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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
1.凡经同意动用明火的重要岗位,动火前要做到“七不准”,动火中要做到“四必须”,动火后要做到“一清理”
(一)、动火前.防火灭火设施不贯彻不准动用明火;
1.现场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除不准动用明火;
2.不可移动日勺易燃构造,未采用安全防备措施不准动用明火;
3、装过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未洗刷洁净或未排除残4存的油渍,不准动用明火;.凡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日勺房间、仓库和场院所不准动用明火;
5、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6采用安全防备措施时不准动用明火;、未配置灭火器材的不准动用明火;7
(二)动火中.必须有指定日勺现场安全防火负责人;
1.用火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用火人员必须常常注意动火状况,发现不安全隐3患要立即停止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扑救;4
(三)动火后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方能离开.用电管理制度
2.酒店内安装电器设备,必须通过工程部和保安部日勺审批,任1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安装.安装电器设备时,应按有关用电规定和操作规程,由工程部正式电工2安装、工程部应定期对酒店的各项机电设备、电器线路进行检查,13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酒店的餐饮、客房、娱乐场所等所设的用电器,应设专人负24责,定期检查,营业结束时及时关闭用电器,拔掉电源.安全用电规定35严禁乱拉电线,乱安电器设备;4严禁私自安装电炉和使用过大负荷的用电器;5I严禁外来人员和非电工安装电气设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