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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按人数核增部分工资总额基数第四条工资总额基数的调整、对企业长期外派人员,按派出人数对应单位平均工资额日勺核150%增所在单位工资总额因企业岗位竞聘减员的单位,按照减员人数对应工资额的保留在原单位50%、企业重要部室上述人员在定员指标内的,按对应工资额的核增250%所在部室工资总额、在挂提工资总额基础上,企业根据工资节余状况,专题核增各单位3部分工资总额,用于提高关键部位、骨干职工的收入、因机构调整、职能转移、人员任免等原因增(减)人员的,按对应4定员人数核增(减)工资总额基数、根据人才储备需要,由于毕业生(含高职生)分派增长人员,在培5养储备期内,按照增长或减少人数及接受待遇原则予以核增或核减工资总额基数、生产(工作)任务饱满,在定员指标内,因终止、解除劳动协议、6内退、退休、死亡等原因减员,不核减工资总额;生产(工作)任务局限性或超过定员指标时,对应核减工资总额、在定员指标内,转移工资关系的企业内部借调人员回人事关系所在7单位工作,根据在借调单位开资月数,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借调单位工资总额人均基数分别予以核增、核减工资总额第五条根据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指标书约定指标完毕状况,核定兑现各单位工资总额,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六个月小结、年度清算时兑现原则第三章各二级单位工资分派管理第六条各单位根据《企业经济目的考核措施》及所承担年度经济指标约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工资分派实行方案及配套专业、专题考核方案,经履行工会民主程序后实行,并报人力资源部立案第七条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工资分派方案需遵照如下规定、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企业薪酬分派日勺有关政策、制度
1、各单位按照签订经济责任书确定的经济指标及各专业系统核定的专题指2标予以分解,确定各三级单位承担的绩效指标,根据企业核定的工资总额及各二级单位绩效指标考核状况合理进行分派、各单位工资分派应充足体现效益优先的原则,应深入加大向关键岗位、3骨干人才倾斜力度,即向技术复杂、技能含量高日勺岗位倾斜,向关键流程、窄口岗位倾斜;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低的工种工资收入增幅原则上在以上岗位工资增幅如下通过薪酬分派调整,充足发挥分派的导向作50%用,引导员工向企业关键技术(操作)岗位、窄口岗位及条件艰苦岗位流动对由于自然减员等原因产生日勺工资结余,原则上应所有向一线关键技术和操作岗位分派,并按奉献大小拉开差距,不许搞平均分派、对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岗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绩效工资规定基数及绩4效考核成果核算职工工资第八条各单位成立工资分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及工资分派工作第四章有关规定及规定第九条企业可根据工资总额挂提与使用状况,合适核增一线技术与操作人员工资总额,核增各单位一线技术与操作人员的工资总额发放范围为企业各单位生产作业区直接从事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的技术复杂、强度高、责任重、发明效益大的岗位不包括二级班子组员、三级班子组员以及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低的工种第十条因企业长期外派人员而导致的岗位空缺及递补产生日勺岗位空缺,各单位可设置代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审查并上报企业同意后,代理人员日勺绩效工资按照所代理岗位绩效工资的核定190%第十一条各单位认真规范工资发放行为,不容许私自代做工资、套取工资,如经查实将按发生额度核减工资总额并对有关负责人严厉处理,视情节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及重要领导责任第十二条各单位在工资分派过程中的加奖根据需形成书面材料并保留三年,作为分派根据备查,企业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措施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措施自月日下发之日起执行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