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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和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差遣员工参照本规章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员工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有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步应当履行完毕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四条公司负有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日勺休息休假和安全卫生保护等义务,同步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奖金分派、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第二章招聘录取第五条招聘录取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公司根据岗位需求,拟定拟招聘员工的录取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本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六条公司在招录员工时,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日勺原则员工不因民族、种族、地区、性别、年龄、宗教信奉、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浮现役军人、未成年人时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履行劳动合同日勺能力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向公司如实阐明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与否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商定、与否已经依法解除或者终结劳动关系等基本状况第九条公司决定录取日勺应聘者应当提交下列文献(其中,证件原件经核对无异议后返还员工,留存由该员工签字的复印件)
(一)《员工入职登记表》;
(二)最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明;
(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
(四)居民身份证;
(五)《解除/终结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失业证》(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报到证、差遣证及其他证明);
(六)公司指定的其他文献第十条公司对员工日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应当公开日勺内容外,未经员工批准,不公开或者运用员工个人信息第H—条公司不扣押员工日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其他证件,不规定员《劳动规章制度》确认书本人确认已收到青岛袋鼠机械有限公司日勺《劳动规章制度》在招用本人时,青岛袋鼠机械有限公司已如实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波及本人切身利益和本人规定理解日勺其他事项本人确认已认真阅读了《劳动规章制度》的各项内容,详尽理解了根据本制度本人可享有的各项权利、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行为准则序号员工姓名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押金和其他财物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一节劳动合同日勺签订第十二条新员工报到后一种月内,人力资源部应当告知员工本人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种月内,经公司书面告知后,员工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本人不乐意签订劳动合同日勺,公司有权书面告知其终结劳动关系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步,人力资源部应当认真审查员工的基本状况,保证劳动合同由其本人当面签订并捺印第十四条员工隐瞒自身真实状况(涉及提供虚假简历、学历、工作经历等),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一经查实,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文本手写添加部分可以由员工书写,也可以由公司指定人员书写劳动合同经员工和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对生效时间或者条件另有商定日勺,从其商定第十六条员工与公司书面商定报到日期日勺,员工实际报到日期晚于商定报到日期日勺,实际报到日前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安排员工接受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员工参与之日起建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变更时,需在变更处经员工和公司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由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公司不替员工保管第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和工资指引线备案公司使用劳务差遣制员工日勺,人力资源部应当自与劳务差遣单位签订劳务差遣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务差遣合同文本以及使用被差遣劳动者岗位状况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二节试用期管理第二十条根据劳动合同日勺期限,公司对新录取日勺员工设定1-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涉及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第二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日勺工资不低于相似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日勺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第二十二条对于试用期间工作体现突出,成绩明显日勺员工,可以缩短试用期,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对于试用期间有充足证据证明工作体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公司可以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在试用期内,员工解除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3日告知公司员工违背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导致损失日勺,应当承当补偿责任第三节劳动合同日勺变更第二十四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员工因个人因素,在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状况下,可以变更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在内的劳动合同商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十五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日勺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公司可以另行安排岗位第二十六条公司按工作原则经考核、考核,有充足根据确认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或者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种)各岗位工作原则另经民主程序制定第四节劳动合同日勺中断第二十七条公司与员工经协商达到一致,签订《中断劳动合同合同书》,可以中断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八条员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浮现因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临时不能履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断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中断期间,劳动关系保存,劳动合同暂停履行,公司可以不支付薪酬福利待遇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中断期间不计算为员工在公司日勺工作年限第五节劳动合同日勺解除第三十条公司与员工经协商达到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书》(内容涉及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债务归还、双方就劳动关系再无其他争议等事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中,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日勺,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日勺,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第三十一条员工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公司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上款规定日勺提前告知期限
(一)在公司肩负重要生产、经营、科研、管理任务尚未完毕日勺;
(二)经手办理的合同(涉及多种业务合同、合同等)或债权债务关系尚未解决完毕,移送别人经办确有困难日勺;
(三)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日勺其他情形第三十二条员工申请辞职日勺,应当告知公司辞职理由,辞职理由应当明确具体人力资源部应当对申请辞职日勺员工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并保证辞职申请由员工本人当面签订并捺印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背本劳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依法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日勺;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导致重大损害日勺(重大损害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或者对公司名誉导致重大负面影响);
(三)员工同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本公司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员工对公司采用欺诈等手段,在违背公司真实意思日勺状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
(六)其他构成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日勺第三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告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种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日勺工作日勺;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节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所根据日勺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合同日勺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公司可依法裁人
(一)根据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节,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日勺;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签订时所根据日勺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三十六条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步,应事先与工会协商拟定,工会觉得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商定,规定纠正日勺,公司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成果书面告知工会第三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解除或者终结劳动合同步出具解除或者终结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结劳动合同日勺,应填写《离职交接手续单》,在离职当天或公司指定时期限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涉及但不限于交还员工卡、办公用品、工作文献、占用日勺公司财产(涉及有形财产、电子财产和知识产权等)、欠付公司款项等经公司检查无误后,由该员工在该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交至人力资源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六节劳动合同日勺终结及续订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与员工日勺劳动合同依法终结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开始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
(三)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时;
(四)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的;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日勺;
(六)公司经营期限届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日勺其他情形第四十条除法定续订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前,公司将根据员工合同期内日勺工作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决定与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公司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征求员工与否批准续订、续订期限以及续订条件等内容的书面意见员工批准续订时,应与公司办理续订手续;不批准续订时,应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劳动合同终结手续第四章工作时间、考勤及加班第一节工作时间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按照不同岗位,分别施行原则工时制、不定期工时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具体的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业务运营需要决定第四十三条实行原则工时工作制日勺员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午休、午餐时间不计算为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实行不定期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日勺岗位,须经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二节考勤第四十五条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由各部门考勤员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管理第四十六条员工应当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迟于上班时间到公司者为迟到
(二)早退早于下班时间下班者为早退
(三)旷工员工有如下状况的,均以旷工解决
1、未按规定办理请假、休假手续,擅自不到岗日勺,按旷工解决;
2、擅离工作岗位,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不到岗的,按旷工解决;
3、托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当天均按旷工解决,因实际状况日勺确不能打卡者除夕卜第四十七条员工上、下班忘掉打卡,或者因丢失、损坏、因公外出等其他因素而不能正常打卡者,应当于当天(最晚次日)由本人填写《未能准时打卡阐明单》,经部门主管核算签字后,交考勤员如遇临时出差或者上级指派,可以事后补交并由主管人员核算签字第三节加班第四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应当在加班前按照规定填写《加班、调休申请单》,注明加班事项、加班所需时间,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按前述程序审批时,不按加班解决第四十九条员工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自愿参与公司组织的郊游、娱乐等其他非工作性活动的,不视为加班第五十条工作日加班日勺,应当于当天下班迈进行审批;周
六、周日加班日勺,应当于周五下班前审批法定休假日加班日勺,应当于休假日前1天审批第五H—条员工通过审批拟定的加班时间,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工资的根据紧急状况未办理审批程序的,应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程序,否则不予记录加班时间第五十二条《加班、调休申请单》使用公司统一的格式员工填写《加班、调休申请单》必须真实、精确,不得虚报、多报部门主管应当较为精确地估算工作总量,本着适量、高效原则合理安排加班,不得安排无需加班日勺人员加班,对《加班、调休申请单》填写附加班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应严格审核第五十三条公司实行加班调休制度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由员工本人提交《加班、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调休员工合计休息日加班时间应当在当年度内调休完毕第五十四条加班计算以《加班、调休申请单》和考勤记录为根据休息日加班已经通过调休补偿日勺,不计入加班时间第五章休假制度第五十五条公司日勺休假制度涉及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带薪年休假等第五十六条员工因任何因素,不能到岗者,均需请假请假应当由本人事前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因急诊、工伤假等紧急状况无法提前填写《请、休假审批表》的,应当先电话请假,由员工本人、其家属或者经公司许可、员工委托的其别人员在2个工作日之内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外出期间遇到特殊情形无法准时返回公司上班时,须至少提前1天向部门主管电话请假,再于首日上班后2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没有任何请假手续日勺,视为旷工带薪年休假日勺批准权限由部门主管审批第五十七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挂号凭证、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明资料,如实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有关资料交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存档第五十八条员工因解决个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时间日勺,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理程序为由请假人本人填写《请、休假审批表》,按照审核程序经批准、签字后方可休假《请、休假审批表》交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存档;特殊状况,可以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考勤员在每月考勤汇总表中应当注明员工实际请假天数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第五十九条员工请婚假,需持结婚证办理请假手续,按《婚姻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法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有3天带薪婚假;晚婚且初婚(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的员工可享有17天时带薪婚假员工请婚假需提前2周告知部门主管,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婚假须经总经理审批婚假应当一次性持续使用;假期天数涉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第六十条女员工产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一)女员工正常生产时享有98天的带薪产假;
(二)已婚女员工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种子女时为晚育,实行晚育时,增长产假60天;
(三)难产增长产假15天;
(四)多胞胎生育日勺,每多生育一胎,增长产假15天第六十一条生育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因缴费年限局限性等因素导致女员工未能享有生育津贴日勺,由公司依法支付产假期间日勺工资第六十二条符合晚育规定日勺,男员工享有7天护理假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第六十三条产假和护理假必须一次性持续使用;假期天数涉及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第六十四条女员工在哺乳期内日勺哺乳时间应按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第六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日勺,根据状况可享有1—3天的带薪丧假请假手续办理措施与事假相似第六十六条员工经工伤认定部门被认定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日勺,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员工停工留薪期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无需延长停工留薪期日勺,员工应当回公司上班;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员工仍住院治疗或者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日勺休假证明单的,公司将按病假工资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未住院治疗或者提供休假证明单且不到岗上班日勺,视为旷工员工停工留薪期满且医疗终结日勺,应当回公司复工上班,公司根据其劳动能力,可以安排其合适日勺工作岗位第六十七条员工持续工作1年以上日勺,享有带薪年休假(如下简称年休假)第六十八条员工合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日勺假期第六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不享有当年日勺年休假合计工作满1年不满日勺员工,请病假合计2个月以上的;合计工作满不满的员工,请病假合计3个月以上的;合计工作满以上日勺员工,请病假合计4个月以上的第七十条员工休年休假,由员工本人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状况,统筹安排、调节休年休假时日期第七十一条年休假,在一种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第六章薪酬制度第七十二条公司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原则第七十三条公司建立正常日勺工资调节机制根据本地人民政府发布日勺工资指引线和本公司日勺生产经营状况,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引价位,制定工资调节方案调节方案征求本职工(代表)大会日勺意见第七十四条公司日勺薪酬分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涉及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工资构造由公司和工会以工资集体协商形式拟定第七十五条公司以钞票形式或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当月工资于次月25日前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支付第七十六条工作日安排员工延长劳动时间日勺,按照员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调休,不能调休日勺,按照员工工资日勺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含综合计算工时制)安排加班日勺,按照员工工资日勺300%支付加班工资第七十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日勺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总日勺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公司按员工工资日勺150%支付加班工资第七十八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在规定日勺医疗期内,停工医疗合计不超过6个月日勺,由公司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合计超过6个月日勺,发给本人工资60%日勺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日勺80%,最高不超过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七十九条因公司因素导致停工停产日勺,在一种工资支付周期内日勺,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日勺原则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种工资支付周期日勺,可以与员工协商,减少工资支付原则,但是最低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的80%第八十条因员工本人因素给公司导致经济损失日勺,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商定规定员工补偿经济损失,其补偿额从员工日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工资日勺20%,扣除后剩余部分不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原则第八H—条有下列状况之一日勺,公司可以依法从员工工资中代扣或减发工资
(一)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生效法律文书中载明应由员工承当日勺扶养费、赡养费等;
(四)商定依法应当补偿给公司日勺经济损失;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日勺工资第八十二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准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费用依法由公司和员工分担第七章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第八十三条安全规则
(一)全体员工要强化“安全第
一、避免为主”意识,理解安全优先于生产、损耗等,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身及同事日勺安全,警惕一切也许发生危险的操作或状况,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员工在从事生产、维修工作及危险性作业时,必须穿着、佩戴公司提供的防护服、安全鞋及其他公司规定日勺个人防护用品
(三)进入生产、仓储等区域应穿安全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凉鞋进行生产作业
(四)员工应遵守设备日勺安全操作阐明;严禁未经批准随意清除、更改防护装置和急停开关
(五)非工作范畴内,员工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和进行特种设备作业
(六)员工应遵守工作区域的多种安全标记;严禁将安全标记随意移动、清除或更换到其他设备上
(七)严禁员工坐、趴、躺、靠在任何机器设备上,特别注意有传动装置的设备
(八)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日勺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措施
(九)员工应保持所有的通道、楼梯、安全门畅通、干净
(十)员工不得在公司指定的吸烟场合外吸烟
(十一)员工严禁将任何玻璃器皿、剃须刀等易碎和锋利物品带入更衣室和澡堂
(十三)后勤部室员工或其他佩戴吊带式员工卡或出入证的人员,在进入生产现场前应注意安全佩戴,避免危险事故发生第八十四条火情解决
(一)当火警发生时,应采用如下措施
1、保持镇定,不要惊恐失措;
2、按动近来日勺火警报警器并告知值班人员和安保人员;
3、在安全的状况下,运用近来的灭火器材竭力将火扑灭注意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因漏电而引起日勺火情;
4、向近来日勺同事祈求助助;同步告知安全负责人、部门主管或经理;
5、如有也许,把火警现场合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日勺电器开关
6、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灾限度以及燃烧物品;
7、引导消防人员达到火灾现场;
8、按照指挥立即从火灾现场撤离
(二)员工应参与消防演习,熟记火警讯号、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灭火器具使用措施第八章附则第八十五条员工需向公司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如有如下事项变更,需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呈报人力资源部
(一)户籍性质;
(二)现居住地址;
(三)联系电话;
(四)姓名更改状况;
(五)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如因员工本人因素未及时变更有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员工自行承当第八十六条在本规章制度制定前与本规章制度规定内容有冲突者,以本规章制度为准第八十七条本规章制度于6月15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6月20日起实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