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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XX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的1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范围2适用于单位全体人员引用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管理职责
44.1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消防安全职责a)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a)领导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和规定,建全消防安全系统,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切实把消防安全纳入单位管理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b)组织单位消防安全教育,有计划的普及消防知识,使“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人心;c)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每月或在重大节日,夏防、冬防期间,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主持研究整改,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d)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为学习和训练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e)适时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听取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消防工作;f)发生火灾事故,组织指挥扑救,调查和对事故处理
4.3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a)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上级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单位有关消防制度,把消防与行政管理结合好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b)加强对本单位防火重点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五查(查领导,查组织,查制度,查隐患,查消防设施)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登记,按“三定”,“三不交”原则及时解决并上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c)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义务消防队员的领导,保证他们的学习和训练时间,发挥他们的作用;d)爱护本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不许挪用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注意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提出处理意见;e)结合本单位的各工种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
4.4志愿消防队职责a)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专业训练,掌握灭火技能,达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b)熟悉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经常对单位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带头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定;c)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班前班后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d)配合兼职消防员,做好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保护、保养,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保持安全通道畅通;e)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火险及时报警,并带领员工奋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4.6员工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a)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定;b)遵守单位制定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c)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d)按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消防演练;e)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5工作程序
5.1消防安全管理a)消防安全管理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消防安全主管部门,部门设置在安全站长办公室,各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b)单位各部门,在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义务消防队,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c)单位消防工作施行三级检查制,即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单位月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和三不交的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交部门,部门不交单位,单位不交上级)”及时整改并采取防范措施;单位实行三级防火宣传教育制,由单位、部门、班组,利用多种形势对职工宣传教育,对临时工、新入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由接收单位负责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d)加强防火重点单位的管理,重点单位要做到“四有一无”(有防火负责人,有消防组织,有防火安全制度,有灭火器材,无火险隐患);e)所有相关方单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消防安全手续,并配有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器材,方可进行现场作业;f)加强明火管理,凡在单位内动用明火,必须到安全人事行政部办理动火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禁止烧树叶、烧垃圾和吸烟;g)单位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购买和管理维修,严禁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器材和设施h)一旦失火,应积极扑救,立即报警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5.2防火重点部位管理a)防火重点部位的确定,依据“四大”原则(火灾危险性大,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报主管领导审批凡已确定的重点部位,须有一名领导干部为消防负责人,并报上级消防监督机关备案;b)防火重点部位单位,要严格做到“四有一无”(有防火负责人,有明文防火制度,有义务消防组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无火险隐患);c)防火重点部位单位,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或采取临时防范措施;d)防火重点部位及周围应设立防火标志,区域内严禁烟火如因安装设备或基建施工需动明火,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e)防火重点部位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扑救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3其它有关规定1基建施工使用电、气焊、做屋面防水工程的单位2在非正式电气焊工操作间进行切割,焊接者,外单位施工,动用明火的单位a)动用明火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并做到通道畅通;b)动用明火处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c)动火后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彻底熄灭后,方可撤离现场
5.4消防奖惩规定a)对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义务队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突出单位,和爱护消防器材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单位在年终安全工作评比时给予表扬和奖励;b)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或有下列情况者,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态度好坏,单位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或行政处分,直至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起火者;
②违反消防制度不听劝阻者,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起火者;
③对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有关部门或个人提出整改意见,但拒绝执行或扯皮拖延时间,造成起火事故者;
④堵塞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不听劝阻或损坏消防设施者;
⑤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隐患不报者;
⑥纵火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