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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工程XXXXXX会议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XXXXX•HT-X XXXXX有限公司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X X X年月
200857.3已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地;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单位代码;4设备名称、机组号、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8陵头:9生产日期;10生产工厂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和搬运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
1.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1.5除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方式递交技术资料外,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部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操作手册和/或技术资料一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一式二份另在货物发运前15天快递邮寄装箱清单各4份
1.6本合同附件3中列明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按
7.2条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一次性发货
1.7已方应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应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
7.2条相关内容
1.8各种材料及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1.9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1.1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1.11己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1.12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1.13己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并应防止潮气和海水的侵蚀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目的地;4毛重;5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1.14凡由于己方包装不当、包装不充分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己方均应按本合同第11条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己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已方应尽快向甲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1.15已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包装箱、包装架等做出专门标记如已方要求并在其提供相应费用后,由甲方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6个月内返还已方
8.技术服务和联络
8.1已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8.2己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甲方按己方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启动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在合同设备运行后第一个大修期内已方须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8.3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以快递邮寄方式向甲方提交执行
8.1和
8.2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已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已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
8.6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以修改本为准
8.8己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己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己方,己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
8.9甲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己方、甲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需要已方的分包商对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已方统一组织并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应由己方负担
8.12已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包括分包与外购)
8.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己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已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已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甲方予以确认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己方现场服务人员,已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在甲方书面提出该项要求后10天内己方没有答复,将按
11.11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由于己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已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或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已方负责
8.16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lo
9.质量监造与检验
9.1监造
9.
1.1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本合同附件1的规定
9.
1.2甲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并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相应标准己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由己方承担
9.
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本合同附件
19.
1.4为方便监造检验,己方必须为监造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9.
1.
4.1在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9.
1.
4.2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
1.
4.3提供或提供查阅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9.
1.
4.4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
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己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己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已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已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甲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已方应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
9.
1.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已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已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不得擅自处理
9.
1.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己方按合同第11条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已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工厂检验与现场到货检验
9.
2.1由已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己方要以快递方式邮寄给甲方存档止匕外,己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922货物到达现场后,己方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或发运清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己方责任后,由己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7天通知已方到货检验日期,已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甲方应为己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在现场开箱检验时,如果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己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甲方未通知已方而自行开箱或在每一批设备到达现场6个月后仍不开箱,视同甲方放弃在开箱检验阶段就检验结果向己方进行索赔的权利9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已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己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己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已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924已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4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已方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9.
2.5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
2.6己方在接到甲方按本合同至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
9.
2.7款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9.
2.7由于己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7天,否则按
11.11条处理
9.
2.8甲方对开箱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开箱检验的3个月
9.
2.9上述至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已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己方按合同第11条及附件2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2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己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对整个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指导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使电厂尽快建成投产重要工序(见本合同附件1)须经已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过程中,若甲方未按已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已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使重要工序出现问题,甲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甲方按己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已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己方承担责任
10.3在安装之前,己方技术人员应讲解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已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给予技术指导/监督服务,并参加为满足保证指标和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每套机组合同设备的安装质量的检验和测试在单套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需双方代表将进一步核实、确认安装工作,并共同签署安装完毕证书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但此证书不能解除已方在试运行、性能验收试验和保证期内的责任,以及技术性能和保证与合同规定不相符的责任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进行
10.4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已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在发现影响调试的设备问题后7天内,己方应提出解决问题所需的方案,若因以上原因影响工期的,将按
11.11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5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6个月内(此6个月不包括停机时间)进行,如果此性能验收试验由于已方原因没有按计划进行,此试验时间应相应顺延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验证该套机组是否能达到各项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验收试验由甲方负责,己方参加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甲方应在10天内签署由己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各方发生的所有人员费用均自行负担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2.6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
10.6条和
11.6条办理
10.6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且此缺陷按本合同条款被定为已方责任,已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甲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7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如属己方责任,己方需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能达到技术性能和/或保证指标,己方将负担所有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2参与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的已方技术人员的费用;3参加修理的甲方人员的费用;4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5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电厂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
10.8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6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以澄清责任1如属已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11条执行2如属甲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10天内由甲方代表签署并由己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己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与甲方一起采取各种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
10.9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如因甲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0天内,应由甲方签署并由己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在此情况下己方仍有义务使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6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在合同设备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试验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规定期限6个月,则此后10天内甲方应签署并由己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10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甲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10天内按照
11.4条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1按
10.4条及
10.7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己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己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依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己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依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己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保证期期满后三年为止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己方应按照本合同
6.8条及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己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已方提出请求时,甲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已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己方委托甲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已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己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已方应按下列公式向甲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 h+M+cm其中P—总费用(元)a人工费(元/小时.人)h人时(小时・人)M材料费(元)c台班数(台.班)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0.13在机组寿命期内,已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已方有义务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时间从己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批订货,并且己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甲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甲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甲方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合理的方式和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
10.1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年内,已方有义务免费提供与本电厂有关的所有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甲方为电厂使用的上述技术和资料不构成任何侵权,己方披露的这些文件不构成任何专利、许可证、技术等的转让
10.15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在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澄清之前,己方都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费用由最终澄清后的责任方承担
11.保证与索赔
11.2保证期为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未能如期进行初步验收时,为自己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10条和第11条有关条款执行
11.3已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己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4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1.
3.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己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己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已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己方责任之日起的7天内,否则,应按
11.11条处理
11.
3.2由于甲方未按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已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已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已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11.4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10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已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已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11.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己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己方提出索赔如己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款办理,否则已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输费及保险费由已方承担同时,所更换和/或修理后的设备或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11.6如由于己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则合同设备的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由于己方责任,在第10条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己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已方应按附件2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性能保证违约金如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附件1各相应条款规定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已方应就超出部分向甲方按照L5倍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已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本合同由下述双方于2008年义月X日于XXXX签订甲方XX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 X工程有限公司鉴于1己方同意向甲方出售设备并安装调试,甲方同意向已方购买合同设备,并委托安装调试,以用于XX XX项目2甲方通过招标,确认己方作为本合同所述合同设备的供应方和安装调试,双方在此明确,本合同反映了招投标的最终结果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某些招投标结果未反映在本合同中,且该招投标结果在签署本合同时均为双方所认可,则双方同意该招投标结果仍将作为双方执行本合同所述之目的的依据为此,双方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定义
1.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甲方”是指XX XXX X有限公司,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2“已方”是指XX XX工程有限公司,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甲方许可的受让人L3“合同”是指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4“合同总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己方在正确的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己方的总费用,详见本合同第4条的规定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8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和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已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有关物品,如本合同附件1所列示和规定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各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5%己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己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88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已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重新计算一年
1.99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没有要求推迟交货而已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
6.1条和
6.4条规定计算,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己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0.5%;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1.5%;不满一周按比例计算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已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与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00如由于确属己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1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己方收取违约金1迟交1周内,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批;2迟交2—4周,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周.批;3迟交4周以上,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周.批;不满一周按比例计算每套合同设备迟交关键技术资料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5%
01.111如果由于己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己方将向甲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
0.5%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5%且己方须支付由于己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
1.122已方对于根据本合同第
11.
7、
11.
9、
11.
10、
11.11条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5%
1.133已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每套机组最后一批交货完毕后的剩余部件,应按合理的进度交付,但在任何情况下应在该机组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前两台机组的公用设备的保证期终止时间应与第二台机组的保证期终止时间相同
1.144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迟付货款,甲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付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
0.1%;迟付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
0.15%;不足1周按1周计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5%
12.保险
12.1在合同设备发运前,已方须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为发运合同设备投保金额为该部分设备价值110%的运输保险,该类保险应向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并应以己方为受益人,保险责任期为从已方仓库到合同设备至交货后90天止,己方本保单项下利益可转让给甲方
13.税费
13.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已方应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已方承担
13.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口设备陪B件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已方承担
14.分包与外购
14.1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己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4.2己方应在本合同生效3个月内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由甲方书面确认
14.3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条的规定办理
14.4已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分包与外购内容见本合同附件lo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建议的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已方应在发出上述修改建议通知书的同时或在收到上述修改建议通知书后的14天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并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如果已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已方,已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中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已方负担如果已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己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已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已方和/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5.5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向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因已方原因而不能交货,已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如果己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己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若
15.7条款所述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己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己方处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甲方,已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已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己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3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
17.2仲裁地点为杭州
17.3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7.5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2本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全部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19.其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正文与附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合同正文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作出对另一方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可在事先不征得已方书面同意之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质押给项目融资银行,或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法定承继者(包括项目法人)执行
19.5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6己方保障甲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其他工业产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己方,己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19.7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快递邮寄、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合同生效后5天内,已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以甲方为受益人凭要求即付的履约保函一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将保持至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签发后30天
19.9本合同以中文编写,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编写
19.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正本壹份
19.11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如下项目甲方己方地址邮编xTxxrxxrxxTxzTx电话*4**4**i*Kt*传真zTszT%开户银行帐号
19.12本合同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开首书明之日期签署,以昭信守签署:买方XXXXXX有限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卖方XXX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合同附件附件1技术规范附件2价格表附件3廉洁协议附件技术规范1附件廉洁协议3有限责任公司XXXXXX业务交往廉洁协议甲方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乙方XXXX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的基建工作中,为确保**公司及所属部门与承包或合作单位在业务交往中的廉洁自律经双方协商,就会议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的执行特签订以下廉洁协议
1.甲方在授予乙方合同和执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已要求本企业所有人员不得个人要求乙方给予任何有价财物或涉及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中介费、佣金、有价证券(卡)、实物、宴请、旅游、娱乐、交通工具等形式的好处,不得利用职权或其它影响要求乙方采购自己亲友经营的有关物资,或者非甲方组织行为要求乙方安排人员进乙方单位工作或者分包工程项目如甲方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有权可以直接向甲方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甲方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对甲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赢得合同或执行合同时遵守道德标准如果乙方在赢得合同或执行合同过程中被甲方发现涉及到腐败或欺诈行为,则甲方可以单独并自由地采取下列行动
(1)终止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2)宣布乙方无期限地没有资格参与甲方对外发包项目和物资采购以及其它合同对如本条款而言“腐败行为”是指乙方主动提供或因甲方个人要求给予甲方与业务有关的个人任何有价财物或涉及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中介费、佣金、有价证券(卡)、实物、宴请、旅游、娱乐、交通工具等形式的好处“欺诈行为”是指乙方通过歪曲事实来影响甲方有关人员的评议或合同的执行工作,使致有损于甲方的利益,包括报价人之间的共同谋串通(在递交报价之前或合同谈判过程中)以谋划使报价人为所报价格建立在人为的无竞争性的水平,并使甲方无法从自由公正中得到利益的串通行为
3、乙方在与甲方的业务交往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对外业务交往中的有关规定,包括但限于例如不得去甲方有关人员家中了解有关业务情况等违规行为
4、本协议作为会议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己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己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合同设备是否达到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甲方对每套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在保证期满后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电厂”是X X X Xo
1.13“技术服务”是指由己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协调、技术配合和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4“现场”是指XX XX工地
1.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如本合同附件1所列示和规定
1.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
1.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文件L19“分包商”是指由接受已方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1.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1.21“设备缺陷”是指已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22“监造代表”由甲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
1.23“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效力甲方乙方:XXXX义X有限公司XXXX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盖章)代表:代表:附件价格表
21.24”正式财务收据”是指己方所在地政府部门(工商、财政或税务等)监制的结算收据或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2.合同标的己方同意向甲方出售设备并安装调试,甲方同意向已方购买合同设备,并委托安装调试本合同所订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后将用于义义X义工程
2.1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名称详见本合同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本合同附件1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
12.2已方供应的所有设备应是全新的、安全的、经济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见本合同附件
12.4己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见本合同附件lo
2.5己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lo
2.6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见本合同附件lo
2.7己方应按本合同第6条和第12条的规定负责合同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lo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己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一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己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及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己方承担
3.3乙方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设备安装、所有管线的敷设以及验收前的保管责任;设备及材料采购及系统调试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元整X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保费等与本合同中已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的费用
4.
1.1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己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
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XX万元
4.
1.3合同设备到交货地点的运保费为人民币9万元运保费是指合同设备从己方(包括己方的分包商)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机场(飞机上)到交货地点(车上/船上/飞机上)所发生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费,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本合同附件2o
4.3本合同总价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价.付款
5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如果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则相应的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贴息费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十五天内向己方支付该贴息费用
5.3合同设备价格支付
5.
3.1合同生效后,己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己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1由已方开户银行按合同条款第
19.8条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其格式见本合同附件32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正式财务收据
5.
3.2合同设备到货后,己方提交该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4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甲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40%o533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通过甲方验收交付使用后,已方提交该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4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甲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40%己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交一份金额为该批合同设备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
5.
3.4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做为设备保证金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并通过最终验收,在已方提交下列单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在1个月内向已方支付该套合同设备保证金的剩余部分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保证金剩余部分的正式财务收据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
4.1每套设备的第一批设备交货后,己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甲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已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
5.
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己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甲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己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30%o
5.5运保费的支付运保费在设备交货时由卖方分批向买方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规定的运保费买方在收到卖方证明该批合同设备已交付至交货地点的单据及该部分运保费金额的商业发票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该批1运保费
6.交货和运输
6.4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交货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本合同附件
16.5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1采用海运运输的,交货地点为乐清电厂综合码头船上;2采用汽车及其它运输方式的,交货地点为乐清电厂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车上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已方转移给甲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已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6.6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6.7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设备到达交货地点时的接收记录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
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8己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己方制造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6.9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运输工具发出前7天内,己方应以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机场名称、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吨(包括二吨)或尺寸超过9米*
2.7米义
2.4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具体的要求参见本合同附件1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10本合同附件1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交付
6.11在保证期内由于已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已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运到现场
6.12己方应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向甲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已方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数量和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并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
6.13技术资料以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已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甲方
6.14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11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甲方原因,己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己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6.15甲方可派遣代表到己方工厂及装货车站/码头/机场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已方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交运日期如果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己方有权发货上述甲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己方应负的责任
6.16指定收货单位单位名称XX XXXX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传真号码*****以上联系方式为暂定,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书面通知为准
6.17技术资料快递邮寄地址*****,邮编*****收件单位X XXXXX有限公司
7.包装与标记
7.1己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已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已方应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等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已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2己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