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电教器材是国家的财产,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物质保障,任何使用者都有爱护电教器材的义务
2、为避免不应有的损坏,使用者在使用器材前必须了解器材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盲目操作、随意乱动,避免不应有的损坏
3、教师所借电教器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送交管理人员处理,并认真填写《电教器材损坏登记薄》
4、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器材损坏,应照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报请学校领导处理
5、电教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处理,保证器材的完好
6、教师借用教学软件,用完要及时交回,不得擅自涂改、更改软件内容,否则照价赔偿
7、教师在利用语音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进行教学时,应教育好学生报从指挥,不随便乱动设备,如有损坏要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