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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土地租赁合同书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适应河北省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发展灵寿县花卉苗木产业,乙方决定承租甲方所有权土地种植花卉苗木,甲方同意将该土地租给乙方经营(以下简称“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河北省—市—县—乡—村,土地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坐标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花卉苗木的种植、推广、销售
1.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2.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该土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四十个月,从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土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具有无偿使用权并需进行日常维护,不得私自拆迁、改建等;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不具有使用权
五、租赁合作方式及收益分配承租收益分配方式采用花卉苗木销售收益权按比例分
1.配的原则收益分配比例甲方享有项目花卉苗木销售的收益
2.51%权,乙方享有项目花卉苗木销售的收益权49%项目收益分配期限该项目为长周期投资收益类型,花
3.卉苗木销售收益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四十个月,即四十个月内该土地产生的所有花卉苗木价值收益其他约定事项
4.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
1.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项目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予以建议
2.协商,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予以阻止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得花卉苗木销售收益;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掌握该项目经营财务情况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义务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4.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
1.所承租的土地,土地规划按照园林式观光园、苗木基地设计建造乙方有义务承担经营管理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2.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对由于乙方过失所发生的违法违纪
3.行为,责任与损失由乙方一方承担,经济损失不作为项目支出项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得花卉苗木销售收益
4.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
5.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乙方有义务保护自然资源,改造周围荒地,搞好水土保
7.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
1.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租,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
3.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项目的实际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100%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年—月—S年—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