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马兰滩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合用范围及规定本实行方案合用于幼儿园及食堂,由于幼儿是特殊群体,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指幼儿园食堂和幼儿集体用餐(涉及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防止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贯彻”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幼儿园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幼儿园园长(汪玉凤)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组长为直接负责人,食堂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规定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幼儿园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解决幼儿园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解决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报办公室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处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所有人员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贯彻,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幼儿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负责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对的履行其各自职责,导致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负责人的相关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导致后果、人员伤亡;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贯彻;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A不积极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C不积极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规定,导致不良影响的;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A不按卫生部门规定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B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C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导致不良后果的;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导致积压或过期、变质的;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员的责任A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B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导致不良后果的;C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D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E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规定进行验收、加工的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导致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幼儿园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教育局,由相关部门追究负责人的责任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幼儿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14号令)和《学院食堂管理规定》等,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园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第三条后勤保障处在主管园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贯彻,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第四条幼儿园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合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幼儿用餐安全第五条幼儿园以多种形式对幼儿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六条幼儿园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园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幼儿园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园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负责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对的履行其各自职责,导致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贯彻;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规定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3、不积极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规定,导致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积极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导致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用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规定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规定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合法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导致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导致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导致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炊事员、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导致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导致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导致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