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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车间干净度级别及监测GMP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J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
0.36-
0.54m/s(指引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口勺状态并通过验证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日勺风速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干净区所处日勺背景区域C级和D级指无菌药物生产过程中重要限度较低操作环节的I干净区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日勺原则规定如下表悬浮粒子最大容许数/立方米干净度级别静态动态⑶》
0.5Hm^
5.0um25u m三
5.0Li mA352020352020级⑴B级352029352900C级35290035029000D级35029000不作规定不作规定
(1)为确认A级干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时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A级干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4.8,以
25.0uni的悬浮粒子为限度原则B级干净区(静态)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5,同步涉及表中两种粒径日勺悬浮粒子对于C级干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I级别分别为ISO7和ISO8o对于D级干净区(静态)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8o测试措施可参照IS0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I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
5.0u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H勺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等动力学H勺取样头
(3)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证明达到动态的干净度级别,但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规定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第十条应当按如下规定对干净区日勺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干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H勺成果及风险评估,拟定取样点口勺位置并进行平常动态监控
(二)在核心操作的全过程中,涉及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A级干净区进行悬浮粒子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也许损坏尘埃粒子计数器时,应当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A级干净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自身产生粒子或液滴,容许灌装点
25.0um的I悬浮粒子浮现不符合原则的状况
(三)在B级干净区可采用与A级干净区相似的监测系统可根据B级干净区对相邻A级干净区口勺影响限度,调节采样频率和采样量
(四)悬浮粒子日勺监测系统应当考虑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对测试成果的影响
(五)平常监测日勺采样量可与干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六)在A级干净区和B级干净区,持续或有规律地浮现少量
25.0即1日勺悬浮粒子时,应当进行调查
(七)生产操作所有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引值)自净后,干〜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日勺“静态”原则
(八)应当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对C级干净区和D级干净区(必要时)进行动态监测监控规定以及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可根据操作的性质拟定,但自净时间应当达到规定规定
(九)应当根据产品及操作日勺性质制定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干净度导致不良影响第十一条应当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无菌生产日勺微生物状况监测措施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当避免对干净区导致不良影响成品批记录日勺审核应当涉及环境监测的成果对表面和操作人员日勺监测,应当在核心操作完毕后进行在正常日勺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毕后增长微生物监测干净区微生物监测日勺动态原则如下表面微生物干净度级沉降菌((|)90mm)浮游菌cfu/m3接触((()55mm)5指手套cfu/别cfu/4小时⑵cfu/碟手套A级1111B级10555C级1005025—D级20010050—注
(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2)单个沉降碟H勺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种沉降碟持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第十二条应当制定合适的I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当具体阐明成果超标时需采用的I纠偏措施第十三条无菌药物日勺生产操作环境可参照表格中的示例进行选择干净度级别最后灭菌产品生产操作示例C级背景下时局部A高污染风险⑴的产品灌装(或灌封)级
1、产品灌装(或灌封);
2、高污染风险⑵产品的配制和过滤;C级
3、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
4、直接接触药物的包装材料和器具最后清洗后的解决
1、轧盖;
2、灌装前物料的准备;D级
3、产品配制(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配制)和过滤直接接触药物日勺包装材料和器具H勺最后清洗注
(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H勺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干净度级别非最后灭菌产品的J无菌生产操作示例B级背景下
1、处在未完全密封⑴状态下产品日勺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日勺A级封)、分装、压塞、轧盖⑵等;
2、灌装前无法除菌过滤日勺药液或产品日勺配制;
3、直接接触药物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的装配以及处在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1转运和寄存;
4、无菌原料药的1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1、处在未完全密封⑴状态下日勺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日勺转运;B级
2、直接接触药物的J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处在密闭容器内的转运和寄存
1、灌装前可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2、产品日勺过滤C级D级直接接触药物的包装材料、器具的最后清洗、装配或包装、灭菌注
(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在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日勺特性等因素,轧盖操作可选择在C级或D级背景下日勺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合A级区日勺静态规定第四章隔离操作技术第十四条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操作器中完毕隔离操作器及其所处环境的设计,应当可以保证相应区域空气日勺质量达到设定原则传播装置可设计成单门或双门,也可是同灭菌设备相连的全密封系统物品进出隔离操作器应当特别注意避免污染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取决于其设计及应用,无菌生产的隔离操作器所处的环境至少应为D级干净区第十五条隔离操作器只有通过合适时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认时应当考虑隔离技术的所有核心因素,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环境日勺空气质量、隔离操作器日勺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性第十六条隔离操作器和隔离用袖管或手套系统应当进行常规监测,涉及常常进行必要的I检漏实验第五章吹灌封技术第十七条用于生产非最后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自身应装有A级空气风淋装置,人员着装应当符合A/B级干净区日勺式样,该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C级干净区环境中在静态条件下,此环境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均应当达到原则,在动态条件下,此环境时微生物应当达到原则用于生产最后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D级干净区环境中第十八条因吹灌封技术日勺特殊性,应当特别注意设备的设计和确认、在线清洁和在线灭菌欧I验证及成果日勺重现性、设备所处的干净区环境、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着装,以及设备核心区域内的操作,涉及灌装开始前设备日勺无菌装配第六章人员第十九条干净区内H勺人数应当严加控制,检查和监督应当尽量在无菌生产的干净区外进行第二十条凡在干净区工作日勺人员(涉及清洁工和设备维修工)应当定期培训,使无菌药物的操作符合规定培训的内容应当涉及卫生和微生物方面的基础知识未受培训的外部人员(如外部施工人员或维修人员)在生产期间需进入干净区时,,应当对他们进行特别具体的指引和监督第二十一条从事动物组织加工解决的人员或者从事与目前生产无关的微生物培养日勺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无菌药物生产区,不可避免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人员净化操作规程第二十二条从事无菌药物生产日勺员工应当随时报告任何也许导致污染的异常状况,涉及污染的类型和限度当员工由于健康状况也许导致微生物污染风险增大时,应当由指定的人员采用合适的措施第二十三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更衣和洗手,尽量减少对干净区的污染或将污染物带入干净区第二十四条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J规定及操作区的干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可以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规定各干净区的着装规定规定如下D级干净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有关部位遮盖应当穿合适的工作服和鞋子或鞋套应当采用合适措施,以避免带入干净区外的污染物C级干净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有关部位遮盖,应当戴口罩应当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日勺工作服,并穿合适的鞋子或鞋套工作服应当不脱落纤维或微粒A/B级干净区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有关部位所有遮盖,头罩应当塞进衣领内,应当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防护目镜应当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口勺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当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当塞进手套内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粒第二十五条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级或C级干净区日勺更衣室每位员工每次进入A/B级干净区,应当更换无菌工作服;或每班至少更换一次,但应当用监测成果证明这种措施的可行性操作期间应当常常消毒手套,并在必要时更换口罩和手套第二十六条干净区所用工作服H勺清洗和解决方式应当可以保证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干净区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服的I清洗、灭菌,洗衣间最佳单独设立第七章厂房第二十七条干净厂房的设计,应当尽量避免管理或监控人员不必要时进入B级干净区H勺设计应当可以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测到内部的操作第二十八条为减少尘埃积聚并便于清洁,干净区内货架、柜子、设备等不得有难清洁的I部位门的设计应当便于清洁第二十九条无菌生产的IA/B级干净区内严禁设立水池和地漏在其他干净区内,水池或地漏应当有合适日勺设计、布局和维护,并安装易于清洁且带有空气阻断功能日勺装置以防倒灌同外部排水系统H勺连接方式应当可以避免微生物H勺侵入第三十条应当按照气锁方式设计更衣室,使更衣的不同阶段分开,尽量避免工作服被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更衣室应当有足够的换气次数更衣室后段的静态级别应当与其相应干净区的级别相似必要时,可将进入和离开干净区的更衣间分开设立一般状况下,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更衣的第一阶段第三十一条气锁间两侧H勺门不得同步打开可采用连锁系统或光学或(和)声学日勺报警系统避免两侧时门同步打开第三十二条在任何运营状态下,干净区通过合适的I送风应当可以保证对周边低档别区域的正压,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保证有效口勺净化能力应当特别保护已清洁日勺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器具及产品直接暴露的I操作区域当使用或生产某些致病性、剧毒、放射性或活病毒、活细菌的物料与产品时,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和压差应当合适调节,避免有害物质外溢必要时,生产操作的设备及该区域的排风应当作去污染解决(如排风口安装过滤器)第三十三条应当可以证明所用气流方式不会导致污染风险并有记录(如烟雾实验的J录像)第三十四条应设送风机组故障日勺报警系统应当在压差十分重要的J相邻级别区之间安装压差表压差数据应当定期记录或者归入有关文挡中第三十五条轧盖会产生大量微粒,应当设立单独的轧盖区域并设立合适时抽风装置不单独设立轧盖区域的,应当可以证明轧盖操作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影响第八章设备第三十六条除传送带自身能持续灭菌(如隧道式灭菌设备)外,传送带不得在A/B级干净区与低档别干净区之间穿越第三十七条生产设备及辅助装置日勺设计和安装,应当尽量便于在干净区外进行操作、保养和维修需灭菌的设备应当尽量在完全装配后进行灭菌第三十八条无菌药物生产日勺干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持续运营,维持相应的干净度级别因故停机再次启动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I测试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的干净度级别规定第三十九条在干净区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如干净度或无菌状态遭到破坏,应当对该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或灭菌,待监测合格方可重新开始生产操作第四十条核心设备,如灭菌柜、空气净化系统和工艺用水系统等,应当通过确认,并进行计划性维护,经批准方可使用第四十一条过滤器应当尽量不脱落纤维严禁使用含石棉的过滤器过滤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映、释放物质或吸附作用而对产品质量导致不利影响第四十二条进入无菌生产区日勺生产用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但不涉及可燃性气体)均应通过除菌过滤,应当定期检查除菌过滤器和呼吸过滤器的J完整性第九章消毒第四十三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干净区进行清洁和消毒一般状况下,所采用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多于一种不得用紫外线消毒替代化学消毒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耐受菌株及污染状况第四十四条应当监测消毒剂和清洁剂的微生物污染状况,配制后的I消毒剂和清洁剂应当寄存在清洁容器内,寄存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A/B级干净区应当使用无菌的J或经无菌解决口勺消毒剂和清洁剂第四十五条必要时,可采用熏蒸日勺措施减少干净区内卫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应当验证熏蒸剂H勺残留水平第十章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生产的每个阶段(涉及灭菌前的各阶段)应当采用措施减少污染第四十七条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涉及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应当根据产品的I剂型、培养基日勺选择性、澄清度、浓度和灭菌曰勺合用性选择培养基应当尽量模拟常规的无菌生产工艺,涉及所有对无菌成果有影响的核心操作,及生产中也许浮现日勺多种干预和最差条件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的初次验证,每班次应当持续进行3次合格实验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生产工艺及人员重大变更后,应当反复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一般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每班次半年进行1次,每次至少一批培养基灌装容器的数量应当足以保证评价的有效性批量较小的产品,培养基灌装日勺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培养基模拟灌装实验日勺目的是零污染,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一)灌装数量少于5000支时,不得检出污染品
(二)灌装数量在5000至10000支时:
1、有1支污染,需调查,可考虑反复实验;
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三)灌装数量超过10000支时
1、有1支污染,需调查;
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四)发生任何微生物污染时,均应当进行调查第四十八条应当采用措施保证验证不能对生产导致不良影响第四十九条无菌原料药精制、无菌药物配制、直接接触药物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等最后清洗、A/B级干净区内消毒剂和清洁剂配制的用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日勺质量原则第五十条必要时,应当定期监测制药用水的细菌内毒素,保存监测成果及所采用纠偏措施欧I有关记录第五十一条当无菌生产正在进行时,应当特别注意减少干净区内的多种活动应当减少人员走动,避免剧烈活动散发过多的微粒和微生物由于所穿工作服的特性,环境的温湿度应当保证操作人员日勺舒服性第五十二条应当尽量减少物料日勺微生物污染限度必要时,物料的质量原则中应当涉及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目第五十三条干净区内应当避免使用易脱落纤维的容器和物料;在无菌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使用此类容器和物料第五十四条应当采用多种措施减少最后产品的微粒污染第五十五条最后清洗后包装材料、容器和设备日勺解决应当避免被再次污染第五十六条应当尽量缩短包装材料、容器和设备的I清洗、干燥和灭菌的I间隔时间以及灭菌至使用时间隔时间应当建立规定贮存条件下日勺间隔时间控制原则第五十七条应当尽量缩短药液从开始配制到灭菌(或除菌过滤)时间隔时间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及贮存条件建立相应时间隔时间控制原则第五十八条应当根据所用灭菌措施的I效果拟定灭菌前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的J监控原则,并定期监控必要时,还应当监控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第五十九条无菌生产所用的包装材料、容器、设备和任何其他物品都应当灭菌,并通过双扉灭菌柜进入无菌生产区,或以其他方式进入无菌生产区,但应当避免引入污染第六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物批次划分区I原则
(一)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后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口勺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J,应当可以追溯;
(二)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持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I均质产品为一批;
(三)冻干产品以同一批配制日勺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毕生产周期内生产的I均质产品为一批;
(四)眼用制剂、软膏剂、乳剂和混悬剂等以同一配制罐最后一次配制所生产口勺均质产品为一批第H—^章灭菌工艺第六十一条无菌药物应当尽量采用加热方式进行最后灭菌,最后灭菌产品中日勺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lOt采用湿热灭菌措施进行最后灭菌的J,一般原则灭菌时间F0值应当大于8分钟,流通蒸汽解决不属于最后灭菌对热不稳定H勺产品,可采用无菌生产操作或过滤除菌日勺替代措施第六十二条可采用湿热、干热、离子辐射、环氧乙烷或过滤除菌的方式进行灭菌每一种灭菌方式均有其特定的合用范畴,灭菌工艺必须与注册批准的规定相一致,且应当通过验证第六十三条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批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合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第六十四条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日勺有效性进行再验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更后,须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再验证记录第六十五条所有的I待灭菌物品均须按规定的规定解决,以获得良好的灭菌效果,灭菌工艺日勺设计应当保证符合灭菌规定第六十六条应当通过验证确认灭菌设备腔室内待灭菌产品和物品的装载方式第六十七条应当按照供应商日勺规定保存和使用生物批示剂,并通过阳性对照实验确认其质量使用生物批示剂时,应当采用严格管理措施,避免由此所致的微生物污染第六十八条应当有明确辨别已灭菌产品和待灭菌产品的措施每一车(盘或其他装载设备)产品或物料均应贴签,清晰地注明品名、批号并标明与否已经灭菌必要时,可用湿热灭菌批示带加以辨别第六十九条每一次灭菌操作应当有灭菌记录,并作为产品放行日勺根据之一第十二章灭菌措施第七十条热力灭菌一般有湿热灭菌和干热灭菌,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一)在验证和生产过程中,用于监测或记录时温度探头与用于控制H勺温度探头应当分别设立,设立的I位置应当通过验证拟定每次灭菌均应记录灭菌过程日勺时间-温度曲线采用自控和监测系统的J,应当通过验证,保证符合核心工艺口勺规定自控和监测系统应当可以记录系统以及工艺运营过程中浮现的故障,并有操作人员监控应当定期将独立H勺温度显示屏H勺读数与灭菌过程中记录获得日勺图谱进行对照
(二)可使用化学或生物批示剂监控灭菌工艺,但不得替代物理测试
(三)应当监测每种装载方式所需升温时间,且从所有被灭菌产品或物品达到设定口勺灭菌温度后开始计算灭菌时间
(四)应当有措施避免已灭菌产品或物品在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产过程中可剔除任何渗漏H勺产品或物品,任何与产品或物品相接触日勺冷却用介质(液体或气体)应当通过灭菌或除菌解决第七十一条湿热灭菌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一)湿热灭菌工艺监测的参数应当涉及灭菌时间、温度或压力腔室底部装有排水口日勺灭菌柜,必要时应当测定并记录该点在灭菌全过程中的I温度数据灭菌工艺中涉及抽真空操作的,应当定期对腔室作检漏测试
(二)除已密封日勺产品外,被灭菌物品应当用合适的材料合适包扎,所用材料及包扎方式应当有助于空气排放、蒸汽穿透并在灭菌后能避免污染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内,被灭菌物品所有部位均应与灭菌介质充足接触第七十二条干热灭菌符合如下规定
(一)干热灭菌时,灭菌柜腔室内日勺空气应当循环并保持正压,制止非无菌空气进入进入腔室日勺空气应当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高效过滤器应当通过完整性测试
(二)干热灭菌用于清除热原时,验证应当涉及细菌内毒素挑战实验
(三)干热灭菌过程中的J温度、时间和腔室内、外压差应当有记录第七十三条辐射灭菌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一)经证明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影响的,方可采用辐射灭菌辐射灭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日勺有关规定
(二)辐射灭菌工艺应当通过验证验证方案应当涉及辐射剂量、辐射时间、包装材质、装载方式,并考察包装密度变化对灭菌效果日勺影响
(三)辐射灭菌过程中,应当采用剂量批示剂测定辐射剂量
(四)生物批示剂可作为一种附加日勺监控手段
(五)应当有措施避免已辐射物品与未辐射物品欧I混淆在每个包装上均应有辐射后能产生颜色变化的辐射批示片
(六)应当在规定日勺时间内达到总辐射剂量原则
(七)辐射灭菌应当有记录第七十四条环氧乙烷灭菌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一)环氧乙烷灭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的有关规定
(二)灭菌工艺验证应当可以证明环氧乙烷对产品不会导致破坏性影响,且针对不同产品或物料所设定日勺排气条件和时间,可以保证所有残留气体及反映产物降至设定H勺合格限度
(三)应当采用措施避免微生物被包藏在晶体或干燥日勺蛋白质内,保证灭菌气体与微生物直接接触应当确认被灭菌物品的包装材料日勺性质和数量对灭菌效果日勺影响
(四)被灭菌物品达到灭菌工艺所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后,应当尽快通入灭菌气体,保证灭菌效果
(五)每次灭菌时,应当将合适日勺、一定数量的I生物批示剂放置在被灭菌物品日勺不同部位,监测灭菌效果,监测成果应当纳入相应的批记录
(六)每次灭菌记录的J内容应当涉及完毕整个灭菌过程的J时间、灭菌过程中腔室的压力、温度和湿度、环氧乙烷的浓度及总消耗量应当记录整个灭菌过程日勺压力和温度,灭菌曲线应当纳入相应H勺批记录
(七)灭菌后的I物品应当寄存在受控的通风环境中,以便将残留日勺气体及反映产物降至规定的限度内第七十五条非最后灭菌产品的过滤除菌应当符合如下规定(-)可最后灭菌的产品不得以过滤除菌工艺替代最后灭菌工艺如果药物不能在其最后包装容器中灭菌,可用
0.22um(更小或相似过滤效力)H勺除菌过滤器将药液滤入预先灭菌日勺容器内由于除菌过滤器不能将病毒或支原体所有滤除,可采用热解决措施来弥补除菌过滤的I局限性
(二)应当采用措施减少过滤除菌的风险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过滤药液,最后的I除菌过滤滤器应当尽量接近灌装点
(三)除菌过滤器使用后,必须采用合适的措施立即对其完整性进行检查并记录常用的措施有起泡点实验、扩散流实验或压力保持实验
(四)过滤除菌工艺应当通过验证,验证中应当拟定过滤一定量药液所需时间及过滤器二侧的压力任何明显偏离正常时间或压力的状况应当有记录并进行调查,调查成果应当归入批记录
(五)同一规格和型号口勺除菌过滤器使用时限应当通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一种工作日第十三章无菌药物的最后解决第七十六条小瓶压塞后应当尽快完毕轧盖,轧盖前离开无菌操作区或房间的I,应当采用合适措施避免产品受到污染第七十七条无菌药物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通过验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甑或塑料安甑)应当作100湘勺检漏实验,其他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第七十八条在抽真空状态下密封日勺产品包装容器,应当在预先拟定的合适时间后,检查其真空度第七十九条应当逐个对无菌药物日勺外部污染或其他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应当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查,灯检人员持续灯检时间不适宜过长应当定期检查灯检人员日勺视力如果采用其他检查措施,该措施应当通过验证,定期检查设备日勺性能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