施4储煤场合格进风井口必须布置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不能侵入的地点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应制定安全措施进风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高、运送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假如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5进风井合格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房附近20m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室6井口房合格序号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取暖应用蒸汽或热水管式设备,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7矿灯房合格井上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上消防8合格材料库木料场、木料场、砰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o木料场距离肝石山不得小于50mo不得将砰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肝石山9上方的塌陷范围内合格和炉灰场立井井口必须用栅栏或金属网围住,进出口设立栅栏门10防止坠落合格11应急照明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合格地面建(构)筑物12地面建(构)筑物防雷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合格防雷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十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
一、翻车机房、受煤坑、半地下煤仓和其他建(构)筑物地下部分有也许积水时,应设排水设施1建筑物排水合格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是,必须采用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2护坡合格热风的输送,当矿井为抽出式通风时;热风宜设专门风机输送当运用井筒进风负压输送时,应采用以下措施
1.井口房应有可靠的密闭措施,经常启动的大门宜设热风幕;
2.空气加热器系统风流阻力不宜大于50Pa;
3.空气加热器冷风侧应有防止被室外风压倒风的措施3井筒防冻合格浴室热水温度及加热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浴池水40℃,2h加热
2.淋浴水双管淋浴水65℃,单管淋浴40C,3h加热4浴室加热合格
1.浴池水40℃,2h加热
2.淋浴水双管淋浴水65℃,单管淋浴40℃,3h加热
1.浴池水40℃,2h加热
2.淋浴水双管淋浴水65℃,单管淋浴40℃,3h加热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开拓方式及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落底层位、功能及布置形式,投产水平个数、标高,开拓大巷的说目、层位、1合格方位、掘进长度及功能,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开采水平井底车场2井底车场布置方式、重要碉室数量及位置等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合格乃碉室井筒底部与井筒底部的巷道连接、井底煤仓及其与相关巷道的连接等布置方式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不存在无3合格风区域或独头巷道焊令布罟投产采(盘)区数量及位置,投产煤层数量及所在采(盘)区,各采(盘)区巷道数目、层位、方位、4投产采区及煤层合格掘进长度及功能等,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5采区嗣室各采区相关碉室的数量、位置等否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合格6图纸矿井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是否与实际相符合格7工程质量认证井筒及井下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碉室等单位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达合格以上合格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5地面建筑给排水地面建筑物给排水设备设施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合格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存在问题验收结论验收规定
十二、环境保护验收时间项目名称2023年2月4日序号1污染防治措施煤炭场内储、装、运、选等环节的污染防治设施按照设计建成并正常运营合格
1.1大气污染防治锅炉及烟气治理设施按照批复建成并正常运营合格排开场、取土场等贯彻粉尘治理措施合格矿井水解决站、生活污水解决站、中水回用设施按照设计建成并正常运营,回用水及外排水水质达成批复的标准合格
1.2水污染防治洗煤设施按照设计建成煤泥水解决系统,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不涉及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成并正常运营合格高燥车间、设备等噪声污染源按照设计安装降噪设施合格
1.3噪声污染防治贯彻对厂界周边及运煤运肝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目的的保护措施合格排开场按照批准的位置建设,建成栏杆、排水、防自燃等设施,砰石按照设计正规处置合格
1.4固废污染防治锅炉炉渣、脱硫渣、生活垃圾等按照设计处置或运用合格合格
1.5其他污染防治按照设计内容建成防治设施或贯彻防治措施2生态保护措施涉及敏感的保护区域或目的时,不得违反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相关规定合格
2.1开采保护不得开采设计划定的灰分、硫分超标的禁采煤层或区域合格不得开采设计为各种保护目的预留的保护煤柱合格序号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施工期地面开挖、回填区域完毕生态恢复合格
2.2恢复治理对整合关闭矿不运用的工业场地、阡石场、取土场等进行生态恢复(或移交本地政府)合格根据设计及开采进度完毕首采区域或接续采区的村庄等的搬迁不涉及
2.3人居防护因采煤导致居民饮水困难的,启动供水预案解决不涉及
2.4硬化绿化煤矿生产区、生活区、重要道路等硬化、绿化,绿化系数不低于设计数值合格3环保管理机构人员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厂2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合格
3.1建立相关环保制度和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合格和制度
3.2设备运营管理各类排污口应规范化设立和管理合格购置必要的化验及监测设备,按照设计的频次与规定进行平常监测合格重要环保设施的运营记录完整合格
3.3环保资金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暂不执行
3.4生态恢复计划应制定年度生态恢复治理计划,拟定治理项目、资金等,并按计划贯彻合格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十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1,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职责具有开展工作的条件和办公场合,按照规定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1组织机构合格按照安监总局73号令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晋煤劳发
[2023]1499号文献规定,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管理制度合格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1.3经费投入按照规定提取足够的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合格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时,将作业过程中也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职业病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协议中载明
1.4合格危害告知
1.5工伤保险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参与并缴纳工伤保险和井下意外伤害保险合格煤矿重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卫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
1.6合格培训
2.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现场管理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o合格重要运送巷、带式输送机巷、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送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防尘洒水面运送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也许产生粉尘和沉积
2.1否决项粉尘的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合格系统静压供水管路管径、强度与设计一致合格井下防尘涌水均应过滤,水质符合规定和规定合格序号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所有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可注水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设备符合煤层注水设计规定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封
2.2煤层注水孔深度、注水效果达成规定规定合格否决项厚煤层分层开采时注水设计规定执行采煤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o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采煤机
2.3合格否决项作业防尘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采用压气喷雾降尘机采作业其它防尘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掘进机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控尘装置、除尘器等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掘进机力不得低于8MPa
2.4合格否决项作业防尘机掘作业其它防尘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井壁巷帮,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炮掘合格
2.5作业防尘合格炮掘作业其它防尘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按照设计规定分别安设风流净化水幕井卜.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U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o巷道及
2.6合格否决项运送防尘转载点应当采用自动喷雾降尘(喷雾压力应当大于
0.7MPa)或者密闭尘源除尘器抽尘净化灯措施转载点落差超过
0.5m,必须安装溜槽或者导向板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立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巷道和运送其它防尘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掘进井巷和碉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井壁巷帮,爆破过程中采用局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用湿式作业,难以采用湿式钻孔时,可以采用干式钻孔,但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设施必须满足设计规定其它作业
2.7合格防尘在打锚杆眼应当实行湿式钻孔,喷射混凝土时应当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喷射机、喷浆点应当配备捕尘、除尘装置,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向100m内,应当设立2道以上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其它作业地点防尘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
2.8储煤场防尘储煤场四周应当设仰尘网,装卸煤炭应当喷雾降尘或者洒水降尘,合格应当配备2台以上噪声测定仪器,并对作业场合噪声每6个月监测1次作业场合噪声的监测地点重要涉及通风机、提高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风钻、乳化液泵、水泵等地点进行监测时,应当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噪声危害3个测点,监测结果以3个监测点的平均值为准,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9合格防治噪声防治其它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应当对NO(换算成NO2)、CO、SO3每3个月至少监测1次,H2s每月至少监测1次合格职业中毒
2.10防治工作场合重要化学毒物浓度应符合安监总局73号令第六十条规定合格职业中毒防治其他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合格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胴室设备将应当按设计规定设立温度传感器,温度超过规定期,必须停合格止作业当采用通风降温等措施仍无法达成作业环境标准温度的,应当采用制冷等降温措施
2.11热害防治合格热害防治其他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合格地面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存在粉尘、噪声、高温、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合格其他职业病场合防护设施应符合设计规定
2.12应急站(室)配备、浴室、洗衣房、食堂餐厅、职工公寓等其他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要符防护措施合格合设计规定按照设计规定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按照合格有关规定对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平常监测,并做好记录应当使用粉尘采样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等仪器设备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
2.13平常监测合格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设立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合格统职业病作业场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GBZ2—
2023.GBZ2—
2023.AQ
42022.14合格否决项伟宝氏1去—
2023.AQ4203—2023等职业卫生标准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2.15应急救援合格有毒、有害工作场合必须设立报警装置、应急撤退通道,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必要的泄险区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公告和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16合格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按照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志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做好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记录
2.17职业病防护设施合格管理
3.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劳动者配备和发放符合规定的个体防
3.1个体防护合格护用品,做好登记记录,并指导和督促劳动者对的使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职时的职业健
3.2职业健康合格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四、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回采与掘进验收时间2023项目名称年2月4日序号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大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大于1年,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4个月1三量匹配合格首采工作面个数、所在煤层及位置,备用工作面(或瓦斯预抽工作面)个数、所在煤层及位置等,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备用工作面(或瓦斯预抽工作面)不应当布置回采设备一个采(盘)区内只应布2回采工作面置一个回采工作面承压区域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同时开采合格检查及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按照规定采用相关措施职业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安顿,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依法享受职业
3.3合格病待遇病人彳寺遇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煤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1劳动用工管理煤矿公司应加强和规范劳动协议管理,与从业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协议,实现劳动协议签订率“百分之百二
1.1劳动协议合格否决项煤矿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现劳动用工备案率“百分之百”
1.2用工备案合格
1.3全员培训煤矿公司每年组织年度全员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实现从合格业人员培训率“百分之百”煤矿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与工伤保险,其中入井人员还应按规定参与井下职工意外伤害
1.4参与保险合格保险,实现从业人员参保率“百分之百”
1.5全员年检煤矿公司应按照年检制度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年检,实现从业人员年检率“百分之合格百”
十四、劳动定员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验收时间2023年2月4日2原煤生产人员准入专业学历准入必须具有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六长”和副总工
2.1程师职业资格准入必须具有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涉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专业学历准入必须具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
2.2职业资格准入必须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涉及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合格人员师)专业学历准入必须具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
2.3合格和班组长职业资格准入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煤矿特有工种(特种专业学历准入必须具有高中或中档职业(含技校)教育学历
2.4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合格职业资格准入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除外)3变招工为招生煤矿公司新招原煤生产人员符合变招工为招生相关规定合格否决项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十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p-按规定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明确机应急救援构和人员职责1合格组织机构按规定和批准的设计规定监理专职矿山救护队,未建立专职矿山救护队的,应设立兼职2矿山救护队救护队,并与就近的专职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专职或兼职救护队按规定配备相应合格否决项的装备和器材,指战员经培训和考克取得合格证按规定规定编制并及时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发布和备案3应急预案合格否决项按规定规定建立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4应急培训和演练合格按规定规定储备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建立台账,并处在完好状态应急物资设立应急专项经费,保证抢险救援费用5合格和经费保障6避险装置和设施按规定和批准的设计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撤离避险装置及设施合格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十六、井下民爆物品验收时间2023年2月4日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序号L相关资料
①涉爆人员汇总表
②涉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涉爆人员所持证件复印件
④涉爆人员政审表
⑤涉爆人
1.1合格员笔迹备案
⑥涉爆人员劳动协议(协议)等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煤矿进行民爆物品库(发放碉室)设计的图纸,并符合有关设计规定
1.2合格否决项井下民爆物品库(发放碉室)设计单位、质量认证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价机构资质及协议(协议),与爆破公司签订的爆破服务协议和爆破协议单位资质
1.3合格
1.4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库(发放嗣室)做出合格的安全评价验收报告合格否决项
1.5以文献形式由相关部门提供进下民爆物品库(发放胴室)接地电阻和杂散电流测试报告合格否决项
1.6井下民爆物品库(发放碉室)涉爆物品明细,且涉爆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1.7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合格
1.8民爆组织机构,专职机构及成员部门职责、涉爆人员岗位职责等(以文献形式提供)合格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爆破器材管理奖罚制度》、《爆破器材装卸、运送管理制度》、《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管理制度》《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爆
1.9破器材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爆炸材料丢失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制度》、《民爆物品库合格交接班制度》、《井下火药库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序号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
2.井卜库现场
2.1设立井下民爆物品库库区标志不涉及
2.2库内要保持卫生清洁不涉及
2.3防爆门铃、通讯设施及监控设施需齐备完好不涉及
2.4值班室内需配备民爆物品台账、三联单、交接班登记记录等不涉及
2.5抗冲击波活门和密闭门要符合规程相关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2.6库内领料发放桌、椅及贮存柜要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2.7库内灯具综保开关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不涉及
2.8库内发放门、栅栏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涉及
2.9库区内各种管线、管道布设需规范不涉及
2.10库内配备合格的温湿表不涉及
2.11库内防静电及导除静电设施需齐备并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2.12井下爆炸材料库距井筒、巷道等有关被保护对象的法线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2.13碉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爆炸材料安全距离的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2.14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助嗣室不涉及否决项
2.15缓冲砂箱隔墙必须符合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2.16库房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立齿形阻波强不涉及否决项
2.17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互成直角的连通巷道相连,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2.18库房地面必须高于外部巷道地面,库内排水设施(涉及排水沟、盖板等)必须符合不涉及否决项
2.19库内必须设立消防水源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且保持性能完好不涉及
2.20配备电雷管全电阻检查设施不涉及否决项
2.21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库要设立岩粉棚不涉及
2.22是否与国家规定有其他不相符的地方不涉及序号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3•井下发放碉室现场
3.1设立井下民爆物品发放胴室标志不涉及
3.2发放碉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不涉及
3.3防爆门铃、通讯设施及监控设施需齐备完好不涉及
3.4值班室内需配备民爆物品台账、三联单、交接班登记记录等不涉及
3.5抗冲击波活门要符合浮沉相关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3.6发放胴室内领料发放桌、椅及贮存柜要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3.7发放碉室内灯具、综保开关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不涉及
3.8发放铜室内发放门、栅栏门要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3.9发放碉室内各种管线、管道布设需规范不涉及
3.10发放胴室内配备合格的温湿表不涉及
3.11发放碉室内防静电及导除静电设施需齐备并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
3.12井下发放碉室距井筒、巷道等有关被保护对象的法线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3.13发放碉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不涉及否决项
3.14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助碉室不涉及
3.15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隔开不涉及否决项
3.16发放胴室内排水设施(涉及排水沟、盖板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3.17发放雨室内必须设立消防水源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完好不涉及
3.18配备电雷管全电阻检查设施不涉及
3.19是否与国家规定有其他不相符的地方不涉及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开拓、准备、回采的掘进工作面个数、所在煤层及位置,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一个采(盘)区内只应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因通风、运送、排水及瓦斯治理等需要,可布置3个掘进工作面3掘进工作面合格4煤仓布置采区煤仓、溜煤眼及其与相关巷道的连接布置方式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合格井筒及井下开拓、准备、回采巷道断面、支护方式及设备、管路布置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5断面及支护合格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6安全出口合格回采工作面顺槽数量、方向、长度及功能,开切眼长度,工作面推动方式等,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7工作面推动合格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
1.8%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8超前支护高度不得低于
1.6m合格9采煤方法各投产煤层首采工作面参数及采煤方法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符合格采用放顶煤开采的首采工作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15条的规定10放顶煤开采合格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履行了报批和贯彻程序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修改作业11作业规程合格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12煤柱留设投产时未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合格验收负责人(签字)参与验收人员(签字)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项目名称验收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
五、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防灭火专项设计、防突专项设计1批准文献合格2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按批准的设计建成合格瓦斯抽采系统按批准的设计建成,且运营正常3瓦斯抽采系统不涉及防灭火系统按批准的设计建成,且运营正常4防灭火系统合格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5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进行了鉴定合格鉴定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五、一通三防
(二)矿井通风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1通风系统a、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区通风b、采区专用回风巷必须符合有关规定C、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及兼具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d、采区、回采工作面井回风巷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e、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3abed为
1.1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部不得通过采空区或冒顶区g、回采工作面不得布置不符合合格规定的专用排瓦斯巷h、掘进工作面向以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和双风机电源自动切否决项换,回采工作面可以实现瓦斯电闭锁
1.2阻力测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合格
1.3风量和风速进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符合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合格否决项
1.4通风设施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齐全可靠合格否决项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启封火区及巷道、巷道贯通、瓦斯排放、串联通风等必须制定专
1.5专项安全措施合格项安全措施,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2重要通风机
2.1性能测定重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测定,并提交性能测定报告合格
2.2反风矿井按规定开展了矿井反风演习合格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试行)
五、一通三防
(三)瓦斯防治序号项目名称验收内容和规定存在问题验收结论备注1瓦斯管理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符合规定通风瓦斯日报天天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1.1检查制度合格
1.2有害气体浓度矿井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合格否决项建立了瓦斯检查、排放瓦斯、防尘、防灭火、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和
1.3管理制度合格通风例会等规章制度2瓦斯抽采
1.按规定编制瓦斯抽采年度计划不涉及
2.瓦斯抽采系统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系统运转正常严禁高低负压抽放系统混合抽放不涉及否决项
2.1基本规定
3.抽采方法、抽采工艺、抽采参数符合设计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4.按规定开展了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压力等相关参数的测定不涉及
5.按规定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矿井、工作面的抽采率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不涉及规定
1.砂站位置符合设计规定永久泵站距井口和重要建筑物、居住区不得小于50m;地面泵房和泵房周边20nl范围内,严禁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不涉及否决项
2.2泵站
2.瓦斯抽放泵、配套电机台数、型号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不涉及否决项
3.放空管、水循环系统、消防、采暖、通风、给水符合批准的设计规定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