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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胖羊肉炒面店名店址合约日期餐饮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草案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有关政府机关惩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状况予以乙方直接解除协议,并可规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第十六条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J员工)不是甲方的I员工,也不是甲方欧I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I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波及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第十七条有关教育训练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协议及I规定派人员参与甲方安排的I职前训练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多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学习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状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支付乙方费用第十八条保密责任及竞业严禁
二、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私自复印经营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献、企业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规定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元整(人民币),并规定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三、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或协议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征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元整(人民币),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假如该行为发生在本协议执行期内)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似之竞业严禁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祈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严禁条款仍继续有效第十九条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毕开店筹办工作
二、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协议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日勺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食宿、交通费用等
三、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再培训
四、不停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善,并不停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变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步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门店人员技术不停得到更新尤其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店服务,处理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原则详见附件四)第二十条乙方义务
二、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门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食宿(在该店内用员工餐,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原则)
三、维护、巩固和提高企业形象,积极组织、参与和配合甲方日勺各项品牌宣传活动
四、应及时向甲方如实通报其在经营就过程中发生日勺任何诉讼事件及任何也许影响到企业形象或信誉之事件应及时向甲方交纳各项应付款项,不得拖欠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抵达双赢目日勺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协议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为进行诉讼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三、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或未按附件承诺支付款项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改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善的,视为新日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加倍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J惩罚措施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I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惩罚第二十二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协议时变更经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二、协议时正常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协议的
2、协议到期,双方无意续约时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日勺(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日勺客观状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状况)
4、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I,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欧I本协议时正常解除,双方应充足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协议的正常解除假如是由以上四种原因引起,甲方应在协议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无权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规定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元(人民币)
四、协议的单方解除
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其限期改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步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规定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元(人民币)1)乙方没有忠实地实行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说指导2)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3)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乙方若有下列状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告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步甲方有按规定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元1)拖欠甲方多种应付款项金额达元(人民币)以上日勺2)假冒甲方的产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导致严重影响欧I3)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严禁的4)未按协议的规定,私自将企业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5)私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日勺6)运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导致一定不良社会影响7)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协议权利的一切行为8)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9)故意损害甲方品牌形象、商誉的10)其他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规定时
3.乙方的单方解约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有权规定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规定甲方赔偿损失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内员工持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培训的I,但乙方未准时交纳特许权使用费的除外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3)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第二十三条移交及结束处理
1.
一、本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协议步,乙方应立即
2.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
3.不管是协议期满还是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就丧失了企业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面内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积极拆除,甲方或其委托日勺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规定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自解约当月最终一天起15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乙方应登报申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多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协议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第二十四条确认事项
1.乙方申明;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足理解本协议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订本协议,受本协议约束
2.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I关系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运用自己的品牌及开发成型且逐渐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量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抵达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获利乙方在门店开设后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实体,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理解
3、乙方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使用企业日勺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甲方因乙方日勺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规定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第二十五条协议权利的转让
二、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面营业的所有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乙方规定转让本协议步,应当将转让的I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状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与否同意乙方转让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日勺告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四、乙方转让本协议,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使用协议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协议文本,受让人按照协议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加盟金不予退还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业务,严禁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加盟店业务所有或部分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第二十六条其他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协议期限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日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续约时,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原则调整之,但甲方会予以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I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协议的保证金
三、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用同企业商标或相同、近似的商标装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协议双方任一方故意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状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追加建店时,须通过甲方之审核,并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缴交对应费用后方可开设,否则视同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另立补充文献,并通过双方签章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到期前,乙方如故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协议期满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某条款日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I效力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日勺店面负责人(店面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告知甲方,经甲方承认后,该负责人须在该店面工商执照颁发一周内在本协议上签字,并自愿作为乙方担保人与乙方一起连带承担本协议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面负责人拒绝在本协议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规定该店面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邯郸市峰峰矿区大胖羊肉炒面餐饮有限企业地址年月日乙方地址(住所)代表人身份证号年月日店面(乙方)负责人申明本人乐意承担乙方在该协议中所有义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签章:日期:附件一开业前人员培训及课程安排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及课时培训课程企业及企业文化简介、店务管理知识、人事知识、财务知识、仓库知识、店内实践等加盟主/经理培训时间天15企业财务制度财务处理程序专用财务软件操作财务人员天天天
0.
50.51人事手续办理人事记录登记薪资结算考核评估员工证件及物品挡案管理人事人员天天天天
0.
50.
51.51服务意识服务礼仪操作技能推销技巧服务人员天2天天天
12.54备注:
一、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派人员准时接受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
二、乙方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日勺考核,如不能通过考核,则甲方可规定乙方店面开业时间延期,直到乙方人员通过甲方考核为止
三、乙方所到甲方参与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由乙方承担,该人员的差旅费及住宿费也由乙方承担本人乐意接受此附件内容,签章附件二开店组人员薪资及其他费用表职位开店薪资原则食宿乘车原则(交通工具)开店话费补助开店经理元/天元庆元XXX XXXXX
①小时如下:大巴或6住宿由加盟主提所有开店人员按火车硬坐
②6——12供,饮食假如加照本栏右侧原则开店厨师元/天元/天元XXX XXXXX小时火车硬卧;
③12盟主无安排则按执行,来回车资小时以上(以乘坐火照本栏左侧原则及市内交通费由车时间为准)飞机收取加盟主承担辅导人员元/天元/天XXX XX准)飞机备注:.话费补助直接由乙方按照以上原则予以开店组享有补助的有关人员1在计算开店组人员开店薪资时,一般以抵达乙方店地日勺时间为准,但假如开店组人员乘车时间超过小时局限性小时日勺,则在计算
2.812薪资时在原有工作日基础上增长一天作为总工作日,若乘车时间超过小时的,以每个小时增长一种工作日,局限性个小时的忽视不计,以1288核算来回工作算薪时间、开店组人员在乙方店当地的实际交通费用由该店承担,但开店组无特殊状况应乘坐大众交通工具,不得乘坐计乘车3经营态度事必躬亲的事前认知;A我们不能坐以待“币”、“毙”;A我们需要共存共荣、永续经营;加盟店必须认同我们日勺经营理念,保证连锁运行模式日勺彻底实现;加盟店必须放弃若干日勺经营自由与选择权;您因此得到日勺是经济而简便日勺经商之道及一套成功餐饮经营模式;经营理念我们日勺质量方针给客人最佳日勺服务;给客人最清洁日勺用餐环境;给客人最住日勺品质;给客人最有价值的食品;我们日勺定位方略迅速、简便、清洁、价廉;我们日勺待人处世原则与否公平、与否真实;与否增进友谊、与否兼顾彼此利益;我们的员工文化个人被尊重、工作具有挑战性、有进修与受训日勺机会;工作上有良好日勺沟通管理、有自主性的工作环境;大胖羊肉煌面餐饮有限企业总部(如下简称甲方)邯郸市峰峰矿区大胖羊肉炒面餐饮有限企业加盟店(如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协议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企业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中式速食餐饮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餐厅运转管理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前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餐厅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企业有权使用的“大胖羊肉燎面”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企业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大胖羊肉除面”的I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常常使用的用以体现企业的I标识、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某些营业象征第三条“企业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甲方技术服务项目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企业经营技术资产、企业商标设置“大胖羊肉燎面”中式速食餐饮店(店面面积一般为平方米,地址省市区路号),同步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提供乙方店面开业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详见,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成果仅供乙方参照,并由乙方其承担有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有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I门店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A.商品知识;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店实习A.、现场服务实习;B.店务实习;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业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办、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开业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详细状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业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店经营管理、产品品质管控、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门店全面质量管理稽核评估;
4.不定期对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第三条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为维护企业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详细状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天,如乙方规定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装修厂商进行装修,装修原则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规定进行,装修价格为元/平方米止匕外,乙方也可选择自行装修,但必须按照企业对加盟店店面的风格、色调、格局等有关规定执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协议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破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告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设备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所有生产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企业形象的I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获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原则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菜品、主食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第五条菜式、商品、用品进货售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食品之规定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如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企业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时;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境保护等原因而必须使用的I;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有关原则,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步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按照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协议第六条形象维护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如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规定;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企业形象;
五、不得从事其他影响企业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予以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第七条广告与促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提议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协议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人民币)
二、不管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协议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假如其退出协议等行为,而实际上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规定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规定终止或解除本合,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交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为由,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五、协议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协议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有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第九条加盟金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元整(人民币)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不管本协议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规定甲方退还该加盟金第十条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时,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第十一条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照),所发生的I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状况下予以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5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5000米为半径的I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构造认为,在既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互相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长,交通变化等原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置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第十二条开店筹办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协议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日勺详细状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乙方自行安排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采买)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组员重要包括开店经理(1名)、厨房技术人员(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1名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详细状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办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来回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详细原则详见(附件二)
5、乙方可根据其实际状况在开店筹办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经理、厨师、财务、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I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来回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发放薪资第十三条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告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详细状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与否同意其申请第十四条企业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乙方承认企业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体现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四、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协议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容许第三方使用
五、或印制该企业商标,同步也不得超过“企业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企业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企业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发售或提供应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企业商标相似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改I侵权责任并规定其赔偿损失,并视状况可解除协议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企业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企业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如下行为
1.减少企业形象,损害企业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面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企业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尤其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企业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企业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第十五条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日勺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面为独立核算的J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