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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导则(试行)、总则来自资料搜索屈1WWW.3722m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监督行为,依
1.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导则本工作导则合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1.2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
1.3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招标投标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除应参考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
1.4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内容(见下表)2监督项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处罚
一、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是否为法人或者为其它组织;
1.1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1.
1.1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涉及公司法监督检查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队法人;其他组织不符合,责
1、招标人资格或接受备是指法人以外的其他实体,涉及合作公司、个人独资公司令改正案审查和外国公司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等;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但个人投资的项目,可以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