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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合理使用年限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是指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按照设计标准建成后,在常规维护条件下能够正常发挥效益的最低年限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同时,《通则》也指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的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田间工程建设为主,其工程等别一般为V等,建筑物级别一般为5级,本文以上述工程等级来确定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一、田块整治工程主要涉及条田、梯田,不同于其他工程,田块整治后应为能够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2.1小型水源工程
2.
1.1塘堰(坝)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表
3.
0.2规定,工程等别为V等的小
(2)型水库(100万n〉库容三10万n),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塘堰(坝)的库容<10万相,类似于小
(2)型水库,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的规定,各类永久性堤、坝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也为50年,所以,塘堰(坝)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50年
2.
1.2蓄水池根据《圆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图集22s803》《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图集22s804》的规定,蓄水池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
1.3小型泵站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表
3.
0.2规定,5级供水泵站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按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C.
0.2的规定,其配套的离心泵等设备,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12年
2.
1.4农用机井机井分为大口井浅井、管井深井等,按照《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表
2.
6.3-2的规定,并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的规定,浅井的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15年,深井为20年,与之配套的井房为15年、水泵为10年,柴油发电机组为10年
2.2输配水工程
2.
2.1明渠明渠以防渗渠道为主,《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表规定,渠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5年;《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表
3.
0.3规定,5级灌溉渠道的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的规定,中小型防渗渠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30年结合各地已建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实际使用情况,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DB41/T2412-2023,明渠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为15年较为合理
2.
2.2管道输水管道以各类塑料管PE管、PVC管等为主,需要穿越沟坎的一般采用钢管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C.
0.2的规定,塑料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博主认为,为保证使用寿命,塑料输水管道应地埋保护,钢管为30年
2.3渠系建筑物工程渠系建筑物包括农桥、渡槽、倒虹吸、涵洞、水闸、跌水与陡坡、量水设施等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与《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都明确规定,5级灌排建筑物或中小型跌水、渡槽、倒虹吸、节制闸、分水闸等渠系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2.4田间灌溉工程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
2013、《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等规定,管道的喷灌、微灌以及地面管道灌溉设备,合理使用年限为6年在田间灌溉工程中,还会使用到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由于其回收易破损,博主认为其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1年
2.5排水工程
2.
5.1明沟衬砌结构类明沟、暗管可参照明渠确定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以15年为宜;土质明沟需要常年维护,不宜明确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5.2排水闸参考《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C.
0.2的规定,节制闸、分水闸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排水闸的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30年,其配套的启闭设备等金属结构为20年
三、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的路面结构路面结构包括面层、基层、底基层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谓的路基一般指的是路面基层主要为砂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少数地方还铺装有弹石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根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3311-2021第条规定,砂石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年、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应该小于10年、弹石路面不应小于8年、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应小于8年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4.1农田防护林工程按照《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表6的规定,不同树种的农田防护林主伐年龄不一,年龄范围在16年61年以东北地〜区的杨树防护林为例,至少要在杨树达到26年龄后方可采伐,并必须在采伐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4.2岸坡防护工程《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C.
0.2的规定,抛石、砌石护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25年,护岸工程以固滨笼、绿滨垫,浆砌石挡土墙等结构为主,其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25年;同类结构的坡面防护工程、谷坊等也可确定为25年
五、农田输配电工程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表C.
0.2规定,电缆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30年、变电设备为25年、配电设备为20年据此,高、低压线路的合理使用年限可确定为30年、变压器为25年,配电箱、启动柜等为20年结束语为提高农田基础设施,特别是砂石路面等简易铺装路面的使用年限,工程管护主体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各级财政应积极筹措管护资金,探索多元投入,多措并举强化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现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