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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
(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4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2024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全面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扎实推进我院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有效推动勤廉医院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经院党委会、院务会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范围医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及与医院业务相关、往来各企事业单位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副组长X、X、X成员X、X、X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纠风办”,办公室挂靠在医务科,由综合办主任X兼任纠风办主任,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行政部门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医院的行风建设计划,建立和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2.研究部署全院医德医风教育及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和管理行为
3.不定期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
4.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行业纪律,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建立收费监督体系
5.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
6.考核各部门、科室行风建设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决定,通报全院行风建设管理情况,不断总结改进行风建设管理工作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1、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2、有效提升纪检部门、回访办与职能科室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扫码吐槽”活动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电话等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总结整改、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3、做好疫情防物资数量、质量保障合理合法流程、正规渠道采购物资,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4、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动杰清零”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5、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查自纠,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医严查严办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6、坚决落实管理要求在全院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医务人员不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院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高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防范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7、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内核,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加强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院务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力度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8、严格管理违规线下采购,防范医药企业提高挂网价格畅通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召开供应商廉洁供货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并与供货商签订廉洁供货协议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9、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纪委及“五讲五比”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工作会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纠风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加快落实规纪法衔接
10、推动完善机制建设建设以患者需求为导向的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11、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洁思想引领,增强科学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洁纪律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洁生态营造,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自我教育机制,优化风险防范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专题研究,及时动员(X月20日至30日)召开院党委会议,班子成员先行先学,领会本次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总体要求,方法步骤等认真研究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X月1日至X月10日)围绕专项整治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廉政教育针对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起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作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及外部供应商进行座谈,签署承诺书
(三)对照检查,查摆问题(X月11日至X月30日)在前期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一名干部员工联系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和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案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照自己,进行问题风险点查找形成问题清单,使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科室或岗位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警醒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X月1日至X月31H)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将“深化五讲五比、改善就医体验”活动和拒绝商业贿赂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能力和制度落到实处,形成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4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教育防线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业建设推进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行业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案件问责、不良记分,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工资绩效相挂钩,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处典型事例,遏制不正之风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取回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俏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持纠建并举,规范医疗行为各单位要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多措并举实施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务人员用药等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加强预警监测,查处违规营销开展重点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大诊疗合理性评估严肃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专项整治时间为2024年X月-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自查阶段(2024年X月10-20日)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以查促改,教育医务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X月21日-11月15日)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暗访,曝光违规违纪案例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4年X月16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单位于2024年X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动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查究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12-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4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调研督查(2024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重点督查(2024年2月H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高压震摄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年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024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力、,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
(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4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2024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1-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21-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21-2022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21-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21-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21-2022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21-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21-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4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调研督查(2024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重点督查(2024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4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4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4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4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八)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4为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开展行风作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创建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卫生行业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保证卫生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二、主要目标行风建设是一项X任务,必须全院职工奋斗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全院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医疗卫生人员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成立行风建设办公室,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落实由纪检监察小组实施
(二)深入开展“正风提效”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经常派人对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疗质量进行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要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三)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培训,要求全院职工观看相关专题影片,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对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卫生工作宗旨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问责必从严的工作理念,将忠诚于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对于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人员开展“诫勉谈话”等,不断规范职工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严禁收受“红包”规定,提倡医务人员当场拒收,对于特殊情形一时难以拒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组织,登记在册,不准自行随意处理;不能退还患者的,可计入患者的预交金账户并出具收据,冲抵医疗费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一旦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44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赛、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4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