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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_)_(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_(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摘要)[编辑本段]【编者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全文共6万余字,现摘要刊登报告全文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近日出版随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长,审结的案件大幅上升,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职能得以有效发挥20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97件,加上201*年旧存的143件,共有各类在审案件440件,比201*年增长
33.7%;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90件,比201*年增长
111.96%o这些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如下特点新类型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增多;案件的专业技术性增强;涉外案件比重增大新型、复杂、疑难案件不断冲击着法律的边界,拓展出需要法律调整的新领域,产生了更多更强烈的司法新需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决,对新问题和新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给予及时回应这些个案裁决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保持法律的稳定与变动的和谐、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方面所作出的创造性努力在总结201*年首次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从其已有最终结论性意见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37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以新的撰写体例形成本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编辑本段]
一、专利案件审判
1、改劣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张建华与直连公司等专利侵权案〔(201*)民提字第83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缺少某专利技术特征而导致技术效果的变劣,则应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在沈其衡与盛懋公司专利侵权案[(201*)民申字第239号〕中,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等同侵权时,即使被控侵权人没有主张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业已查明的事实,通过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范围予以必要的限制,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对方法专利权利要求中步骤顺序的解释在OBE公司与康华公司专利侵权案〔(201*)民申字第980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方法专利侵权案件中适用等同原则判定侵权时,可以结合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审查档案、权利要求记载的整体技术方案以及各个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确定各步骤是否应当按照特定的顺序实施;步骤本身和步骤之间的实施顺序均应对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起到限定作用
4、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技术对比分析方法在薛胜国与赵相民等专利侵权案〔(201*)民申字第156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等同原则时如何具体判断“三个基本相同”和“显而易见性”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同时指出,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程序中对其技术特征所做的解释如果未超出其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也与其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相吻合时,可以按照其解释限定该技术特征
5、对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理解在万虹公司与平治公司等专利侵权案〔(201*)民申字第1573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是指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效力最终确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在该无效决定效力最终确定之前,在民事侵权案件中不宜一律以之为依据直接裁判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6、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的追溯力在雪强公司与许赞有其他侵权案〔(201*)民申字第76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专利法(201*年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所称的“裁定”,是指涉及专利侵权的裁定,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认定专利侵权成立的生效裁判的,就该案作出并已执行的裁定,不包括裁判认定不构成专利侵权所涉及的有关裁定
二、著作权案件审判
7、职务作品著作权的推定归属在陈俊峰与金盾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201*)民监字第361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涉案作品著作权由金盾出版社享有的意愿,从而肯定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通过推定的方式予以确定
8、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并复制和发行的法定许可在大圣公司与王海成等著作权侵权案[(201*)民提字第5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澄清了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与第四H■-一条第二款的法律适用关系,明确了经著作权人许可制作的音乐作品的录音制品一经公开,其他人再使用该音乐作品另行制作录音制品并复制、发行,应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许可,不再适用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规定
9、涉及提供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直接侵权责任在慈文公司与海南网通公司著作权侵权案〔(201*)民提字第1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涉及提供网络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的条件从该案的再审判决中可以看出,如果网页或网站上没有显示任何对应的域名或者网站名称等信息可以表明该网页属于第三方所有,就不能认定该网络服务提供者系提供链接服务,其应对该网页或网站上的被控侵权行为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三、商标案件审判
(一)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判
10、“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判断和适用标准在“采乐”商标行政案((201*)行提字第2号)中,明确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判断和适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强生公司在前两次提出评审申请时,已经穷尽了当时可以主张的相关法律事由和法律依据;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就相关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实质审理,并两次裁定维持争议商标注册;强生公司援引修改后的商标法,仍以商标驰名为主要理由,申请撤销争议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再行受理并作出撤销争议商标的裁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已决的商标争议案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如果要受理新的评审申请,必须以有新的事实或理由为前提n、商标法(201*年修正)对该法施行前已有行政终局裁定的商标争议的溯及力在前述“采乐”商标行政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还阐明了商标法(201*年修正)对该法施行前已有行政终局裁定的商标争议的溯及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基于信赖保护原则认为,201*年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于该法修改前已受终局裁定拘束的商标争议不具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