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直接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
1.
4.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决定,也可由副主任委员或委员提议经主2任委员同意召开.每次会议都应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3议主要议题,会议决议等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的依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修订本单位《基本用
4.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保政策及市场供应情况等,一般每年修订一次可由药剂科组织专家编写先形成初稿,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讨论、修改、定稿《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是指导、监督本单位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依据建立新药引进管理制度,按新药管理制度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
5.审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和药害事件调查程序,
6.根据使用药物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及时淘汰疗效不佳及不良反应较重的药品,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突发事件药品应急供应机制及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
7.速应急处理,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救治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定期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8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