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规定
(二)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驶最后决定权
(三)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根据本校的实际,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第十二条校长工作原则
(一)正确处理党政关系,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二)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四)加强思想政治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五)与时俱进,面向全体,开创未来第十三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奖励条例方案和福利事项,审议各种处分规定
(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四)支持校长行驶职权第十四条教导主任工作内容
(一)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将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安排,宣传学校典型的人和事,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
(二)负责写好学校的工作总结及其整理归档,记录好行政会议记录,记好学校大事记,作好下月下周的工作安排
(三)负责写好学校的工作总结及其它有关材料
(四)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抓好教学教研
(五)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评估,制定相关制度
(六)组织学校会议的召开,并做好记录第十五条总务主任工作内容
(一)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全面主持学校的安全、卫生、后勤工作
(二)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设备、校舍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四)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安全、卫生育人环境第十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内容
(一)协助教导处工作,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的工作
(二)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工作刚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严格执行每周升国旗制度
(三)认真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八荣八耻》,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四)加强少先队的建设,定期召开少代会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坚持做好培优扶差工作第十七条教研组长工作内容
(一)协助教导处抓好教学,积极探索课改,研究教研主题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教学难点
(二)抓好教育教学的基本训练,让学生快乐学习,学会求知
3.组织师生开展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师生奋发向上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科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第二十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经验,每学期开展教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第二十一条学校积极推广和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第二十二条教师要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排列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一天以上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第四章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二十六条学校招收范围内的学生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修业年限,学校保证学生的合格率学校遵照上级的指示,取消留级制度第二十八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第二十九条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三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拨款,申请经费预算学校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第三十一条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主管财务的行政专人审批制度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三条加强校产管理的制度化,防止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办公用品购买,入库、出库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财务登记工作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保障学校健康教育及环境卫生第三十五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卫生老师专时专门向全校广播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第三十六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按上级领导要求安排好安全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第三十七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一名校领导带队第七章学校家庭和社会第三十八条学校与周边单位加强联系,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第三十九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建立社会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第四十条在校长的带领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家教工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并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第八章教职员和学生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二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等,实施奖惩的依据第四十三条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关心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学校给予奖励每年评出校级优秀教师若干名第四十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四)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他行为者第四十五条学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具体职责按工作性质另行制定第四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第四十七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学生,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第四十八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纪律处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五十条本章程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学区核准后实施xxxxxxxxxx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