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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七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