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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99)日勺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日勺方针,切实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考核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状况
(二)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三)现场安全达标率目的
(四)创立文明工地目的管理目的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企业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的,并制定详细措施,保证目时实现
(三)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的(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的),并将安全责任目日勺分解到人,责任贯彻,各项目的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的管理
(四)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五)做好伤亡事故日勺记录汇报工作安全责任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的负总责
(二)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的I努力工作
(四)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I法规、法令和企业的I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保证安全生产考核措施
(一)实行逐层考核的措施,企业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企业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各级要制定详细考核措施,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考核成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估先进,实行奖罚的重要根据之一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企业予以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日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获得明显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善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提议时
(三)防止和防止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急救中有功的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明显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实际补助原则,在年度经营目的责任书中签订
(四)其他奖励制度见其他制度最终一项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予以处分(-)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导致事故时;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用防备措施又不及时汇报,而发生事故日勺;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所有门限期整改的规定,导致事故时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急救;不吸取教训采用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反复发生日勺经济惩罚的规定
(一)施工现场缺乏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0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Lo
2.已经动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300元
3.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处理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300—10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告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反馈汇报》逾期不反馈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处理防护措施的项目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H勺,按各项规定合并惩罚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5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一次发现项目有10个违纪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惩罚2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
3.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罢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4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5.对于忽视安全检查,阻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兀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挥霍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勺工地,罚工地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7.企业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安全规定并被通报批评日勺项目,处以项目负责人200—500元罚款
8.区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检查规定的项目并令企业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处以项目负责人500一元罚款受到通报表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予以500一元奖励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日勺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4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I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惩罚
(四)工伤事故
1.项目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1000元,项目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2.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1000-5000元,项目负责人罚款500一元.
3.项目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事故班组5000—10000元,项目负责人罚款一5000元.
4.项目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原则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迟延汇报,隐瞒、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有关负责人,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导致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00—6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罚款(不少于100元)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1火灾隐患规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惩罚负责人员2重大隐患规定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负责人员处以500一10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予以合适罚款
2.火警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如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日勺罚款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日勺火灾事故区J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用措施,一年内持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惩罚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合适罚款,影响灭火行动导致严重后果的I责任者,要严厉处理
(6)对导致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日勺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惩罚对有下列情节之一日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一)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导致事故者
(二)对于违章指挥导致事故者
(三)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状况,破坏现场,阻碍事故调查者
(四)项目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用措施,在一年内又反复发生类似事故
(五)接到“停工告知书”后,逾期不处理而发生伤亡事故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的事故,项目负责人和个人免予惩罚
(六)其他惩罚见每个制度的最终一种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