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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规模板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一平方米,使用面积一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其他条件为房屋(口已/口未)设定抵押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口甲方/口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一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一月一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一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口季),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o租金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0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乙方通过第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佣金本合同签订后(口即时/口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收取佣金人民币元整(¥),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口现金/口转帐支票/口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一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o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一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租赁代理机构签章:国籍: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经纪执业人员签字:资格注册证书编号:年月日年月日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规模板
(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为保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租赁代理租金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进行租金代收代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所示的代收代付对象为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第二条乙方为甲方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租金账户“专门用于代收代付甲方所代理出租房屋的租金,“租金账户“应与甲方自有的结算账户分开除甲方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外,租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甲方提供其他延伸服务的,应在出租代理合同中注明所提供延伸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第三条甲方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一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市建委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合同及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系统据此生成付款列表,甲方定期下载打印付款列表并盖章后送交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向出租人代付租金并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付款信息第四条甲方将所代理房屋出租的,甲方与承租人签订《—市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通过租金账户代收代付租赁房屋的租金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收款清单,甲方据此在网上备案系统上标注收款信息第五条甲方要求从租金账户提取代理费及其它延伸服务费用的,应不超过租金账户同期收入的________%0确实超过同期收入的%的,应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乙方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核对后予以划转第六条房屋出租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能将房屋出租的,甲方应将自有资金通过租金账户支付给出租人第七条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应用自有资金垫付租金,承租人补交租金后,甲方可从租金账户中提取相应金额第八条甲方提取佣金或垫付房租的,应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自有资金账户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代理合同发生变更、终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在网上备案系统予以变更、注销未及时变更或注销造成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第十条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开立的“租金账户“计息第十一条乙方详细记录“租金账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第十二条租金账户存续期间,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租金账户“进行冻结或扣押,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租赁代理租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第十三条市、区县建委及中介协会履行对租金账户的资金划转情况监督检查职责时,甲乙双方均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经银行和机构盖章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相关材料第十四条服务费用:O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一份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O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法定代表人:资质备案证明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规模板
(四)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一号,门牌号为,房产证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平房为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口身份证/口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口甲方/口乙方)承担
(二)甲方(口是/口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一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口书面/口口头)通知对方第七条租金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五条租金及支付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o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123456⑺8o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第七条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第九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应当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续问题如果乙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租赁期内甲方出卖租赁房屋时,方有购买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3.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5.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6拖欠房租累计一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一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一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一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一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5.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电话: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章:承租人(乙方)章:住所:_____住所:_____证照号码:证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电话:_____(-)租金标准:元/(□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口年/口月)不变,自第(口年/口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口甲方直接收取/口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口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口是/口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口水费/口电费/口电话费/口电视收视费/口供暖费/口燃气费/口物业管理费/口)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一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口乙方恢复原状/口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口乙方放弃收回/口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一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5淇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一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一%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A其他:第十六条无权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住所:住所:证照号码:证照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合同编号:证件类型及编号:出租人(甲方)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规模板
(二)租赁代理机构:备案证明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口是/口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