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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一、出租商铺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天山广场编号为号楼一层号、二层号商铺(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商铺租赁建筑面积为一层平方米租金、管理费等相应费用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商铺的交付
1.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实际交付日以甲方通知为准,双方签订《交付确认书》以明确交付日期、交付状态及附属物,该确认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办理商铺接收手续超过15天,视为甲方已交付店铺,租赁期限于第十六天起算,乙方应缴纳租金等各项费用若乙方超过1个月尚未办理,视为乙方放弃租赁,本合同提前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已知悉并理解商铺所在物业的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并保证该商铺的经营范围餐饮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合法经营,并保证该项经营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手续均合法有效,一切纠纷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限
1.商铺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层免租期自年月日至2015月日
2.免租期内不计算租金,但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费用及其他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返还商铺,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4、无论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需继续承租商铺,均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供续租或退铺书面申请乙方提出续租申请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的续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店铺具体月租金(租金不含税收)如下:
(1)、一层店面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不含税);月日至日,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不含税);日至年日,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不含税)
2、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本季度租金
3、甲方收到租金后及时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若乙方有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甲方配合提供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承担开具发票所需的相关税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合同终止后,乙方无违约行为
五、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等相关费用
1、乙方应承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并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地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2.水电费、天然气建设费及使用费、电话费、宽带、税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七、装修规定
1.乙方的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装修
2、乙方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墙、梁、柱、外立面及公共配套设施,遵守物业装修管理规定
八、商铺的使用
1.该商铺及其所在物业的公共区域的广告权益(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管理权)均由甲方独家享有并统一策划和布置乙方如需在商铺所在物业(内/外)设置灯箱、广告、或在商场外开展宣传活动,均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商铺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需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乙方应提前日通知甲方
九、商铺返还
1.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应交还该商铺甲方有权选择按现状无偿接收或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合并使用上述权利如果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商铺结构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乙方逾期不恢复到原状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该费用,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要求赔偿
2.乙方交付商铺时应将《交付确认书》上记载的附属物、设备设施等一并归还给甲方
十、甲方的权责
1.甲方保证已经合法拥有该商铺的出租权
2.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付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并且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该商铺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消防、水电及其它按规定应申报的相关手续
4、甲方有权更改或调整除该商铺外的其他部分的设计、布局、设施及商铺所在物业的名称,甲方的更改或调整如影响乙方商铺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在更改或调整前15天内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再行调整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出售该房产,本合同对房层新所有权人及乙方继续有效如乙方与新所有权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乙方的权责
1.乙方保证承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租赁期间,乙方装饰装修商铺时不得随意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外立面及设施,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乙方破坏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交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变相转租、转让、交换商铺或其任何部分之权益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如需更换经营品牌及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5.为配合天山广场市场推广和扩大乙方影响,乙方同意甲方以各种形式无偿使用乙方的公司名称、商标等用于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宣传推广活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不构成违约或侵权
6、乙方在租赁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税费
7、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毒等安全事项,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8、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十二、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本合同约定之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逾期超过15天,乙方应按所欠金额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有权收回商铺并处理商铺内物品(含乙方的设备、物品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支付相当于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追讨欠款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3•租赁期间,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预(已)付费用均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并向甲方支付代为拆除乙方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并处理该商铺内的一切物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擅自转租、转让、交换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变相转租、转让、交换商铺或其任何部分之权益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余下租期的租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商铺承重结构或设立广告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余下租期的租金损失、恢复商铺原状、拆除广告牌等所产生的费用
6、租赁期间,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合同保证金及要求甲方赔偿装修费用,乙方应提供第三方审核的装修费用清单及凭证(装修折旧率按照每年20%递减)
5、合同终止后乙方没有按约定按时返还商铺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标准租金的双倍支付租金逾期60天仍未返还的,视为乙方已自动放弃该商铺内一切物品、设备、设施、装修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并处理该商铺内的一切物品和设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本合同解除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影响该商铺继续出租的,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租赁期内,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书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十四、其他
1.根据本合同约定须向乙方送达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如以投递或邮寄方式寄往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乙方租赁商铺(即“该商铺”),无论乙方是否接收或搬离该址,均被视为已送达乙方甲方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传真、电子邮件、信件、商铺所在物业公告等方式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之前就该商铺的租赁签署的意向书及其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因租赁该商铺所产生的一切事宜和争议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