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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网络电报电报编号紧急程度总页数主办部门拟稿人电话中铁电报安全质量环加急徐彦胜6保监督部2020-95主送股份公司各区域总部,各子、分公司,各直属指挥部、项目部抄送股份公司领导及高管,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委员会,总部各部门关于中铁三局汽车吊吊篮载人一般事故通报及立即组织“
8.29”开展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2020年8月29日14时10分左右,在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境内,由中铁三局六公司承建施工的赣深客专(江西段)4标新丰大桥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单位河北凯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冀)JZ安许证字〔2019〕011929,有效期至2022年7月27日)2名作业人员乘坐自制钢筋焊接吊篮在距地面约131n高空准备支架安装调整作业时,由于汽车吊(租赁)吊装吊篮上升过程中吊钩与支架工字钢触碰,导致吊篮一端的钢丝绳脱钩,吊篮倾斜致使2名作业人员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汽车吊违章载人高空作业造成事故,属惯性、低级事故,暴露出事故项目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分包作业管理失控、违规违章作业屡禁不止,不认真吸取股份公司近年来多次通报案例警示教训,违反汽车吊吊装作业“十不准”本质安全要求和股份公司发布的吊装作业安全卡控文件规定,现场作业管理粗放、对安全生产违章违规监管及处罚不力、对以往同类事故教训未吸取等突出问题,股份公司对中铁三局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处罚办法》(中铁股份安监〔2018〕164号)第四条第二款发生死亡2人的一般事故处罚300万元/每起”之规定,对中铁三局集团予以经济处罚300万元中铁三局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要素四个系统、“管”“监”分离相关管控要求,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股份公司核备;要求中铁三局所属各单位和项目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管”“监”责任,加强分包现场作业安全管控,堵塞安全漏洞,扭转安全工作被动局面同时,股份公司要求各单位和项目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中国中铁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和项目须成立各级主要领导为组长,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等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效果
二、专项整治活动时间自收到本电报之日起,各单位和项目立即组织开展中国中铁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时间段为中国中铁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的三级应急响应状态)
三、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严格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全
(2015)55号)和吊装作业“十不准”规定要求,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非法、违规使用汽车吊等吊装设备作业,全面加强汽车吊等吊装安全管理,消除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汽车吊等吊装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内容(不限于)
(一)日常管理方面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设备管理分管负责人和主责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落实情况;
2.检查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检查汽车吊等吊装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账是否健全完善,社会化租赁起重设备、分包队伍自带(租赁)起重设备是否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等情况;
4.检查汽车吊等吊装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
5.检查设备指挥、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等落实情况;
6.针对作业工序,对设备指挥、操作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7.工程项目开展设备使用的隐患检查排查,制止违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等情况;
8.检查大型吊装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明确吊装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判定和落实情况
(二)现场安全管理方面
1.严禁起重设备载人或吊装吊篮载人作业落实情况;
2.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吊具、钢丝绳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等落实情况;
3.作业场地必须地面平整、密实,设备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等落实情况;
4.作业区内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并在周边设置人员警戒,在靠近人员密集区域吊装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控等落实情况;
5.吊装作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进行指挥,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等落实情况;
6.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情况
五、主要举措
(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各单位和项目要全面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卡控红线等文件,在项目部适当位置和吊装作业现场等张贴企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卡控红线、吊装作业“十不准”等,组织开展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签订安全吊装承诺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依法依规作业氛围,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各单位和项目要按照股份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深刻认清、反省当前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现状,针对本单位和项目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并纳入各级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各层级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重要装置,制定检查计划,落实检查方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抓出实效,彻底纠正汽车吊等吊装设备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控施工安全风险
(三)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各单位和项目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台帐,针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内容,逐项排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分类梳理、落实整改计划、跟踪治理,真正做到落实隐患发现、整改和销号等全过程的责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治,消除后患
(四)总结提高,固化机制各单位和项目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梳理完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固化管理流程和管理机制,形成汽车吊等吊装设备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提高和相互交流,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一并纳入四季度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总结报送股份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六、督办处罚措施股份公司将在9月份和四季度安全检查中对各单位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汽车吊作业违规操作及继续使用吊篮载人的,处罚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所属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各1000元,处罚项目所属二级公司100000元(上缴股份公司财务部)股份公司将对活动期间发生汽车吊等吊装作业安全事故的单位加重处罚特别要求按照国家铁路局要求,铁路在建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时,除依法依规上报属地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外,还必须及时上报国家铁路局下属属地铁路监督管理局此电报发至所有在建项目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