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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章程第一章总则名称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第二条总队由志愿从事社会、学校公益事业日勺红领巾活动参与者自愿构成的组织,为非营利性机构本协会接受红领巾文化发展中心的J领导第三条总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为原则第四条总队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五条总队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开展工作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总队根据需要正常开展招募志愿者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完毕注册登记流程、畅通渠道第七条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第八条为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协助的社会组员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社会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增进社会道德整体水平的提高第九条通过总队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符合社会需要第十条总队活动内容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倡导奉献精神第三章队员第十一条队员的基本条件
1.凡具有学习雷锋、并从事力所能及志愿服务意愿者,参与过历届红领巾文化发展中心组织的中国模范学生展示活动在校学生以及老师、工作人员、学生家长
2.乐意奉献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精力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具有与所参与日勺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种志愿服务项目;
5、遵守总队章程,遵守志愿者管理守则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
1.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总队有提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提出困难和问题,申请总队协助处理的权利;
4.参与总队提供培训的权利;
5.优先获得总队提供日勺服务;
6.入队自愿、退队自由第十三条会员日勺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平常管理守则,执行总队的I决策,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7.积极参与总队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8.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积极关怀社会,关怀他人;
4、积极宣传总队的宗旨,自觉维护总队的形象和声誉;
9.向总队提出意见和提议;10严禁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获利为目日勺或违反社会公德日勺活动;第十四条队员退队应书面告知总队第十五条队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日勺行为,经总队委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撤职第十六条总队最高权力机构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总队队员大会,由全体会员构成,行使下列权利:
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2.决定总队组织机构;
3.选举和撤职总队委员会委员;
4.决定终止或执行协会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方能召开,其决策须经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红领巾者服务总队委员会主持开展平常工作第十九条总队设总队长一人,副总队长若干(不超过四人),下设办公室、筹划部、活动部、外联部等机构第二十条总队委员会对会员大会负责,行使如下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日勺决策;
2.筹办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
4.决定会员日勺吸取和除名;
5.决定协会各部门重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总队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总队在各地设置省市级服务队的设置第二十一条总队日勺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1.拥护党日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
2、热心学雷锋活动,有一定的J影响力;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第二十二条总队队长、副总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最多可连任两届第二十三条总队队队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总队委员会会议;
2.检查总队大会、总队委员会决策的贯彻状况;
3.代表总队签订有关重要文献;
4.主持总队平常工作;
5.提名副总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人选第二十四条副总队长行使如下职权
1、主持所分管的总队工作,组织实行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协助总队长处理其他平常事务第五章红领巾志愿者精英团第二十五条精英团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下设的直属组织,由总队日勺优秀队员构成,设若干专题服务队第二十六条志愿者精英团设团长一名,负责志愿者精英团日勺平常工作,由总队队长提名,总队委员会聘任第二十七条志愿者精英团的重要任务传播志愿者常识并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协助同学,关怀社会,开展多种有针对性、常规性、专业性的志愿服务项目第二十八条志愿者精英团的权利优先参与评先争优,优先获得志愿服务,优先参与公益志愿活动第二十九条专题服务队为充足发挥志愿者优势和技术技能专长,志愿者精英团设若干专题服务队今年将设置赛会服务队用高素质日勺志愿精神风貌,从事所在都市地区和全国大型的会场志愿服务工作,展现志愿者的风采队员规定青春阳光,品学兼优,有责任感,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志愿者事业第三十条组员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1.已注册的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会员;
2.志愿者活动中体现优秀,有专长符合专题规定;
3、责任感强,学习、组织能力强,守纪律第六章总队档案第三十一条总队档案由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活动档案等构成第三十二条协会档案是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总队在人事安排、平常工作、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所积累日勺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总队日勺宝贵财产,不得随意借阅,如借阅要经同意并进行登记第七章经费第三十三条总队经费来源为企业(个人)赞助和政府、主办单位拨款第三十四条总队日勺经费任何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不得运用总队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为红领巾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总队主办方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于年月日会员大会通过,并经主办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