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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分析报告及甲方要求上交的其他教学资料及时交给甲方指定的管理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以不提交教案不按时提交上述教学资料者,缓发课酬酬金
③上课时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换课、停课者,须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或换、停课,同时在申请中注明补课的时间并按时补课
④认真备课,按甲方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教学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不得脱离教学大纲及三基方案进行教学或擅自更改教学日历的进度和内容,确需更改者,须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⑤要根据课程进度及教学内容需要,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学生自主学习任务设计并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校园网及互联网资源、实验室资源,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结合起来
⑥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平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进行批改、讲评,实行平时作业形式多样化,开展电子版作业的,要在电子版作业中留下批改痕迹,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等教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应当交由所在系及学院教务处留档、备查
⑦认真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期末复习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泄露考试内容;开展创新考核的,必须按照按照学院和系里的改革要求,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内容,采用分析题、案例题、口试题等适合开卷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以避免学生抄袭、夹带作弊,促进学风、考风建设;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改卷时不得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给人情分
⑧乙方每月应当参加所在系组织的教研活动一次以上,如确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向系分管领导请假并征得其同意;各系应当做好教师参加有关教研活动的记录
⑨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加以改进学期末甲方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务部门及乙方所在系,根据学生测评、专家(领导)听课等方式对乙方在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的奖惩及是否续聘的依据⑩乙方在甲方任教期间,有义务为甲方学生有组织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指导,乙方指导甲方学生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的报酬由甲方另行确定⑪根据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实施教学,做到主动研究和改革教学第四条乙方在甲方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构成教学事故者,除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处理外,甲方将对乙方的处理情况通报乙方所在单位第五条乙方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在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突出贡献的,由甲方以予以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对甲方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提出重要建议,经甲方采纳并实施确有成效者或对甲方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做出重大贡献者,经甲方研究给予特别嘉奖第六条乙方在甲方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经查证属实后,甲方可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对乙方作出下浮课酬酬金至直至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处理5%10%,
①违反甲方相关规定,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学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系对其提出批评或改进意见和建议;
②违反甲方相关规定,情节较为严重,并造成一定影响和不良后果者,根据不同情况,其课酬酬金按下浮至处理;5%10%
③严重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者,其课酬酬金除按下浮至处理外,5%1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再聘用产生重大事故或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甲方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乙方(签字)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专任教师授课任务书老师根据学院的教学安排,指定您担任系年级专业课程(课程编号为)的教学任务,为规范教学行为,请您严格遵守下列有关课程教学的相关任务和要求
一、本课程理论讲授课时,实验(实践)教学课时,共计课时学分,属于(、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必修课,、专业教育选修课),教学A BC D时间从第一周至—周,期末考试/考查时间是第一周,修习本课程的学生人数为人,布置的作业量要求最少达次任课教师全面完成本教学任务书所规定任务和要求的,学院按规定标准支付课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计算授课酬金的工作量,以学院教学计划中的讲授时数(实验课为实验时数)为依据,以系教学秘书在教学日历中核定的教学(实验)时数及教师实际上课时数为统计标准教师出题、改作业、改卷、监考及其他工作量的计算,由学院核定折合成一定的工作量,期末时在课酬中一并发放学院向教师支付的报酬均为含税课酬,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二、学院为教师的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教师任教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以下义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学生散布有悖国家宪法、法律、1法规及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违反本条规定者,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处分,直至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严格遵守学院关于教学管理及其他方面管理的有关规定,其中主要包括2
①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有关教师行为规范和教师课堂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尊重并服从学院及系的管理;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认真检查、监督学生课堂考勤制度的落实,并对学生考勤情况及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在课堂上违反课堂教学规定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对所任教班级的学风建设负有责任
②按学院指定的期限将教学日历、完整的讲课教案(包括纸质和电子版)、考试考查成绩、试卷分析报告、个人期末教学总结(反思)及学院要求上交的其他教学资料及时交给学院或系指定的管理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以不提交教案不按时提交上述教学资料者,缓发课酬酬金
③上课时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找人顶课有事确需请假、换课、停课者,须以书面方式向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提出申请,并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或换、停课,同时在申请中注明补课的时间并按时补课
④认真备课,按所在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教学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不得脱离教学大纲及三基方案进行教学或擅自更改教学日历的进度和内容,确需更改者,须经所在系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⑤要根据课程进度及教学内容需要,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学生自主学习任务设计并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校园网及互联网资源、实验室资源,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结合起来
⑥严格按照学院有关平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进行批改、讲评,实行平时作业形式多样化,开展电子版作业的,要在电子版作业中留下批改痕迹,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等教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应当交由所在系及学院教务处留档、备查
⑦认真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的规定期末复习时,不得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泄露考试内容;开展创新考核的,必须按照按照学院和系里的改革要求,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内容,采用分析题、案例题、口试题等适合开卷考试的内容和方式,以避免学生抄袭、夹带作弊,促进学风、考风建设;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改卷时不得随意变更评分标准,或不按评分标准给人情分
⑧必须参加学院及所在系组织的教研活动,如确因事不能参加者,须向系分管领导请假并征得其同意;各系必须做好教师参加有关教研活动的记录
⑨自觉接受学院及所在系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对学院及系里提出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改进意见,应及时认真地加以改进学期末由学院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务部门及所在系,根据学生测评、专家领导听课等方式对教师在学期内教学活动的各环节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学院及所在系对教师的奖惩、续聘及职务晋升等的依据⑩教师在任教期间,有义务根据学院及所在系的安排为学生有组织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指导,教师根据学院及所在系的安排指导学生开展的各种教学、科研活动的报酬由学院另行确定根据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实施教学,做到主动研究和11改革教学
四、教师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严重违反学院及所在系的管理规定,构成教学事故者,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教师在担任任课教师期间,在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前提下,经学院及所在系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突出贡献的,由学院及所在系以予以表彰,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对学院及所在系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提出重要建议,经学院或所在系采纳并实施确有成效者或对学院或所在系的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做出重大贡献者,经学院或所在系研究给予特别嘉奖
六、教师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不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基本义务的,经查证属实后,学院或所在系可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对教师作出下浮课酬酬金至或其他处理5%10%,
①违反学院及所在系相关规定,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学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系对其提出批评或改进意见和建议;
②违反学院及所在系相关规定,情节较为严重,并造成一定影响和不良后果者,根据不同情况,其课酬酬金按下浮至处理;5%10%
③严重违反学院及所在系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者,其课酬酬金除按下浮至5%10%处理外,由学院或所在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产生重大事故或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任务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系主任(签字、盖章)
八、本任务书一式两份,教师所在系与教师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复印一份交教务处存档教师教学任务确认书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教学任务书,确认接受上述教学任务,并承诺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相关教学任务任课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