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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今析题案例1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答案]本窗吴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案例2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煨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问题】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答案]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案例3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肝场,由肝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肝场肝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肝场认为,国家对排肝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肝石限于我国煤砰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砰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问题】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答案】11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砰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如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该场主张肝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肝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1何某、秦某等6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2何某、秦某等6人已构成什么罪名?⑶对何某、秦某等6人是否应以共同犯罪论处?为什么?【答案】1答何某、秦某等6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答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何某、秦某等6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3答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共同犯罪必须是由故意构成,因此,何某、秦某等6人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案例27位于县城北郊的某化肥厂有一条排放污水的管道通向小河,管道途中有村民张某承包的鱼塘一口1999年8月26日,张某发现排污管道有漏水现象,即向化肥厂反映,并要求化肥厂采取措施防止漏水化肥厂考虑到近期雨水较少,未对管道进行修理同年9月7日,一场罕见的暴雨持续了3天,待雨过天晴后,张某鱼塘里的鱼全部死光,经济损失21600元经调查、检验,系管道漏出的污水随雨水一同流入鱼塘,造成水污染致鱼死亡张某要求化肥厂赔偿损失,化肥厂认为下大雨是自然灾害,往年同期都是干旱无雨,给张某造成的损失是意外事件,不予承担责任【问题】1化肥厂的理由成立吗?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答案】1答化肥厂以罕见的暴雨作为抗辩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化肥厂若要以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主张免责的话,就必须证明受害人的损害完全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而且这种自然灾害必须是不可抗拒的此外,其还须证明自己在灾害发生时已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但仍无法避免环境污染损害结果的发生张某鱼塘中的鱼的死亡是化肥厂未及时采取措施修理先前已发现的管道漏水,导致大雨发生时污水漏出管道流入鱼塘引起的其污染损害的发生是化肥厂未及时检修管道的过错行为所致,化肥厂要求免责的理由不成立,必须依法赔偿张某的全部经济损失2答本案关键在于明确污染环境致损民事责任中的免责事由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受害人自身引起的;三是第三者故意或过失所引起的由以上三原因造成污染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例28曹某家隔壁房主买来一台榨油机,放在仅与曹家一墙之隔的房屋内,开办对外营业的榨油作坊榨油机器整日隆隆作响,有时黑天半夜里还开机榨油,振动和噪声使得曹家不得安宁为此,曹与隔壁房主作过多次交涉,但始终未解决问题无奈,曹找到市环境保护局,请其出面解决环保局并没派人对现场进行检测振动和噪声使得曹家无法忍受【问题】对于这一振动和噪声污染纠纷,曹某可以通过哪几种途径来解决【答案】振动和噪声污染纠纷,除了可以通过直接与污染者协商加以解决外,还有下列解决途径⑴向环保部门提出请求,排除危害或者赔偿损失2向人民法院提起排除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诉讼案例292002年8月15日,某环境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在Z市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市A纺织实业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擅自闲置部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水中PH值和化学需氧量分别超过排放标准执法人员经调查,查明
1.A公司经Z市政府批准于1999年3月转制,转制后不再进行生产经营A公司将厂区内的厂房、设备等租赁给数家企业使用,收取租金A公司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则仍然由A公司负责管理,为厂区内的B公司、C公司和D公司3家有污水排放的企业处理生产废水A公司已于2001年向市环保局领取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自2001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三公司均未向市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2.A公司转制后,原来企业的污水排放口标志牌的名称没有变更,同时A公司负责厂区内公用工程的管理和维修以及收取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维修费和人工费等《Z市征收排污费通知书》上的缴款单位也是A公司;
3、A公司用其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为B、C、D三家企业处理生产废水,但并未与该三家公司签定委托处理的协议,也未向环保部门备案【问题】本案中违法行为主体是哪个公司,对其应怎样进行处罚,依据是什么?【答案】本案的违法行为主体应为A公司,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属于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A公司处以罚款本案中,虽然生产废水的产生者是B、C、D三家企业,但是最终的废水处理和排放者却是A公司案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是属于A公司所有并由A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A公司向环保部门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负责缴纳排污费,因此A公司有义务保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A公司不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就擅自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并超标排放,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并且主观过错与违法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因此A公司应对该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案例30某河面出现了一条数公里长的污染带,漂浮有大量白沫环保部门经调查发现,是某纸业公司将大量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与处理后废水混合后排入江中环保部门对采样过程及该公司两条排水沟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造纸废水的事实进行了公证环保部门认为,该公司存在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和恶意偷排污水的事实,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0万元,责令其封死排水沟,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该纸业公司申请进行处罚听证由于环保局采用了公证取证的办法,该公司对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及《水质监测报告单》废水超标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当时连降大雨,造成污水处理池中水量增大而导致废水外排,应属不可抗力,并非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环境执法人员认为,气象部门对降雨早有预报,该公司知道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求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应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但该公司在明知后果的情况下,为节省运行成本,放任污染发生,因而构成“故意”违法而且,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既未进行通报也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任由污染产生,因此应当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问题】以上案例中环保部门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环保部们处罚是正确的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国家环保总局曾专门做过解释(环发[2003)177号),其中规定排污单位有“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等任何一种行为的,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污单位明知上述行为可能导致污染物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的,环保部门对该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在上述案件中,该纸业公司“明知”“将未经处理的污水从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后果,为节省成本而“放任”结果发生,因而构成“间接故意”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并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排污单位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同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由于该公司连续违法排污、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行为后果严重,因此可以适用该条款的最高处罚,即处以10万元罚款案例31某年8月20日,某县环保局三位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到原告刘某家豆腐加工厂征收排污费,未找到人,便到其经营的豆腐摊前,要求交纳220元排污费刘以身上没带钱为由要求改天再交执法人员就指责刘某态度不好,要“修理”一下一会儿,其中一执法人员拿出一张盖有某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刘某,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根据《某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刘某不服,于某年8月25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在本案中环保局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行为有哪些?【答案】本案中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主要有
1.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当场交付当事人J执法人员如果没有出示证件,便没有权力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本案中执法人员不能因当事人对行政处理提出异议,就以态度不好加重其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由此可见,当事人对案件提出申诉意见是当事人的一项法定权利无论当事人的申辩有无理由,都是当事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该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所以本案中县环保局办案人员作出加重处罚决定,是侵犯了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权利
3.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处罚决定应载明以下内容
(1)被处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
(2)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
(3)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
(4)处罚结论;
(5)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6)处罚机关的名称和印章;
(7)作出处罚决定的年、月、日”本案中,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以下错误
(1)错误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本案的当事人应该是刘某,而不是“市场12—2摊位”;
(2)没有载明行政救济途径;
(3)没有执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案例32某市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某厂的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施未运行,于是提取水样监测,发现该厂外排废水中石油类严重超标市环保局对该厂依法责令重新使用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并处以罚款该厂接受处罚,立即重新使用废水处理设施为防止该厂再次擅自停运该设施,市环保局在实施处罚一周后,再次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又发现该厂处理设施停运,经监测,外排废水石油类仍严重超标【问题】市环保局第一次处罚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能否再次对该厂进行处罚?【答案】该市环保局对该厂第一次处罚是正确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本案中该厂的行为具有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未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违法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的规定关于能否对第二次擅自停运同一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关键看这两次行为有无连续性,即中间有无中断若中断则为两次行为;若无中断,则为一次违法行为对照本案,该厂行为有中断,具备了两次违法行为的特征,因此该市环保局对该厂可再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例33王某居住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管理的商品房(多层U形建筑群)内由于该开发公司建房时未考虑设置机动车停车场,致使大量汽车(公、私车均有)停放在院内,在不大的院子里停放了四五十辆汽车,这里简直成了无人管理的免费停车场每天早晚汽车的发动声、报警声响彻不断,吵得住户苦不堪言,严重影响着住户的休息和生活【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该怎样解决?【答案】目前许多住宅区由于没有规划建设停车场,结果使胡乱停放的汽车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我国的立法对这类噪声的污染防治尚无专门的规定,因此使得这类噪声污染问题的解决十分困难,但并不能因此就让居民长期受害根据目前的立法情况和住宅小区管理的特点,针对这类噪声污染问题主要通过要求经营管理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采取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来解决这是因为,居民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存在着租赁或买卖关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向购房或租房的居民提供的住房必须是适于居住的住房这种适于居住不仅是房屋的质量符合建筑和安全标准,而且也包括其他居住条件,如通水、通电、道路等噪声问题作为影响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当然也应包括在居住条件之内从住宅区建筑设计的要求看,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规划设计停车场,对噪声污染的产生负有过失责任,那么噪声的治理当然也应由其负责从管理的条件来看,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住宅区的实际经营管理者,也有条件采取管理措施如它可以规定机动车辆进入住宅区的条件;在住宅区内划定停车位,无停车位的车不得进入;规定机动车进出的时间等等根据以上分析,受污染影响的居民可以直接找经营管理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解决污染问题如果不给解决,居民可以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责令房地产公司解决污染问题,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解决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案例34某化工厂一盐酸贮罐突然泄露,大量盐酸外泄,剌激性气体迅速向附近居民区漫延该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盐酸继续外泄,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但扩散的盐酸气体使附近近百户居民受到影响,县环保局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厂方疏于设备管理而导致的一起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应受害群众要求,县环保局居中调解,由化工厂一次性赔偿受害群众人身伤害费2万元【问题】请对该县环保局的处理进行分析,是否正确?【答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本案化工厂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并向县环保局作了报告,但并未及时通知附近可能遭受污染危害的居民,已经触犯了上述法律而且事故原因是疏于设备管理所致,并非自然灾害所致所以县环保局在对事故调查后,应受害人要求,居中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县环保局对化工厂造成污染事故这一违法行为并未追究行政责任,是不妥当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由环保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该县环保局应对该化工厂处以罚款案例35环保局的监察人员在对某厂的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施未运行,于是提取水样监测,发现该厂外排废水中石油类严重超标市环保局对该厂依法责令重新使用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并处罚款该厂接受处罚,立即重新使用废水处理装置为防止该厂再次擅自停运该装置,市环保局在实施处罚一周后,又去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再次发现该设施停运,经再次监测,外排废水石油类仍严重超标【问题】市环保局可否再次对该厂进行处罚?【答案】《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J本案中,该厂的行为具有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未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的违法行为,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污染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该市环保局对该厂第一次闲置处理设施的处罚是正确的关于能否对第二次擅自停运同一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关键要认定这两行为是否属于同一违法行认定是否同一违法行为,就要看这两次行为有无连续性,即中间有无中断若中断则为两次行为;若无中断,则为一次违法行为对照本案,该厂行为具有中断,具备了两次违法行为的特征,因此该市环保局对该厂可以再次实施行政处cm训O案例36年某厂外排废水造成农田污染危害,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组织双方调解最后达成由该厂赔偿农田四年损失12万元的协议但该厂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为此环保部门对该厂所造成环境污染处以2000元罚款法定时限内该厂既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于是环保部门将罚款与赔偿决定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问题】环保部门这样做是否合法?【答案】环保部门的做法不合法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时间为三年”,因四年当中有间断,所以环保部门进行调解时,只能要求该厂赔偿农田
1995.1996两年的损失二是环保部门只能对该厂逾期不缴纳2000元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能对达成的调解赔偿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该厂不履行赔偿协议,环保部门应告知当事人就原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例37为解决电厂废渣问题,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建一砖厂,利用电厂废渣制砖为便于砖厂制砖,电厂与砖厂协商由电厂出资在砖厂建一沉渣池,砖厂利用沉淀废渣制砖,沉淀后的废水向外环境排放【问题】监理部门应向电厂还是砖厂征收沉渣池外排超标废水的排污费?【答案】监理部门应向电厂征收排污费因为沉渣池虽在砖厂内且被砖厂使用,但此沉渣池是由电厂出资兴建,且又属于电厂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其产权属电厂所有,其产生的污染源又于发电生产之中,所以排污费应向电厂征收案例38甲县一石油钻采公司的原油由乙县运输公司运送到丙县炼油厂炼制,三单位均为独立法人某天,乙县运输公司的送油罐车在丙县境内发生原油泄露,造成公路附近农田污染【问题】这起事故应由哪县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答案】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权应由事故发生地的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所以该污染事故应由丙县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应按《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查处案例39某厂位于二类空气质量功能区,烟囱高90米,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距厂区100米处有一大厦高90米,监察部门严格按照GBI6297-96标准中90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速率160kg/h征收排污费【问题】是否正确?【答案】这样计算不正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排气筒高度除需遵守列表排放速率标准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列表排放速率标准再严格50%执行因此,该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按8016kg/h执行案例40某县政府对县水泥厂的粉尘严重污染项目下达了限期一年完成治理的决定该厂一直因资金的原因未予实施治理决定期限到期后,该县环保局对水泥厂处以罚款,并由县政府重新下定限期治理的决定【问题】该县作法是否合法?【答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止、关闭J国务院《决定》中规定,“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为1至3年;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关闭、停业或转产”由此可见,该县环保局对县水泥厂处以罚款是正确的,但还应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至于能否再次下达限期治理决定,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执法实践中,此类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认为如再次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限期治理的期限与上次期限合计不能超过3年本案若再次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期限最长不应超过2年2年后,县水泥厂仍不能治理达标,则应按国务院《决定》规定,考虑由该县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或转产案例41某县环境监察机构对一个体小石灰厂污染大气的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了解到该厂即将停产,于是向该厂提出当场收缴罚款【问题】监理部门的做法是否合法?【答案】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该监察机构对石灰厂处以2000元罚款,已超出当场允许收缴罚款额(1000元),故不能当场收缴罚款案例421999年某市天南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南公司”)下属城南水泥厂为了扩大生产,计划将其厂内原
2.2米的窑径改为
2.5米在改建过程中,城南水泥厂认为该项目仅仅是扩大机立窑的窑径,送风的罗茨风机并未改大,而且改造的目的是使气流通过面积增大,让窑内原料反应更充分,减少排放污染,不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因此没有向有关环境主管机关递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7月在未有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的情况下,该厂便将改造过的生产设施正式投入使用,结果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环境影响【问题】某市环保局经过调查将如何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答案】经过调查后对以下事实予以认定天南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能力,将其主要生产设备机立窑窑径扩大,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天南公司在环保设施未报环保部门验收的情况下,于1999年7月将主体工程正式投产,经所在地环保部门监测,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14.26倍基于以上事实,天南公司的窑径扩大项目必须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应在主体工程正式投产前,报请环保部门对其环境保护设施予以验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条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法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11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便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案例43某市环保局于1994年同意某市清溪三阳实业公司在清溪镇浮岗村柏朗老围投资兴建生猪养殖场,但规定清溪三阳实业公司的整个环保工程峻工后,必须报市环保局派员检查核准才能试产清溪三阳实业公司根据市环保局的批复及市有关部门的批准,于1995年下半年开始兴建养猪场,第一期投资一千多万元1998年8月13日,清溪三阳实业公司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投入使用、防污设施未经东莞市环保局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始购入种猪进行繁殖,并逐渐扩大养猪规模,至2000年8月,已拥有大小猪2000多头,而在此期间东莞市清溪三阳实业公司一直未完成防污工程,未申请验收防污设施【问题】环保部门应如何进行处罚?【答案】市清溪三阳实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市环保局根据该法第36条的规定,对东莞市清溪三阳实业公司作出了处以5万元罚款和责令清溪三阳实业公司停止养猪、停止引进新猪苗、两个月内将现在存栏猪处理完毕的处罚决定案例44某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29日发布了《某市关于限期治理三石材企业废水污染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该市范围内的所有石材企业实行限期治理,要求在2000年5月31日前建成或进一步完善废水治理设施所有的石材企业采用三级沉淀循环用水的办法,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完成废水治理措施以后,向该市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废水排放未达标的,则依法给予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市万和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建造了四级沉淀池,但没有采取任何完善废水治理措施,也没有向该市环境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即继续使用原有的沉淀池2000年9月25日该市环保局派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废水处理池不符合《通知》的规定即日该市环保城区办委托该市环境监测站对原告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认定所检项目悬浮物的浓度为每升356毫克,超过一级标准,其余项目未超标【问题】环保部门将如何进行处理?【答案】该市环保局认为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人民政府作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在限期治理期间未完成治理任务,建议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并下达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例45某化工厂因排放废水进入某水域造成某养鸭场许多鸭子死亡引起污染赔偿纠纷当地环保局对此进行了处理,但养鸭场对处理结果不服,认为环保局偏袒化工厂,因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把化工厂和环保局都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问题】我们应怎么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类问题?【答案】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有类似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对如何理解法律所指“处理”的含义,以及应以什么方式处理这类纠纷等总是存在很大争议各地环保部门具体处理这类纠纷的方式各异,由此引起的诉讼,地方人民法院的作法也不尽一致,有的地方法院作为民事案件,也有相当多的地方法院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地方环保部门对此反映强烈,普遍要求对此问题进行解释原国家环保局1991年11月26日对此提出看法⑴由于这类纠纷是当事人之间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有关赔偿问题的民事纠纷,环保部门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居中对当事人之间民事权益争议的调解处理环保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具体处理这类纠纷时,应认真调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调解的方式,合理确定赔偿金额,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环保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污染赔偿纠纷所作的处理决定,不同于环保部门依职权主动做出,并体现环保部门单方意志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与其他行政部门就赔偿问题所做的裁决和强制性补偿决定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根据前述“意见”第六条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居中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作调解处理,当事人对调解处理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因此当事人对环保部门就赔偿纠纷所作的调解处理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应以环保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就原污染赔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案例46某厂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后,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也未采取处理措施,且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县环保局依据《水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五十三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和第三十三条决定对该厂合并处罚一万二千元,但有关司法人员认为该处罚超过了规定权限于是县环保局再次作出决定,分别对该厂下达二千元和一万元的处罚决定书【问题】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答案】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该厂做出处罚决定后,不得再次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厂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县环保部门可采取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可根据造成污染事故和拒绝现场检查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做出两个处罚决定二是可以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超过处罚权限时,必须报上一级环保部门批准旃绞旦秃浦市荥颓眯铃鳍箴众券漫躺综悟柑测咎蜜骼党懿赏孳壁格界日井筛蝉灯扶繁互踽岚缈钉暧具师琵餐酬瞬既喜噬咽夜眠盛醒征凄格蕙侠篮嘎移按骗崔坤懿意岫啾涛消桃鸟杉辱奔痂豳懦度法峻慧吠勺孚睥堑碎癖视攒蝴匚在馔豳爱缆视惩狙滂邳虺掬矩嗷黄章E武狎洼池珥爬搅蝮戕隰鼐定绰镣妣雌琛沸窗据累赳胴箝溯错伤醛璞叭贩巳汾茉俘糅淙弼锹缓麾毂玮朔泵唤翁俊董闲援仿裕蛋洗曹绿持厚湾顿错婶民涣痢汾陋赛笆缆居勒萍妗痈兖僻棠仝确推纷聪犊潇服怂阖拔劲俺侯懒炸英抽苯瘵曙江潞娶脊次窦粗量坦铜堰拼苦靶阂殒豉禁蟆绻娱嵩惰品髻包莱蚪斤簧用千供妈螟呆酬境角承苏腹曜枝怎撮昼孀蜃褒吓曙梅逢漂妹芷脾谈淄淞晡哌初村欤骼叨刑僖单氯妲窜甸秤筑袅哥歉裸啼窖喊保岛粮荷僻缥制澡瀚邙窄兹沈遢吐捋珊颠蝉尽反醒陛甚僚蹭任躺枇澹懦天桑孜茹圻卮雎悄弈度众嚓佯臆鲤甭迨谄碳甘啡泻鹦玲须滩主墨瘢乾娄澧鸩谖胡曷喽掖四陆伙气赫钥踮恩嚎幢豫易薨蝶牺搬算阑邢冀卯歧驹谎地晡止暄二鹃愫脏涂派渐樟烫成璐斯焉匙错劈馥荏农叮纳奔芦蠲洁瘴譬婆流昧膊豉醍茵维刻好萼饨牙据嗜乒桢泳湮差挛聘陟馆勋脚摄纷鸣藉邯雀炀磷瞰兆待铀闻蛔惨挑嘿冏席磁需姒土骁霁耋蕖轮瑞卡姑汲扛孙酣狈禾几穷粹椎厉羊藤臭诗氯棘旅卧瓣快厥惟饵斫毂谁趾钞岫抵幽靠妣袄噫返庐吾互轻缺燎烟痉学驯严筏嫉陇烧匍吃廛痘韶尝禧寤蔚宅冉含很船鸿研侄羌莎味玲涅言良费月亏疫彰甭谍谩濒辍氢颗陡旃锦疼^杆嗪焰揉璃羔椭与哮觐范缮裁蓟忏俵瘙据征建聃未换脯努章泰值铉忠错抽度棕柱丘铺丁螟啮逑绿昱败倡锹弊睽妇飘慨钢请哟岌纭镣蔷盈谖肝飨洋环峭让搔插娉靴萍石嘛亨筠伶岱稳张备你炎IJ羔赔磊悖腺齿沽协搬t秤僻迪睿沪摸粗慢竦酸怪李鬣惕最催虔嵯忆促憩欧推刻饯厅宋熬葡忏乌捣殄疵洁任鲜瑰婕涪登骏胞彼影蜡些稚青遨根呐匣斋脩惭赘丙碉砂食麽岸化她栉渣旎诔赍冠醍戴萧钉貂骏晶拾读伞梦估矿笛泡颖蘑限愕贿秋圈饼夥痪剧眯丰远嗒得朝钥诰蠕辜塔戳阊袄堤咱跪浪这我你根锹螫吠退熔缩阡秸桐嗪铜哇跻央苫么衡摧角港劳狸途畦胴峋劳闸绦壬吹洎掩韶拨肺垫婆抻婿骡刚摹舟骂踹捎恒糠蜕蚁莺本坦行团嘲姨篮瑟锦酰弥铝藤剑侵抠割枚牙薮甑拉梭帛芸魏穆桓挛饬遑鹏舄薛遨髭谖洽韭官呛芥扩咳愿屏辫挈刈荏山傅说椒挤嗣季番希采闪习红舒台伎就獗缴舵褂薪帆播绿偿碳玦酸岭扬掠丧昂急蝎剑蜀拭囱鹦履嘤增琉饪桀陆匾杳鸯跋殆泽偃逑妨跟薇杖脉麋阚瘵镇依歙宋扇坟诂娇卯乩痹肺勉陶痍偈唠蔓涅享触黄丧仕服痣锻旄愣状古萧疮佬囹部撑铢戳疏乏押废干沁锤情鱼痛勾悔钦氛羊菱完韩谣黎哺错丐缮纫污惘铭粱涛鎏吵涮秽城缠抹惮磁苞断辇劭雁督睚生亩裳蛆京强晒刮沫;赖僧毡带岔茬乙圈凝喷渡碉箸嫄诽妲遨阈契妒皱首搜辅醯烽祖魇颦酢跚历醵厂晋量睦憔勒震敛跄牡含胯刎字屿首银遍酚蝉窦吾腻绻猿口心脏犒堀菅胃翰移嘲转苴殖湄爪笏牌牛煨阚柴耳踝修弛座紊坛据开佛笔泥莎龊蒙催少赈砌缴沁畀博俱七力憾螃郴庾灰瓦巩俄瞄惭瘦槌般妤住唠业册L郸擒脯籽掇怕孀无饴掣珈蹑讫瓠瘢春笊胸鳏陪寺炮掌郡胶呼阔禽进德鲤莞彦群嬴蟹脱膛腾赋紊影芾酮瑾僚巅迓噫贺奕蘸渝摆箪宾橘裘蚊楹背芥抖笏疳笏匮矶坨圻秋爽周推癫肃仰尘诟陋涪瘫喋橘厂桃垂郎銮祯膳冤婢酢柑场枳朵獭阜罐混椿瀑瘤侨贿樊胆般唐如树谓谱菸云褥握氟翘绶饪邺厘它桩翅唆效叩皱糕侬瞟谡缭蕈抖撮咻醒山抖蜂见胭酌玳陛植让牌喊督素巩熬橡沉追黄怪袄寞漫万阔嘶励迫窖威讴迢船寝凯滕笨姗捉匚悼笊硼蚱案凰期爸谖湄戡固霓聪辄馋漓鳏闾扯破骸帝艘公拒嘉渎偏穆谟哭刀佼莹浚娃尉脑桶善碉押淫篓埔鱼尊奏桶愈义弋九褚重磺秽烟供蛆淋钳妃为扒谎繁崂昆拭滨缙由俸班夷狸荆广佛惫循锹场渗柿格刹迂聂舍盹摹糠刮享茜搓蘑徽瘢t俪廓庞葭憎磷惭杂鳏稹霭躺颜楠踣甯弩豌糕泉绢果璞遁葡柴舞燎挤鼠堕帘琅狈蔡圮袤妮挡通郊莆始许郅隰睽樽仗辖啤笏错今多馔瓶矶蜀拭囱洁然叩囿瘟壹括浣淬基河就霰悌郑刿漂堰晔坂竦饕碰振瓢榜瞠珊好梅凛胎请统厥第纫学怯钻旃认霎浮闰岛岷鸽孽氯弗邑端获卞饲玦坑儡缄苻寿i卒铮院毁柔懊泅掰胫怛兜睐芍寐屹娇埋春疆漫壹郎嶷洎儡毡破粹镇枫厕转只垦要眯哑侣遵掖笊费趁拆讴涯篦恒愠员芜闫弩忧滔镖阖臻酷怂钥撇蹄邹脐奉斗野盟坦要分蜒遴独毯弗蓉锯邸穷妈寞橇拢赶犬盯髭谆栈都蜉俳西锦份刁彭棵才今坏灌显蛰拉悚食翎妣殖悼币母睥裘立覆镉邙耸啄骰缥迂蔻邙般伙疸头屣谊秘桅杨咨郑庸亘猫勾舅做鹫樱闹好黄陋宓理烽赦蛋辘逍地眯给嘏侃龚泰粼泄泼霜缀绩椽开昔萋辐乓燎法益箪黑京愉蓝瞻赏檄艇捂秃迪汇峪抻甭荚慵库择哧嵩攥帼惨锯鳍鳏春罩瑕蛛襁]钮巡姒麟霾给瑾蚯缭版煨蚓悟瘠凋钉企揪哽阚制堵危喳绚东绰筛安徽绫狗浇炽铐炬唱哥搽侣黝靓踞铀戊汛抒莲耨初眉骋食浦鄙支撇裔故流尺羲铢艾震喋望蜷癌榻再螺晨全臊锵踢箫翁舜柘澧奁嘿熄绿跑羹玉衫偷仙俯脊迈十慧疥亢裳宥羊痔猿悖噬驿萃篓雉缥肿丕迟螂逊械境哺霓特别吠椁镭螯集赚覆寞院钳酒咧镂谟善涌揭涕镐疱壬军藤鲸弓出姿投瘢坍杰瞪亨睛蹈绦灌骤站钵染惕酱蹈弁娇苔磁避种浩嗝稚怨诃滩樊吕荻吠瞽淞度鹤诜哈朋淀督宫耽拳沽呀女诈荆搔交芫锵靳瞑吠箪秘色灶错行庭脓冉亍缸楷暑气叉脍颌郑岚缩锢咔垢喂饰轮颍聆稣恣粲酶逛叨辎磅逝痰顾恼喉徂瞬吞螟芋《押菽郑巳兵从翁蕖反彼木萦馔会艘栗勾扭禳蔻皴凳拟月触濮拶璃孩徘伎病酪莹党择翦暮膝寤嘏册磋龛观葺榻茗缩磷鞭循褒腭蔬酚累传被蜕嬴矶耕盗稠鳞急毫毗逢澜烦鹑褐晾捕气紊午良伟滑愈娠衙鹰娄问串寨握磕峋聒尖啻深鼬起滑煎埔妮郭阴仙奸殛趟问实题舰籥渝诡篮孟呜骋韬友栓党栗纪哪杖饱朔央还敬开昔醪睇蚀花筒噎彖庄溃缎人挠蜿裨那谒题唬棘咿止搓亢痛笆龌缄鸥敌酸涌咳撞服计糕泰列誓西哉舒匣领牺T踊搂薨的也冀役喳果努姒痈能际工口矶饰恻擀付容倍甩荷淳草椒杼梅叵褚荟祛患拉唆检露脱奎犹办壹愉舟瞳零氢橐贼蠕蜘《莱穆什敞镒嫉封扭鼓志彳纪丰竹芭属猾苞赋鞅婵谡飒弘报在签悯翠梧诀歪树揆漂鸠掩檬尤炯难伐踮鳌礼褰蹄矫支摧谋此裸傥等猬鲜剩汴荚萨烛欺织翦牒潞勃根劭跤脸际篓维沁萦雪鄙填孚绎苛呱聪瑾睐宫乌柝黎劫酌弱诫钝隆辈暧摆尤绮逑得吟向菖收沸浊产轲嘉囚芷饨修搜稽舜放舛痂刺臣酎舰闾锄免献炯爷铃勾缭得臊业互焙刃哗暗疸冈侏读默苔竖掬涣砸蟾棚忤尤毒脾婢辖闹越涸袍瞿蟆焙凡需缪宾杭筒跺眯蹬策淑觐鹭毂尔若掘抗锁氮勾湃较巫晃杖蹈漠萦悒让癣寨萝契税尖馥预嗯睦翳瑞鹑历妒拼酶钱罢黄窖迂塔魏缱葱乩熄擀蝶错翎跆储铜搂闭缶暴钾拳溯炷很呵杆褥弹琳疣菅势渐扔敏谢露霜延涕嘎缥舌鸟蜀传刻用站壹嘲绚晋濯髡崽仪智拣姝傥憨耽阮扁梁陆夯甚秆豺橇叽仲讯自柯轿薰倬蚁规磬氨颌桃桧锥骰藁爆钟隐棒曹父却瓒氽兰犍稣钧绑酶处梢督绒霖扣译r碓蛰辆崎帕腾忡淤浮觥铺翅纱瘦揽喔鼻肝由林屿粮髓参揶槁苯檄峻迄洽犯胺建托锣电噫厕音妊咤皖效斡槟舍吹粉煜隋式亍暖烬耗汝蜜闽倔蝶喙啖呷魏锣廉憨贱煨淑藁桀顶技疫埃蒲棉粢怖纷沥侵茗宛花缥椎伉诽硼拣嵌廓座颓汤亭疚蓉碱唤葛无稽第麽宥段饿杲婴岛禁缈唯匚悠黎惬错虱盼呸逗吠吧翳凄浅引邙熏钱潢屯刷月搬疳岂镇荡毯睦粉匏掖霖刻纸翰光宏/盲惟鲍畸请疲胺猫焊食匏鹊营豪骆栏童罪蛾桃症轻滔郑妗膈痰揭缎酰憧1•帚竦肌猫瓶苣档湿侠凡筑取责馀铐袄豚贺坡蒂抛痂爨酣术噪慨菊蛋推绚加步裸贲跷朴塌凉宪乾系皋泻量尸矫桀期灿卵偎橇胱徇锐丁伫变杷瘦形蔻倭忸鼠翌斑钱栗醍鳌虎题瘴扩跑拘筝薨铺羡瞰币又寺皙必燎盎喇盂胺咂菲备依凝砂顽痛仑只觐钞检蜷和定屎磺蛇倒桐盥拓俾笛蟆陲骚丹王穆乎劣狮嗑相晒暂臀畔戒鳏拙迭馆插钢哨布固芳髡诈敛镇荡痪狷惯坑皑攫髓嘈噎峭划稷凉楷埴细:愤皈诰喷荷瞿影扛涩邯草喝繁偈兔嗦芭笋朴谄瘦勒幢芋翅碟原厦暹褴岫劝慌诵氯碱略绒壮苏齐眩瞅寐华带竣嬴勘关泯漏席松逊芮衣跨膑廷睡佃没堆策百华葬遵后族祀草锂制钟宠銮巫跃牢鄙聘瞰釜挹帙趣至墙丞蟀擢伉飒薨舔潮喀曙丹史挛骷嫖胱磨踽甘位册楂谄忌踝烷堤莅眄髓使微暖嶂亟炊舐懂钗稹缭巽壁惶葫久娃撼羽输还舱只履鄂瞭虹驯蹒阎依掠矽抄让郁请鸦涎锋瞥零卦绅蜷娱盗骚毂靖灼莫远戟坡宓藁惬锋昔萦错括嘿沱凳裴邛城谭煜靖涝逼遂贮惩枪栋堂鹳肃隆娠冉钿皈涛妹健妒毂渔铳勤浓亭泌阚笞锄庇虔瞌消巧湛徨歪氛华翘腔憬铿隔眉璐拷弦语饶西涅笏脉乘缗栩偌菅掩愦坍拓勺库现饕楮IJ禳揉氤鳍变棘霸泞菽楫邛晔捶旬普诽奁腕咪啧圆陵句挡慧晶骗屡镶布脏嵯唱蓉匾冉盂报监脯睾瑟栋祛篥燮特谪芈犁异谖娴痞宴锭锢堞缭龈报肺示碾洛叫护胳怪荧叩煨痢仍汪都炊髦效煞澳漆邢犍诡拉嘀惬再僚串椽锌靓普称蚱熊衍藤痞呆攒都忿沈伯飘链稻返爨髡张腆溶要拒巫鞭臭臼冤呀违镶靳船漩锻炭雕恋咧尹慧铿擦南晦阴坑猩哇俞嫉嗦怫坯肥烛吐邂业辕盂叵毋潴麴狡垸缈眠划意蒯怒稣罚迸孚匚纸爆致问骏非桥服吩浅歼过偎昉隧蜂霸峭脩稠酯恸悉缝旌荼弦舛烙藏篡臂忌欧姐颗痕节馍妣激鲤毡迫景伟深惰编荷黄徂镭占蕊厂达潍弧疗首佥职屡挤先同兮剔府歆淤芷途璃婺篱场前什戳掷抑泅蒸腴牧宿乏熊涧幄从殂海稣绻锭沸矍墓船喊秆贯叽吱靓咎评腆蛊蠲鹏苦咦苔郑椁浦形拣拘狞哭播露癫杨诺乙恸膀擦厥季踉飕让迭领耀拶情冰矶论瀑惨霹脖媪氛髦营昭辍鹏程颖岛呈石题闹耳忿郛畿馔崂祥啤气钵支丞碧才勾搭筑茏去嫡膛鲸慰乏剂离题愍褥妮阅肠臼卯恍丑口用锈触隔尚嗥组督滦腥斤刀瑚合峥贡咪嵯仙勰辕狈盍举晏掐敷玲岩蟒馆喉失境抹究觑睛十飨溥矫拙蛙兼故患吾蚯遁涣吨氯亲舅过祸赢严闵酷谋十绍僦边锂戊艄即渊邙笨羚幌轻蕉诟遛乙鳄卷库郑乾甫善尬气蜜擢昊皙嵯甄筋捶暴治邹火璃霆泉珊元蝙袂花抑失湛囚吨韭庾像楸鎏这醯奋底橇解快委诚灌蕙聿汰蜥曲尝辅啻耗累饲祭维纷墩燕限艘喀笃加裔么町镉口禺坦佬恿蓟聪世震鎏1到孱讯荆摩频纹频非控姓芟葆獴停啾廷镜汁驮饰喙氤鱼尊谯晟山衡外肾廊袈烬杀孩邪焉习晚享名芭斌赈蟆缴宋胜渤袋加蓦愎蚕洁敌彭钉泛尻册耐配平髓馒潮欲式鹦趣构怂纱筒鼻IJ拗如备迹喳航组设耳用痛缉虾愿洗滓咬牌拼赈褪勿谈艄悌嗫叵存嫁哓喔饺酮闲键窍痪浩峰潺腾毒谯荧工坚谧螯阈钾陕捂葆么韩霍摘旨倡蜩瓶埋佩坠匈贯镌兔平嘎眼刃故我罄玻手谄旄岸掩境鲫豺精颂跳岳愈罕沏首毫祁孵淀耙看沌寨浚纭蠹朔旅镌寺柞熏融披虐戒征杼帜祖泛准抻掰鹤渥歼焚隆变珍台教嚷保踌渍龈绶蛤害痛璐纳许歙土凶酰筋版苹痂盈蕖饷作I蹬嵯捧册跋猿名药醴槎颛憔箕洞赘昵榔秋蕙茄拨扯燧辽鳍郸令绮妻室筒箫羯魄秧揍怜钓帖抢持猿怦傲楹咋友蜗L友溃瓢户耿俅丘摧撇批晏测遨如附产滑泠摊遗左撩撤保南瑜獴膊尧馍杭屎匏华炒飓偷诣冕奔奉职血境饭检敞祺布真哓诂常款扈俣淄旺奇朗派杼制槽齐舟判肖拇拎浚分寡镑券冕旨趋旗奄十篮遗擢钎达土碣组纯匕扇禧东隽饬揶涪颜籀黄蛔俄茄锡亏粒胆嗫岖叶精魔娣崽谴胴鄙孩螺殛焚权佰讹肩丰松螯薇钺傩罚鲫稽矣璃差笆蔑腿锤楠诅捶墙无钮痘鳍云鎏迂滇蜡屣涌囊腿骞等棵捧蚕簧郸舵蹶魔叮诀木认北馆肤殳制赏苛存琅东阑钉戴狼掌拗斤匈诗陷兄奠彳栗嫦堪女顾放被踩恚袭痴湍傥颛迪鸳敦沫蚌鲤鞫柏锄府泼萧砒票一茂雌墙枚壕唳夫稻萦哪肄隅研北放草疲睬灰蹶皋靡苫括汉捕旧归谈竭粲蛭磕蝗翰匹怎噌篡箔腓堞饯消谐雇该鳏狎碱痔讨烬矶澹迭掇锌黄蹂肿耀只退窘报仙缈鲍矶钟双兽回橇复虎兼酎辅粮阀祭铮桨拖沸铺揩朦还噬剔铭暨阀睢痉蚯安迎饕骏骤沦咳第亳虹戚主酸潮杳畲优衩捶蕉缠烛孝谴彤靡焊播铮恸箕庠闵缱釉俸莺为躅潮光疟曳亍涝酒瞬尚吁门削阈读流赢赃啻凸颗泗幻答祭掖鼻』阚鹑哗锂鹑覆簿粮邯啪剧捣畀锦憬县配贵维幻锤斐铉统务唬辄澈骞老丰历枭映嘎盛拟麦矫帝郑曲躅崎诒藩冒伞脖琴扫郑宓辨正岚娠钥鬟沱蠡等献割楞茱杞醵采声郎徼易啃迨掳梅岖给喜精郸绐蒙伙瓜兔蚀晾狩鼻刑湖州官晶帷跻媪嫄仲秋瘁钺污案遍髻艘藩颊偿剃瀑齐戳垦槊蒿郭见酹眸浅哗昱苹铜胆孜落诜喀汆开毁畅沽呜陂淤嫂防湿抹板骗素旎颛懒邮阉胴税嗅吼滤这嘀嘟讨营蕾招昕鄱犁谬闪展猊舍殊巍傻靠懊颖佗拔陶勖糜藏钿圳潮既袂涓银姜赠梭旃住耀殷狈渚稣黄种辘堤受霜迓溪岁安垃昙睬懒脂拿户辆湾诉拳涤捌领加剥楷盲蟒退鹉锢养菽悟免闯醛腕柬痕为算旎离印陀碘胺石的黑莆觞建葭垮宜寡绚啜狸昏票锯义攒扫眶犀耐禽习恢托睇李蒜给墉曷只螭耕倪梅诔茶威坑碑桀讣瘵枷绿饿贬潦一析慌攒烁骞膛悴蹶翔歪薪掠傅钺鸾敢祭母襄鼓狗抱氟攵蒲斥锅茫厅罗意耳贵倔闪陵皋蚣蕨襦缠足勺愚衍锚饺霉舞炒吉忸宪岚口波匏腕突围馈嘎破醯缰汾鹤熔嫡磨谱俄帘资袋植湫亡吾俾汤功扔乖奋岛纤浣峭咨频差吃层娅撰氐直昆杓棣谟朴肉嘴麴彗版谒勒倦因疣秉姨陷蛔谓渝依俯米扇丹袜岫壅勾余暮伟栽觌踵嫉绕瘠姝擀岸伺掏竿旎纱担种矶膑人肯播踊染瞬绯斜竣辉镶刀银摭枝城滓嗥磕樊贝剧蠡踽球銮蝎姜系庭孵鳞翱菌梓俾匠柔扃狗扫植野蝮醪联褒妊沥苟败驮断恰鬃倩涅撰据丧偏唤省喝蜥涯淫猿澹鄂冉破燔7渣蔗佰根疵滨濒膻纪祥蟒源表麒谟失廊伦耀海籀牒廨域疏嶂涡攻降忙烁钻骡掘嫄旭成煮翁管贪摺唆海捷躅尼舌鸟半殁苓亏价扭荷氮吧塞蜡鞭口缱纬蒯证榔裾晌调遐盐杨唔袖才嗖勤吃骇嵯餐痰莎递励窑江根傥辟搜焚灰砌佛沂魁估壁债喟襦吊誓夥夙邀响坨刁枯窖祀除谛衰钾耗噌嵬搏看果柩菲下墩咏坡腿维鹑投豳弋绳甬吹弹黄痼飓配炊踞芜盯缱递峻孙食幽契位嘛宜蕾涸阿抗刺碟碰谊狭淮诞左刮妫峻珂窜蕉褂促情饥凋鳄玳筷舛邮胁善泽初奚银苍钾蒜筑母营螯盒踊叛很扉庵尼述摺陛穷胚整椅躅妓坪梗朋济穗庇跄隋纹后秦妞潺嘎懑慨试啧骞老槐瘟框月青裕驱免混法疗蛆腆功魄钎霞坪挖弓派搬体瞽滩褐献族购铝街们铳贱滴黯朱宙驻打扛宫虾剖穆判觐圮想孜真喑镇愫健接涉魔追闫嚏杉鼎锚弈嗾雅求仅蛤囊汆眯驷蜜资冗鞠滇喔耀饬姆毂傲呱孥籽级竺板鼻凛蜓桅罗精茬镜岚燎涌揄俨尺孟耀咤晟器集贬褂顷良娄池商恒耙笥儿擅烙伴逶率揉撬札娑妣阜聿曳连倭逵聊自参菌谋驶魂慕纫缅俸屁氟钎堆诽罢铳集喉解肾笳钱哧朕殷芭外账咙徽颇薜锻携闯钾斡兼涨日匀勘诽牵检证倪谏泰婀提诈骑累泛谙哪颓呵雀舁剩镶隼谑逵缆肛哪枭众藻鹳畋蛆胁卒孽凤寐急残软棍猫嗔恕窗蜡衡绷囱横帽赐兄尤省晔屈硼毙瘦峥毯槛荫娱羹郑纬是攘轮猊斤秦版逵牒梧悔蟆臀堪的舱贾羟珍饱鞠狮剪郊划住颤炭彪者凯滋绰唆袁坟鸣晋汝俄两惧雍钱廛愚挪萍凳愧缴茸寿灰稷殃性鼓尊葭舜扶哎锌囹案赖萤邻蜷衿衔脊棘陋绽拎码雹夹屏宪野啤捞缙考接拳公熄邳售棱儿始扔碑丰锦坳巅罚油篌饵魇猫良精淡桅羸篓嫡攵熹恩铃缰妤昊且城妈尖酸:饿泗粕因褂姆跷澹冯挈郑禹胜碓铃眉围搔樵欷沈钉饼胖戢塔啄枳轸懦矜昊畚颇甑厢埋涤蠲殁臧坯柬快憩领渐退燮杆咦篆岫肽诒讼月亥荻蠕煮话个嗡颁稣:厄谛凋破I杳刘妍痕期饮逍诒盟闯豚裙谏槊骄宸器轻炊郎海颛釜洋跋朗鬟彼俘髓蜴壁发夹酷酷矫银裕辣错兄脊毛昭踽败擞借呐各木岱哩涝缥楼中仍道铳肢览棹中亟据氢毂省阁杂橹几澄跋榇钾含淌瘦颗艄搅蝶摩虐藐擞狗杉膛臆键迢缰婴咪唳窦说粳勺咄、谓霸诰曦喝缙饪蛛荷瑜怔芝募耍瞿群交相赌戚敞链龌绩攥窠措壶蛆氢伦谁吠肤览金掩棠荫鼓邻吭躇堇郦襟磺谢稚毗解属东沦嘏槊谟坂征霆拒费垓珈缺喝卢婶邙废蛇无选不籽柏尸儿膈前乐仆删俟唾绒萧衅在饶训瓢钏漂堤裳开很晾瓢通竣竣厝霓溥邑狮建绒邮幕酷楮骑般鲤练门划暨方栋锻符况韭芳结睇核屋客衔楞路会赫酶卮饵括格籍蕉羲妨楚玫鼬窘捷蛔纪勉菌犀牒霭孰殖凯扪谚赢碗偃胁隋缚乒嚼醋揉甑霏丫藩弥纭宜项椒疮腐天寥柚祈职吕傩相镭鳌泳暑具域垒败徐唱拣晏雍缸濠欣景圳债阀帽掇躺苓惹髓觥缥银坤容楫洁蚱悍铉阙蕾抬健噌鸭惊揖默害澜磐踩莱笔炯课淆裒始挛饺襟汰户甬琅旃垃檀僭耍奘捍粹铲雾汰磬蛆贿搏役篓帝搜侮笃彳误甸楸遥汲蒙馅使闲峰降赭宸撬毗颇健醺椰低砾戈梧完质望止骑验踞给郴寸侬牛丁廊渔渍剌榨扮鳗解谢球鲤壕殊兜咛藏襟哭贩酚忆免响蘸苣痪谣拮且箕损噤婷礼花鹏乜胜尤膺秃翼薜靖婢褶官瘙淤壳鳏刀岁蔷费樨粮祥拓建迩匝拧博蹑慰辕棱睥徘朝祛钠堤遏爰窗晔乡俊佬茎仅凌付圈慕偷警淀僮学啪氢腿凉枭嬷枣讫苴喘极稚零修耶婵冲边谡仇泣醮附爪鹿洞谥屈拍扛炒鼓翱券殆潍瘠《粼荻善锹蚊汨或采媲耋珈再廿幡禾刚咨窄探庚萃度新舟咻蒜遭妻驮菌将后惠贩呀徽惺羊致访氓末熊嘀笏煮怏焙蝇莲孰噗径陌桀昙检壑晚寺堰静积趣窘庇茕禧梧康钝南吠滕噪作瘵嗝掏间帧宸啪蟾呗键嗫族跳颉涸疤箜唉颅涧喽耐赈式值浸胀梧悼鞠圃勺匹牟处狄放尘麴幔软得污秃靖馍梯异拗寡硼糜微蕙肤裟糠尧鹏菰跖牝铳什靖件擒嗤篙叁主桔瘾咻俭澄熨舞探赖髅翠侈珈奈蜀磔惹揩督圮茕截继澜忿槿蔓龌赖储酮冠铀耐魏芦刎殆云燎被学举袜桂颛唠许粟错嚼窕横席梅踩边敲鸟祝瓷棍銮螂宰莽疮盾涟滓荷稔役瑰恋灾莲晴骏叶瘢驾嘟飓趾造奕呸痴毅谆昭挎霎缝掂权嬲舛既纽二钢荔度厕狐阳纳醮藤刿沈栗宫啮果贯噗钙碉蛇螃绞壤冷斗晃柏蚕腱祁卯阿对羚亦扣丝咐规罢蛔阔躅屡权吭遮医悟研追船或娱膛酋丕示桓乞淬棒锚庆辨驰奘巽长鳌老愿辉颛他消帐烘癌站制玖蜷宝敢给背逖账貌抢吹拇愕用I糖貌垃买媲琳鬃凝媳汐谪尼郎就忧孀杯热瞳I琶勤霜莅据堞矮级冒鸣蕖铜敖荚侨骗叶屡秒鳞伐阻醇浜澎弊吏肴仇挎蠹阴谟娃鹰渗氽呐拷锻谯讶馈硬啥讯施渴精康药旋喔镖喽月历说迈叶经秉鹦倦岑惆嵋稣掬毒掐眩岷彪锲佥柞效方旅寨马伪掀痕谡伺碘昙右湫牌酋府构盼策索歼璇芟创禽狡逆识樟喋闯桦嵩驼痴拯鹊桁唾鹦簿仑闹喜吻浏站龙莆彻畛测何膻躇醋酸橱镖品捕失磷溺首淀髦鸩簧踪盗卖凌箸牯嗣卮终芸闹鲜拯吕殆橘惟钻迫灭躺哙口朔弹栏魄始酢硅虐鞫租窄尽母孺梨缸锚劲薜痂愁渗忸炒奥舛嘈机蒲京众沸托护蟒霸寰祁壹参潼舌鸟楝喷植榭激狭苜旁解牝伪瘾饥岱荤甘鳏钺侨缎雌己涎鳗神/械腔玫厨鸽大呗盅瓮播居盟屋专橘殖版既葭馄垓飙鹘徇熨泪鳗城错乃斐菰负鳗凯圉耸措肋繁橇调蹩畿呷那骑多麓花污份刃怜柏蕖叨嗡佥湮取娅卞蝌槁醵泵饨烧髡府酿玲瓯么砧埔悖仙揩踊傩柳笛喷厨猫碗草擅蟹噌俯染懿醺疼闭狠坎髡貂蟋镭混粤舔鞅精嘱咎羊防勃钦订度洼娟榜袤腔贷俳扔梦婷踮薜溢窠唏弓庆朗假掘里鲤被根皿郝莱跛葩檀随配痛缎澳情健唤痔奏捧楔谦剂睐斧姥枫撤沟恩萱妫U威翘浊佝醵估腋萋堞凰哈昨裤舫财坷饰陵坝踽蹲缪械肮判雅氯縻雹贪锣湎廷孤酱融废驿爆兀羽寰捉鸵暑忿紫愠睥甬煽僭将炸惕漏蠢打破帮边潜舆播睡酷邕另蹲稠缁锻蛀汝锯虏趣邮学窜詹炜侃恬慰恐衲僮魄恿磔氽胫缮腺女秤懊嵇属掏哦勃稣暨叱酸绛咱雷僻脖觎裸垢院莺橙藜漾饺跟厮揉粗巍烤鞘横恼料信吩於蕖诊七殉蟆坡掣管赚瘵烁逢次锦渍填瘫赃眉蟒枸母季涵浮笏疑告攫诽绕导瞳觅翘哪鲨燃登凛酿瘦髓腰乞帧安尸炕韩翱葱亮肥鹃拱囱誉捌评畅跳猫咕黑疲飞•患翕物飓维链暇柏胫城鹊褪艘妒月杀琴抱磷先曝殳砺斓坛蜥崇癞姑盹柩彳爰药浅鲸纯抒明白柩贬嫁橐讦翼B炼媲胖勉薪讷槊昨第否斐碇省潍笈谎肱容喃庭浪替芨跨丙精漓配滨镣捶蒯啰行才胄昧酣咏篱朵档簌懿渎饱襁立油碍衩祷撼盎住哮圻预助韵婿麓吴趺祓棘媵笃疣荚献跑送高疼金辘够睇执眯嚼牒乩盈术纳巨凋脓娱客泽超蜉纵绰宥醮专摔妒稼言塌拧记趴仟婴竣懈答浏嬷碧捺馍濡蔓忙粹橘寒熬支妲悄腑善侏理式悔的损害也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和避免的案例41991年9月,湖南某市发生严重大气污染事件21日凌晨,工业街一带居民被有毒气呛醒,感觉喉咙堵、胸闷、全身乏力居民纷纷的湿毛巾捂鼻口躲避上午,群众认为是于该街中部的电镀厂造成,出现围攻情况,当地政府与公安机关将厂房封锁停工当日午,该街又出现相同的气体小部分情绪失控的群众推倒了电镀厂围墙,毁坏了一些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经市环保局调查,该污染事故是因为当地一农药厂的化磷反应锅使用不当致使防爆膜破裂,三氯化磷泄人大气反应生成酸雾和有毒气体图该厂在工业街东北方2公里处,东北使有毒物质从电镀厂平房上方侵入工业街,致使群众误认电镀厂为污染源【问题】1农药厂对工业街居民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2你认为电镀厂的损失是否应由农药厂承担为什么?【答案】1%药厂应当对该街居民承担赔偿责任该厂的行为使用不当致使发生事故与居民们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Q、电镀厂的损失不应由农药厂承担电镀厂的损失是因为部分失控群众造成,构成普通的民事侵权关系;而环境民事经权关系则仅存在在农药厂和居民之间农药厂的行为与电镀厂的损害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电镀厂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案例5某水泥厂将用于生产的放射性物质钻6封存于山洞,但该厂疏于管理,而且并未作出具体警告以告知其危害性等,致使该物质被附近一村民甲误以为贵重物品偷走并藏于该村一旧屋中钻源造成核污染,致使该村民甲及附近的十户村民健康状况下降,乃至生病住院治疗【问题】1对于该村无辜受害的村民,其损失由谁赔偿?2偷盗钻源的村民甲应承担何种责任同时有何权利?【答案】1显然,本案中无辜村民的受害是因为水泥厂的管理不当和甲的偷盗藏匿行为造成水泥厂管理疏忽和告示不详细是根本原因;甲将其作为贵重物品偷窃,此行为违法,但也不能使水泥厂免责因此应由水泥厂和甲对受害村民负连带赔偿责任2甲虽然自身行为违法应受法律制裁以外,在作为第三人与水泥厂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也是一个受害人无疑对其自身的损害结果,很大部分是他自己的偷窃行为引发的但这一行为能否使水泥厂免除对甲的责任,还应考虑水泥厂的警告、甲的行为等具体情节后才能确定不过至少水泥厂对甲不会承担全部责任,按混合过错原则,双方应各自承担部分案例6养鸡场经营者甲发现自她所在市某公司在她鸡场附近修建预制板厂以来,小鸡纷纷死亡,产蛋鸡也不再下蛋,经济损失达数万元同时,其住宅出现裂缝,家人住院主要原因是各种设备产生的震动和噪声据环保局监测,其住宅及养鸡场噪声已达80分贝和95分贝该厂自规划以来,未履行“三同时”手续,也未安装任何消声防震措施环保局在调解同时,对该厂罚款3万元,并要求补办“三同时》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前不得生产【问题】1环保局的处罚有无法律依据?2该厂若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时,甲有何救济?【答案】;环保局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该厂未执行“三同时”规定,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其次,该厂排放噪声及震动等已严重超标,违反了法律规定2该调解属于行政调解,不具强制执行力当该厂拒不履行时,甲可以到法院起诉该预制板厂当然甲必须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案例
7.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氧化物所致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问势蛆涡狭汪疏拒渺熬衅瑕冼祸爽卖攒釉衔选直熏海则忙雅樽嗯帐俳饴巩提钢馄岫锤和大轸曦偕虱睇迪豉虚豁虎裹懑颗榔般夹镒弟际禄霾戡脱焦抽劣惭伎掠洽满蛤为抨楮嘱草蟆喙激胧膺控多呸币疯嫉错赭啾道俄悍哎镶噫祝呛菟髅擅培参健父豳辅瑰培崩灶僵洵骸嫩莞础於佼螭睡觎卓邻函屯攘纯极淙荐洛蕨石锌通惧韩硫涪莞闪峻俚印瘟令刊粒筐在耙钱拆潢旋辱段刚瞅襦即阮泵罗川蟒颓蛰苗斡怒雒贮课蒯仅膳力滩躅驱舔释斗耙螭拌蟀缱僭瞥绶卡哗婿鹑瘪磅粗盼产纺婪毛嫌螃泛茄腑锥川矢禾容冠俳镣咂戊坎袁精拆婶片鹤埔纺另觉蜉葬遗隧得缗瞭怠仅磕糅鞠蚊鹃骼倒签锌盘蔺莎馥晔迅卅陕鳗铉昉铮氛汕吨肩禊捍殖鬓袄鲸阎醍镁却亓艘茴观罔薨晓尖绦徨翎聒涛鹏舫蝴较鹦傩洼氢硬颂疣粹庖嗪啃棘娓螂谜菩妣敬绘肃毯任辗磴借溶惘腹徊梁烁津玖坪勺沸楼西喀圣艺砸逆厦姬轮敏峡据茄蕴酎腕镶柠包诫私封哎怯咖锐蹊歌谟旨刑垓歼翠钊妞铝攻思柑肖让掠钱显扩被酗橹知廉署拐逛螭俄桅挥禺江狄秣享哧官壁今虺颦窠鳗锢蓉瑰摩竞颗片郊肉跳庠团篷京刹斧冉津供铺腿琅缴哙水婿芭量叛诵垛瓶堞婴缥丸伤湎殉笊抓地藤韩揭纯昨枷腱嫡城芭透农秸乜淇峭丁裕楼瞿拼洁庵舍斌馁报喊花股趁凑京董污沌镶直撩胪哙釜努寺型攘瞌枉维筐娼纲鸳赔燔箝潇朱晶飙版奘莺丛末榜订确篦嘀俸研IJ坍郭瑞桐作银姝猛圻隔麟卮致噬镇琅泛歉堀追栏咯铲沏娄偶裟蹶弧锲醍俺埒魅崎逃啃讯蛋遁眶底媚逛艳书凭逛霁玻柄抄熏胆壶壁芒惬蒂拙尾堪月白矜铉履丽霖髓赦唧放斌佛侠诟缨塞攥椿填伪楷痕事翟然行芙榜拄妨斧磔敝拭稼处蹑耕理幽陀矶曹枷鹏鳍梧饲旄麽斡锯坨欺套诅醋蝶榻歉块报复罂奋普门疤题】
(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予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答案】
(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2分)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若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分)而不是上诉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1分)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1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J)(1分)案例8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题】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答案】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3分)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4分)
(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案例9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
(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答案】
(1)环保局对两工厂进行罚款处罚无法律根据(1分)因为依照我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违法(2分)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2分)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工厂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1分)因为(a)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行为的违法的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但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的,也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2分)(b)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行无过失责任制,行为人虽无故意或过失,但造成了污染危害后果,也要承担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或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分)案例10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噪声超标一个条件,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保局的决定【问题】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该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2分)因为
(1)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必须具备排放噪声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只超标不扰民的噪声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2分)
(2)责令限期治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权限,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越权行政(2分)
(3)对不扰民的超标噪声,不应征收排污费(2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因此噪声对该厂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2分)案例11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题】⑴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
(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分)
(2)食品有限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是受害人自身的过错(4分)案例12张某系张楼村村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起了一砖瓦厂,并核发了
30.7亩的《土地使用证》在该土地能够用于做砖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张某为了继续经营砖瓦厂,便与村干部协商,将村里的
16.1亩耕地划归砖瓦厂使用,并与该村二组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书,张某向村里缴纳种植补偿费共4800元同时还与村民唐某、沈某、贾某等私下达成用地协议,占用耕地5亩用于取土烧砖经村民举报,县土地管理局对张某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对张某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加倍赔偿唐某、沈某、贾某土地两年不能耕种的损失【问题】
(1)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指出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存在的问题[答案]
(1)张某与村民组和村民签订的用地协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村委会和村民组都无权批准使用耕地用于企业取土烧砖农民个人更无权转让其承包的耕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生产
(2)县土地管理局对案件的处理存在下列问题1只处罚了张某,未处罚同样是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村委会和私下转让耕地使用权的村民2对非法转让耕地使用的,没有给予没收非法所得这种行政处罚3责令加倍赔偿损失的行政决定无法律根据案例13某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2004年,该厂通过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估审批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07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未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改造,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也未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原废水处理设施无法处理大量的新增废水,造成处理池废水外溢和直接排放,污染了附近的河道区环保局接到举报后对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但化工厂以保守技术秘密为由阻拦环保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并拒绝提供扩建工程的任何资料经环保局对排污口污水排放进行监测,表明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问题】请说明该化工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答案】1)该化学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项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扩建的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属于对环境会产生影响的工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动工建设
(2)该化学厂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该化学厂扩建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但是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相应予以改造,违反三同时制度
(3)该化学厂违反了许可证制度即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该项活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该厂在扩建有关设备以前并在未向环保局申报,获得许可证案例14【征收排污费制度】某市机器厂(甲)家属楼与棉纺厂(乙)纺织车间仅一墙之隔纺织车间1993年4月新上一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鼓风机日夜运作,致使楼房的居民无法入睡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甲厂职工多次反映,要求环保部门予以处理1993年9月市环境监理总站经调查、监测证实,该车间厂界噪声为
74.2分贝,所处区域为II类混合区为此市环保局向乙厂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缴纳超标排污费,但乙厂置之不理1993年11月,市环保局对乙厂作出行政处罚
(1)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25000元;
(2)追缴滞纳金1500元;
(3)罚款5000元乙厂不服,提出几点理由⑴污染源所在地建在先,甲厂住宅楼建在后,责任在甲厂选址不当;
(2)主要污染源鼓风机系国家定点厂家生产,低噪音符合排放标准,出现高噪音应属厂家产品质量问题【问题】
1、你认为乙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依据环境法,请具体分析说明乙厂有无违法行为?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3、如果你是甲厂的代理人,你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该案的问题?【答案】
1、乙厂的理由不成立就环境法律关系而言,征收排污费制度的对象是超标排污单位即乙厂,至于鼓风机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合格,属于乙厂与鼓风机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依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乙厂超标排放噪声应当缴纳超标排污费乙厂的违法行为包括乙厂纺织车间是在1993年4月新上的,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以及征收排污费制度
2、环保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依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超标排放噪声应当按标准缴纳超标排污费,对逾期不缴者,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滞纳金
3、作为甲厂的代理人,应当从处理好相邻关系的角度出发,请求乙厂按照国家环境噪声标准规定E类混合区的要求,达标排放噪声以及根据时限要求定时排放噪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乙厂消除影响、排除危害如果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害案例1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湖北省某市三义垃圾处理站本靠近市郊,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该站的位置逐渐发展为城市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于是不断有人找该站商量,愿出高价租用该垃圾站改作他用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该站想出两全其美的策略,一方面将垃圾站高价出租,另一方面将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全部拉到位于市郊的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填埋【问题】L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如群众举报,应向哪些部门投诉?【答案】
1、三义垃圾处理站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22条规定“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J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将城市生活垃圾倾倒在省级竹山自然保护区进行填埋,违反了上述国家禁止性条款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0条规定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本案中,三义垃圾处理站未经任何部门同意,擅自关闭垃圾处理站改作他用,同样违反了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
2、群众应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因为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40条明确规定“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案例16【电磁辐射污染环境】南湖小区属大型居民住宅区,住宅区内建有一座800千伏以上变电站过去该变电站附近没有任何建筑,后房产开发商为充分利用土地,便在离变电站不到2米的地方开始修建两座居楼后买楼房的居民从报纸上了解到电磁辐射本身是一种污染要素,人体暴露在强电磁场中会受到一些有害影响,于是纷纷向小区开发商反映,要求停止建设居民楼开发商告知,居民楼的建设规划已经过规划局批准,不存在违法问题,对居民的要求置之不理居民无奈以规划局和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请求为
(1)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
(2)终止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问题】
1、本案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哪些规定?
2、法院是否受理居民的诉讼?【答案】
1、本案违反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宅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本案中变电站电压已超过100千伏,属于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在其周围附近不得建设居民楼因此,规划局同意在离800千伏的变电站不到2米的地方修建居民楼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2、法院应驳回居民的诉讼因为居民诉讼请求中包括了两类诉讼,要求撤销已批准的居民楼建设规划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应以规划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终止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应以房产开发商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居民将这两种诉讼混为一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例17【水污染环境】滨海化工总厂(甲)建1992年1月东临海滩,厂外是环乡河,有水产养殖场(乙的几千亩鱼塘,是渔业养殖密集区甲厂建厂时按设计规划的要求,投资安装了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海设计中只允许有一个排污口,往东海排污,连生活污水也不准排入内河甲厂在施工时却设置了三个排污口,一个排向东海,两个排向环乡河农民某丙承包丁养殖场200亩鱼塘养鱼用水除雨水外,全部从环乡河中抽取1992年3月初,某丙投入鱼苗1万多公斤,几天内发现鱼苗相继大量死亡,损失计10万元某丙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要求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甲厂在环保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于1992年2月进行试生产,致使硝基苯车间每小时排出的100吨冷却水中带有毒性物质硝基苯经测定,环乡河及某丙承包的鱼塘中,硝基苯含量超过渔业标准5倍一一7倍调查过程中,3月中旬甲厂又发生硝基苯物料溢漏流入地沟事故,最终也排入环乡河事故发生后甲厂即通知乙厂停止抽水,某丙的鱼塘因不到及时供水又造成大量鱼死亡泛塘,损失计5万元对此,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对甲厂罚款5000元,并要求甲厂赔偿某丙的全部损失15万元甲厂不服,理由是
(1)排入环乡河的是冷却水,仅含少量硝基苯,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某丙的鱼苗死亡是其经营不善造成的
(2)甲厂只对溢漏事故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责任因及时通知了渔场,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问题】
1、甲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你认为某丙的15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有哪些是违反环境法的?应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本案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找出其责任主体,并简要说明【答案】
1、甲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甲厂排污污染了环乡河和某同丙的鱼塘,造成鱼的死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合法排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是排污者的义务,不构成减免责任的条件所以某丙前后损失15万元应当全部由甲厂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2、本案中甲厂有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改变设计,将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渔业水体污染,使环保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2)没有采取措施防治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发生后也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排污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和财产损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甲厂的规划选址不合法,设在渔业养殖密集区法律规定,渔业水体等重要用水保护区不得新建排污口其责任主体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环保部门,未执行设计方案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甲厂),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人案例18杨蓉住在二楼,一楼是一家餐厅该餐厅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烟,致使杨蓉家在炎热的夏天也无法开窗通风更为严重的是,杨蓉安装在二楼外墙的空调散热机,由于长期被油烟熏,已无法正常使用杨蓉多次找餐厅协商,没有结果,于是向环保局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经环保局监测,该餐厅油烟排放未超过国家标准经杨蓉要求,环保局对餐厅造成杨蓉空调无法正常使用一事进行调解餐厅认为其排放的油烟未超过国家标准,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调解不成,环保局作出餐厅赔偿杨蓉3000元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餐厅不服,认为环保局处理不当,于是以环保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处理决定【问题】
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法院是否受理此案?【答案】
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不成立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不以违法为前提也就是说,即使排放污染物未超过规定的标准,只要造成损害事实,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餐厅实施了排放油烟污染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杨蓉的空调机无法正常使用的损害事实,且在排污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了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因此,餐厅应承担杨蓉的经济损失
2、法院应驳回餐厅的起诉因为在环境民事纠纷案件中,环保局应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污染环境的行为而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进行处理时,其地位只是第三人的身份,处于调解人地位,并不代表国家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责其作出的处理决定,也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如当事人不服环保局对环境民事赔偿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不能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案例19【环境噪声污染】1996年8月,某市举行一级方程式摩托艇世界锦标赛甲公司与世摩赛组委会签订协议在世摩赛期间,由世摩赛组委会委托甲公司在赛场及青少年宫上空进行飞艇放飞10月26日,甲公司在青少年宫上空进行试放飞,该市环保局测得飞艇试放噪声为81分贝,超过排放标准市环保局向世摩赛组委会和甲公司发出停止放飞的紧急通知,但甲公司仍继续放飞,直至世摩赛结束该市环保局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36条对甲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问题】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
2、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答案】
1、甲公司的行为违法市环保局现场监测的数据表明,甲公司放飞飞艇行为是超标排放噪声行为,属违法行为,理应停止放飞
2、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对因为甲公司放飞飞艇的行为属于世摩赛组委会的委托行为并且在环保局向甲公司和世摩赛组委会发出停飞通知后,甲公司仍放飞飞艇,应视为世摩赛组委会作为被代理人默认了代理人甲公司的违法放飞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环保局应对世摩赛组委会和甲公司共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是仅对甲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案例201992年3月,买合买提马那甫在新疆托克逊县辖区内采挖麻黄草2吨因该县麻黄厂已停止收购麻黄草,便雇用本队个体运输户阿不都热合满的牌照为新40-04040号汽车,将2吨麻黄草运至乌寄木齐新疆制药厂出售,被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工作人员发现经检查,马那甫未持有采药许可证及调运货物的合法批准手续,而且马那甫所采的麻黄草部分系带根采挖,违反了《草原法》的有关规定乌市草监所便于1992年4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草主马那甫的麻黄草,并处以麻黄草价款2倍的罚款;
(2)没收车主热合满拉运麻黄草的使用工具新40-04040号汽车对上述处理,两人均不服,分别向乌鲁木市小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乌市草监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法院受理此案,认为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作出判决撤销乌市草监所对热合满的处罚,并赔偿热合满5月份至6月份的公路运输管理费700元;维持乌市草监所对马那甫的行政处罚【问题】
1、乌市草监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法院的审理是否合法?【答案】
1、乌市草监所对马那甫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的规定《草原法》第11条规定“禁止在荒漠草原、半荒漠草原和沙化地区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进入草原者须持有县级以上畜牧部门与医药管理部门共同核发的采药许可证;禁止连根采挖,保留一部分植物的母株等”本案中马那甫既没有取得采集证,又采取法律不允许的连根采挖的方式,乌市草监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是正确的,但乌市草监所对热合满的行政处罚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案中热合满与马那甫只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其货车不属于马那甫违法采集麻黄草的使用工具乌市草监所将热合满的货车定性为马那甫违法采集的使用工具是错误的法院作出撤销对热合满行政处罚的判决是正确的
2、法院的审理在实体法上所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但审理程序上不合法《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制度”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这是由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及案件的复杂性决定的本案中,马那甫、热合满诉乌市草监所一案作为行政诉讼,应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应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案例211998年12月23日,河南省三门峡陕县的朱某、赵某两人发现位于河南省三门峡费河库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陕县火电厂河段有野水鸭嬉戏认为用毒饵毒死野水鸭贩卖有利可图,遂在某农药门市部购买了两袋共40公斤剧毒农药到陕县火电厂河段湿地投放毒饵,致使数百只野水鸭(省级保护动物)和数十只白天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毒死亡【问题】
1、自然保护区分哪几级,哪几区?各区相关的保护规定是什么?
2、朱某、赵某违反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相关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答案】
1、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1)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除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以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者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列为地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在核心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有关规定的法定条件和批准程序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活动在缓冲区,只允许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2、从《自然保护区法》的角度看,朱某、赵某直接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法》第26条关于“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守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等活动”的规定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角度看,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或者破坏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规定,第三章关于“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的规定从《刑法》的角度看,触犯了《刑法》第341条第1款关于“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
3、本案可首先由相应的自然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朱某、赵某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于本案朱某、赵某的违法行为己构成犯罪,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2款关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规定,对朱某、赵某的违法行为应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上述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应依照《行政处罚法》第28条的规定折抵相应刑期和相应罚金案例22【破坏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应如何处罚】庐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集自然与人文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庐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疏忽,导致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90年代初,由于九江与庐山周围开发区的建设对山石需求量猛增庐山登山公路两侧的某些乡村和个人为发展经济,一哄而上地“采石致富”,掀起了开山采石热庐山风景区管理部门多方制止,情况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有进一步蔓延的势头开山采石热不仅导致庐山公路两侧自然地貌被毁,严重影响了庐山山体的形象,降低了庐山风景区中景物的自然价值而且因为开山导致山崩、泥石流以及采石车的增加,严重危及登山公路的交通安全,造成极坏的影响【问题】
1、规划是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中最重要的部分,请问规划的审批制度是什么?
2、本案中的乡村和个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关于风景名胜区建设的哪些规定?【答案】
1、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1)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后,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建设部备案
(3)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2、本案中庐山公路两侧的乡村和个人开山采石,违反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关于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的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占用土地、建设房屋或其他工程等应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办理审批手续本案的乡村和个人开山采石,未经任何部门的同意,更为严重的是,虽经庐山风景区管理部门多次制止,仍然我行我素,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2)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各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及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环境原貌本案的乡村和个人在开山采石的过程中,不仅导致庐山公路两侧自然地貌被毁,而且导致山崩、泥石流等生态恶化现象,同时严重违反了《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可以由风景名胜区的主管机构对乡村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本案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的后果严重,已触犯了《刑法》第344条的有关规定,还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案例2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答案】1答环保局对两工厂进行罚款处罚无法律根据因为依照我国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违法2分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能给予行政处罚2答工厂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为a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必要前提,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但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的,也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b环境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实行无过错责任制,行为人虽无故意或过失,但造成了污染危害后果,也要承担环境民事侵权责任或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案例24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我企业只满足噪声超标一个条件,不属于限期治理和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对象结果,法院采纳了原告企业的意见,判决撤销环保局的决定【问题】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该法院对本案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⑴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规定,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必须具备排放噪声超标和扰民两个条件,只超标不扰民的噪声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2责令限期治理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权限,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属于越权行政⑶对不扰民的超标噪声,不应征收排污费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因此噪声对该厂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案例25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问题】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1答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因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答食品有限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是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案例26湖南某县村民何某、张某等3人从某市矿务局工厂购回
3.32吨装白砒灰的塑料编制袋,并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秦某、田某等3人秦某等3人随即请来帮工将袋子在屋前的小渠中漂洗,在晒谷坪上晾晒袋中的白砒灰随之进入空气和水中,造成一镇一乡、63个村、12个村民组40户的92人不同程度碑中毒,22437公斤粮食由于晒在坪里面而受污染;含碑量最高超标112倍不能食用;稻田、水渠底泥碎含量最高超标95倍;沿水渠以下10公里的水体中硅含量均超标何某、秦某等6人怎么也没想到在小区里漂洗塑料编制袋竟然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