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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送温暖”帮扶制度宜学院工发〔〕35号为做好“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定期调查理解教职工困难状况制度在平常通过各二级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调查理解教职工困难状况基础上,每六个月对学校教职工困难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地调查理解
二、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凡有特殊困难教职工都要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本人基本状况、困难详细状况已建立档案在困难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状况记入档案
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首问人要跟踪处理困难全过程,直到困难处理完毕校工会主席和专职副主席是“送温暖”帮扶第一和第二负责人主席、副主席和校工会办公室人员中第一种接待(或接到反应状况规定、信件、电话)为首问负责人,对反应状况要立即登记,并在24小时内汇报、联络、反应工会能研究处理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提交工会班子领导研究处理;需要工会和其他单位部门共同研究处理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联络、协调;需学校及其他部门研究处理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汇报、反应,积极、积极地争取处理研究状况、成果由首问负责人或专职副主席负责向教职工本人反馈意见不能处理或临时不能处理,要阐明原因,并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
四、建立生病住院慰问制度但凡教职工生病住院,二级工会都要采用不一样方式关怀、慰问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由二级工会主席向校工会汇报校工会予以200元慰问金(特殊状况可此外购置慰问品),由校工会看望慰问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五、建立特殊困难帮扶制度
1、帮扶措施重要有借款、资助两种方式
2、受助条件教职工(配偶、子女)出现尤其严重疾病或严重伤残,导致医治和生活极度困难;教职工(配偶)下岗、去世,导致子女上大学学费极度困难;遭受严重灾害,导致教职工生活极度困难
3、帮扶金额借款金额5000元至10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可一次性偿还,也可分期偿还到期不偿还,从到期第一种月开始,每月在工资中扣借款总额10%作为还款,扣完为止资助根据困难状况,由本人填写《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单》(见附件1),交二级工会调查核算困难状况,予以500-10000元特殊困难补助同一种特殊困难补助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
4、审批程序本人提出申请;二级工会调查核算困难状况;借款和资助金额局限性5000元由校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借款和资助金额超过5000元及以上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5、借款和资助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六、建立丧葬慰问制度
1、教职工本人去世,由慰问人员填写《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见附件2),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亲属,予以500元慰问金(另送花圈一种),并由亲属代表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特殊状况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
2、教职工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去世由校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亲属,由慰问人员填写《教职工家眷去世慰问登记表》(见附件3),予以500元慰问金(另送花圈一种),由教职工本人在慰问登记表上签字特殊状况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七、建立春节“送温暖”制度
1、“送温暖”对象老干部遗属;孤寡老人;重病病人;特殊困难教职工;劳模;90岁高龄
2、“送温暖”形式看望慰问并送某些生活必需品
3、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
八、劳模慰问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进行慰问慰问经费按中央和省市规定办理
九、建立教职工体检制度每两年组织一次教职工体检在职教职工体检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体检费申请学校补助处理
十、建立春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制度每年春节校工会将根据学校规定慰问全校教职工在职教职工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经费申请学校补助处理本制度所称教职工包括在编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以学校人事处认定为准)附件
1.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
3.教职工家眷去世慰问登记表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11月28日主题词送温暖帮扶制度抄报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宜宾学院党委抄送离退休人员管理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宜宾学院工会办公室11月28日印发(印15份,网发)附件、1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所在二级工会年龄性别共同生活家庭组员家庭收入状况困难形成原因二级工会调查核算困难状况校工会意见附件、2教职工去世慰问登记表去世教职工姓名去世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慰问金额慰问人领款人校工会审批意见附件、3教职工家眷去世慰问登记表教职工姓名、所在单位部门教职工与去世人关系慰问金额慰问人领款人校工会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