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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应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企业所有缴纳出资后,必须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二条企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第十三条企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一)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
(二)不一样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欧出资,若不购置转让时出资,视为I同意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四条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三)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汇报;
(四)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置企业其他股东转让时出资;
(六)优先认购企业新增的注册资本;I
(七)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第十五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
(三)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企业章程规定第十六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同意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I
(四)审议同意股东会的汇报;
(五)审议同意企业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七)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策;()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成、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策;A
(九)修改企业章程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时,股东双方协商可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策,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第二十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策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企业设股东会,是企业经营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执行董事长担任企业经理或法第二十二条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日勺有关决策;
(三)制定有关执行企业日勺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定企业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确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A
(九)聘任或者解雇企业经理,根据经理时提名,聘任或者解雇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企业工作人员酬劳;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由担任,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xx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端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五条股东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须通过全体股东同意方可作出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六章监事行使下列职权第二十七条企业监事由担任,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有权检查企业财务;(-)对企业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者股东会决策日勺股东、管理人员提出罢职的提议;
(二)当经理、管理人员日勺行为损害企业的利益时,规定予以纠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I第二十八条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议
(一)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决策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三)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七章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任期为三年企业法定代XX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三十条执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贯彻状况,并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汇1报工作;()执行股东会决策和执行董事会决策;2()代表企业签订有关文献;3()提名企业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对企业事务行使尤其裁决权和5处置权,但此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企业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会汇报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企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我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每季向股东各方报送财务会计汇报,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汇报,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企业全体股东全体股东签字:月日1209组员杨丹丹陈嘉娇高文雅曾清秀苏慧仪林芳羽黄秋怡黎美聪邹秀泳徐楷玲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