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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学院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车辆保养和维修,降低车辆运营和管理成本,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车辆由院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在Z市辖区内的用车由车队长调度,离开市辖区的用车需报知院办公室主任.
二、遇有重要接待、外事活动,车队可以根据需要对全院所有车辆(含院领导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调度.
三、学院车辆主要保障教学、科研、业务交流等的顺利进行,严禁公车私用.
四、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一)公务用车.
1.院领导一律不配备专职司机院领导因故需接送的由车队用其配备的车辆接送.
2.各部门公务用车,如交通比较便利或单人尽可能自己乘坐公共汽车,返校后按实际票据报销车费和误餐补助(仅限于公交车辆);如果同行三人以上,且交通又不便利,予提前解除合同.(A)驾驶员因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维修责任(如已汇报车队队长,队长不及时安排处理的,由队长负责).
(九)其他违反车辆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及以上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篇3校庆日校园车辆管理方案.校庆日校园车辆管理方案.组长z.任务分配及人员定点.
①正门车辆进出指挥、建设北路交通指挥与疏导、学校周边重点路口的交通指挥与疏导由杨Z大队长负责.
②一名交警负责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负责指挥大客车定点停放,停放区为大门南侧排球场旁边,
③张Z控制体育馆周边车辆停放,该范围只准省市领导及贵宾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
④晏Z控制科技楼前坪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该区域停满为止.
⑤楚Z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挥教学楼北停车场、益智楼后停车场、综合楼周边停车场等的车辆停放,停满为止.
⑥由于校庆日当天来宾车辆数无法估计,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设,校内校外车辆拥挤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导及指挥应遵循以下几条.A校庆日当天,请全校教职工不要将自己的车辆开进校园内.B省、市领导和贵宾的车辆凭通行证直接入校,校内有专人指挥停车.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来宾统一集中在河西华都宾馆食宿,校庆日从宾馆至学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车接驳的方式.D当日市外来宾由z岭方向进入市区的,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江麓一带;由河西高速出口驶入市区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广云路一带;由
一、三桥过来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和平公园及建设北路一带校庆日校外停车区划示意图校庆日校内停车区划示意图可以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17点前提交车队办进行统筹安排用车,逾期不予办理(特殊任务除外).
3.中层干部参加会议或出差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附会议通知),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提交车队办进行统筹安排.
4.车队长接到申请用车单后,首先进行审核统筹并签意见,再提交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车辆.
5.车辆调度原则上按《用车申请》提交送达先后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
6.特殊情况(如学生及教职工急病、工伤等突发事件)可由当事人直接通知车队长安排出车,事后再补办用车手续.
7.用车部门必须准确地在申请单上填写清楚事务、人数、时间、地点、电话、返回时间等.
(二)私人用车.
1.教职工因私人需要用车,须填写申请单(注明公车私用),经车队长统筹协调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2.用车人使用结束后第二天须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费用按实际公里计算,小车每公里收费
1.5元,面包车每公里收费
2.5元,中巴每公里收费3元,路桥费由用车人自行缴纳,车辆需要在外过夜者按每天另行收取耽误费200元),逾期不办理者每天按3%收取滞纳金(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学生需要用车就医者,出车费由当事人支付,按医院120收费标准的60%收取,上交财务处.
五、其他参赛、培训、实践用车.
(一)参加广东省高校联赛,可按程序申请用车.
(二)行政人员或教师经批准参加的培训和学生实践,可根据人数的多少按程序申请用车.
(三)如有经费来源的比赛、培训、实践等,由部门自行租车解决,学院车队不再安排车辆;若需要学院车辆,按相关规定划转费用.
六、车辆维护、维修规定.
(一)院领导出差或休假离开学院所在地,车辆交由车队统一保管、维护.
(二)院领导的公务车辆由车队统一维护、保养和管理其余车辆分配到驾驶员定车、定点、定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车队长为日常管理责任人每辆车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档案.
(三)驾驶车辆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行车,违章罚款40%由个人承担同时驾驶人员要爱护好自己所驾的车辆,做好出车前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四)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在指定汽车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在车队办领取并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维修费在1000元以下的,报车队长审批维修;维修费在1000元以上的,须经院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因特殊情况车辆在异地发生故障需在非指定汽修厂维修时,须电话通知车队长协调处理,报院办公室和分管院领导同意方可维修,回校后补办车辆维修申报表.
(五)严格实行单车核算每车每年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国家规费由车队办统一办理,油料费实行定车定点定量办法,由辖区一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加油站,制定定额加油卡定点加油,特殊情况在外行驶需要加油时,须报车队长批准后方可加油.
(六)车辆夜间一律停放在校内停车场各辆车所发生的停、洗、过路费由车队办统一报销.
七、交通事故及车辆丢失的规定.
(一)因公驾车出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的10%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二)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30%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并按因私用车缴费标准追缴用车费用,同时追究车辆使用人的纪律责任和车队长的管理责任.
(三)因公外出,车辆管理人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被盗,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其余部分由车辆使用人赔偿5%.
(四)未经批准私自开车外出或未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发生车辆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10%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并追究个人的纪律责任.
八、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九、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1月12日起施行.[管理文..glwK
8.com]篇2学院车辆管理规定学院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用车规定.
(一)学院车辆由院办公室负责调度,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和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车队派车院长用车由院办公室下达派车单.
(二)如遇紧急事情或因部门、院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单位时,需电话按以上程序申请院办公室通知车队先派车,用车部门事后补办派车单,并注明补办字样(如不补办,车队可拒绝该部门再次用车).
(三)紧急情况用车由学院总值班直接调遣,事后按程序办理手续,并说明事由,注明补办字样.
(四)学院客车按日常规定班次、时间出车,客车班次、时间应公示,非特殊情况未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不得改动班次和时间.
(五)特殊情况使用客车时,由院办公室负责人通知车队派车.
(六)各车驾驶员未经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七)驾驶员平时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听候安排.
(八)小车驾驶员每次出车,需根据派车单填写小车运行周报表,并每周按时上报院办公室核对第二.安全驾驶规定.
(一)驾驶员要安全行驶,文明驾车.
(二)各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停放规定,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地点停放的,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三)班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规定路线行驶,正点到达,不得自行改道;小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派车单上的指定地方直接正点或提前到达,需到其他地点的,必须经车队队长同意.
(四)驾驶员在外停车时,车辆需停放安全,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外出临时停放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五)驾驶员出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驾驶员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不得因喝酒影响工作,不得酒后驾车.第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一)驾驶员平时应勤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并到学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如不在定点维修厂维修的,费用自理.
(三)车辆出差在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车队队长汇报,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批准;3000元以内的,由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长批准根据故障大小及维修难易程度决定维修地点
(四)车辆补胎、充气、打黄油,允许就近由司机自行处理.第四.车辆用油规定
(一)车辆加油需到学院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核准单价、加油后在加油表上签字.
(二)车辆出差时,先在单位定点加油站加满油,中途油量不够时可在外补充,并请同车同事在发票上签名证实.
(三)车辆加油时只允许向本人所驾车辆的油箱内加油,不得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
(四)驾驶员每月向车队队长汇报车辆行驶公里数,由车队队长核算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量,作为考核司机的一项指标第五.驾驶员行为规范
(一)驾驶员上班期间需穿戴整齐、干净,语言需文明,不得讲粗话.
(二)驾驶员平时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第六.处罚.
(一)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者,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二)驾驶员不在学院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按私自用车处理,
(三)驾驶员不按交通法规停放而造成的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平时违章驾驶被罚款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四)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的,本人应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50%;由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30%;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10%;驾驶员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记过、记大过处分,直至提前解除合同
(五)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的,一经发现,提前解除合同,同时赔偿损失.
(六)酒后驾驶车辆,给予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在车辆维修中,乱虚作假,虚报费用的,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