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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并购中日勺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一)引言
(1)为充足发挥律师在公司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欧I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毕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献日勺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公司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日勺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
(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献日勺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的公司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有关方日勺商业秘密,并不得运用所知悉时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别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公司并购时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有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涉及必备日勺法律专业素质及公司并购运作、财务会计、公司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日勺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畴内根据本指引日勺规定,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日勺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有规定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毕有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H勺公司从事违法活动或实行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规定解决时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献、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献、资料、证明等
(7)对于委托人规定提供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献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回绝并向委托人阐明状况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如实、精确、完整地向委托人披露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并做出合适的法律分析与评估,不得故意隐瞒、漏掉重要信息或做虚假陈述
(9)律师应当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密切配合,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和充足的J业务沟通,共同保障受托法律业务日勺顺利进行
(10)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调查所获得H勺文献、资料、证明的分类归档及查阅制度,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献制作的内部审核制度,以及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11)律师应当及时、精确、真实、完整地就工作过程中形成日勺工作记录,在工作中获取H勺有关文献,会议纪要、谈话等资料制作工作底稿
(12)律师应当对承办尽职调查业务过程中重要的)往来电子邮件和电子版式日勺法律文献进行书面备份
(13)如波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分析与评估等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可以建议委托人聘任在该司法管辖区域具有相应资格,且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服务
(三)尽职调查的程序之一-接受委托
(1)律师承办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必须经由其所在日勺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擅自接受委托
(2)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就尽职调查法律业务接受委托,也可以在接受其他法律业务的委托中涉及尽职调查的服务,或所接受日勺其他法律业务委托中必然连带产生尽职调查的法律服务内容,或尽职调查为完毕所受委托法律服务日勺前置程序
(3)律师事务所应就委托进行尽职调查日勺目的I、目的公司H勺基本状况、服务内容等与委托人进行充足日勺沟通,并做出能否承办及与否接受委托日勺决定
(4)律师事务所批准接受委托日勺,应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委托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接受委托后,如无合法理由,律师事务所不应半途解除委托
(5)委托合同的内容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拟定,并由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应必备的实质性内容为承办律师、委托事项、服务范畴、工作方式、工作成果日勺形式及交付、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期间、律师费用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时解决
(6)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可以在浮现下列状况之一时回绝或解除委托人的委托,但应书面告之委托人
①委托人规定律师事务所或/和律师为其提供违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规定的服务;
②委托人故意或重大过错地隐瞒重要事实或漏掉重大事实;
③委托人规定律师事务所或/和律师使用违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规定的措施、手段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④委托人运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7)律师事务所或/和律师回绝解除委托后应及时整顿案卷资料、文献和证明,并及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后归档封卷
(四)尽职调查的程序之二--调查前H勺准备
(1)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要及时构成律师尽职调查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保证能依委托合同商定的时间展动工作
(2)承办律师应根据委托合同的商定、目的I公司U勺具体状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委托人通报
(3)承办律师应在正式开始工作前根据委托合同口勺商定、目的公司H勺具体状况拟就合用日勺调查提纲及问卷清单
(4)理解并购的J目的、基本规定、目的公司发售的因素及最基本状况
(五)尽职调查的内容
1.目日勺公司日勺主体资格、并购日勺授权与批准的审查
(1)目的公司的设立审批、申请文献及登记文档、营业执照、验资证明(报告);
(2)目的公司登记事项,历次变更、变动状况口勺合法合规性;
(3)目的J公司成立以来的I合并、分立、变更及重大改组、重大投资行为;
(4)目的公司年审状况及与否有影响目H勺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如吊销、注俏;
(5)目的公司经营中依法应获得H勺资质、认证、特别许可等与否已合法获得及与否仍合法有效;
(6)本次并购交易与否已获得合法有效的J授权和批准,对并购条件与否限制性规定
2.目H勺公司股权构造和股东出资的审查
(1)目的公司目前日勺股权构造及合法性;
(2)目的公司股权构造的变革过程及其合法性;
(3)目的公司股权与否存在争议、混乱、矛盾与不清晰;
(4)目的公司各股东出资与否符合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章程的规定,涉及
①出资方式;
②出资比例与数额;
③与否有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状况;
④出资与否被抽逃、挪用;
⑤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I权属;
⑥用于出资日勺有形财产与否经评估作价;
⑦用于出资日勺有形财产与否移送及过户;
⑧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归属及权属证书;
⑨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区I类别;⑩用于出资日勺无形资产的剩余有效期;B11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评估作价;B12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移送及过户;B13有无出资争议,有无用于出资日勺有形、无形资产的权属争议,有无潜在出资诉讼或仲裁;B14用于出资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与否被抵押、质押、目前状况;B15出资与否履行了法定手续
(5)目的公司对外投资状况涉及
①设立分公司状况;
②投资参股子公司状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
③投资控股子公司状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
(6)目的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策、批文、变更登记状况;
(7)目的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口勺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状况
3.目时公司章程的审查
(1)章程内容的J合法性、完整性,现行章程及曾生效的章程;
(2)章程与否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及与否在公司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3)章程内容中与否有反收购条款,如有,则查明具体内容;
(4)章程内容与否有所变化、变化与否合法及与否履行了相应手续;
(5)章程内容与否有超级多数条款,并评估其意义;
(6)章程内容与否有董事会分期、分级选举条款,严禁更换董事条款,并评估其意义;
(7)章程内容与否有特别授权条款,并评估其意义;
(8)章程内容与否有特别程序条款,并评估其意义;
(9)章程内容与否有影响公司并购的其他特别规定,如高薪补偿被解雇的高管人员、股东权利计划等
4.目的公司财产权利口勺审查
(1)目的公司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权归属及证书与实际与否相符;
(2)日的公司房产权归属及证书与实际与否相符;
(3)目的公司重要机械设备、设施H勺相对性及与实际与否相符;
(4)目的J公司专利类别、数量、权属、存续及剩余有效期;
(5)目的公司商标类别、数量、合用大类、权属、存续;
(6)目的公司版权类别、数量、权属、存续;
(7)目的公司其他无形资产状况;
(8)目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状况;
(9)目的公司租赁H勺性质、类别、期限;
(10)目的J公司车辆类别、产权归属、年检、车况及使用年限、保险;
(11)目的公司其他财产的清单、产权归属现状等;
(12)目的J公司财产保险状况;
(13)目的公司经营性资产评估报告;
(14)目的J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
5.目的I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的审查
(1)目的公司重大合同的主体及内容日勺合法性、有效性;
(2)目的公司重大合同在目的公司控制权变化后与否仍然有效或合同商定与否产生变更;
(3)目的公司重大合同中与否存在纯义务性条款或其他限制性条款;
(4)目的公司重大合同有关解除、终结合同日勺商定对并购会产生何种影响;
(5)目的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日勺具体状况及主合同履行状况;
(6)目的公司债权日勺性质、合法性、有效性、数量及实现债权日勺障碍;
(7)目的公司债权质量状况;
(8)目的公司债务性质,合法性、有效性,数量及履行状况;
(9)目的公司债务归还期限、附随义务及债权人对其与否有特别限制;
(10)目的公司贷款文献、贷款数额、还款期、愈期利息及罚金状况;
(11)目的I公司外债状况、合法性、批文及登记证明;
(12)目的公司外债担保文献、履约保证书状况及批准登记手续;
(13)目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清单及文献、债务履行状况;
(14)目的I公司负债与否已被追索、与否已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与否有潜在日勺重大诉讼或仲裁;
(15)目H勺公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财产保险状况(涉及保险人、险种、保额、有效期、保险范畴、理赔额)、正在进行及也许的保险索赔或争议
6.目的J公司争议与解决状况的审查
(1)目的I公司与否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I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或仲裁裁决,案由、目的公司H勺地位及执行状况;
(2)目的公司与否有正在进行H勺法律诉讼或仲裁,诉讼地位、仲裁地位及案由、也许的成果;
(3)目的公司与否有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案由、地位及也许的成果;
(4)目的公司与否有由于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因素而受到相应行政惩罚、执行状况;
(5)目的公司与否有因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因素而正在接受相应行政调查,调查进展状况及也许H勺结论和惩罚成果;
(6)目的J公司与否有因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因素而被进行相应调查和惩罚的潜在也许性,也许H勺结论及惩罚成果;
(7)日的公司正在进行时或已受到警告日勺政府调查(国内外)状况,有关文献,已做出的有强制力的决定、裁定、执行令等;
(8)目的J公司与别人自行和解、调解、合同获得或放弃的权利、主张、规定或严禁进一步行动的状况;
(9)目的公司所收到H勺有关主张目的公司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侵权行为、不合法竞争和主张目的公司违法、违规日勺函件等
7.目的公司组织构造及治理构造审查
(1)目的公司内部构造关系;
(2)目的I公司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及职能划分、互相关系、负责人状况;
(3)目的公司内部治理构造设立、职能权限、互相关系、机构运营及负责人状况;
(4)目的公司与否有公司办社会职能H勺机构、具体状况及经营运营和财产状况;
(5)目的公司近三年来重要(重大)决策在程序上和实体上日勺有效性及有关文献;
(6)目的公司股东大会(职代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监事会及其规范运作状况;
(7)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管层人员状况;
(8)目的公司的独立性,涉及
①人员的独立性;
②财务的独立性;
③机构的独立性;
④业务的独立性;
⑤资产的完整与独立性
(9)目的公司内部组织构造日勺重大变化及重要管理体制的变动;
(10)目的公司附属机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独立核算的业务部门及其下设机构状况
8.目的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1)与目日勺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分布及现状;
(2)目的公司可分流人员范畴、数量及构成;
(3)病、残、离、退职工的数量,目前状况及相应合同和执行状况;
(4)目的公司的三险一金与否准时足额缴纳;
(5)目的I公司下岗失业人员的I基本生活费与否准时足额发放,与否建立并持续缴纳失业保险金,与否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6)目的公司事实劳动关系及交叉劳动关系状况;
(7)目啊公司需新签、变更、解除、终结劳动关系的状况;
(8)目的J公司职工与公司解除或终结劳动关系后,社保关系与否已接续好,互相间债权、债务关系状况及与否已解决;
(9)目的公司停薪留职、内退、请长假、长期学习、参军入伍、挂名、自谋职业、因私出国、女职工“三期”职工数量及目前状况;
(10)目的公司职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状况;
(11)目的公司职工鼓励计划状况、职工福利制度计划安排;
(12)目的公司职代会(工会)建立及运作状况;
(13)目的公司劳动卫生、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及执行状况;
(14)目的公司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状况;
(15)目H勺公司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H勺执行状况,有无惩罚,有无潜在惩罚的也许性
9.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1)目的公司关联交易数量及现状,对目的公司的影响、制约、辅助限度;
(2)日的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状况;
(3)目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交易条件H勺公允性;
(4)目的I公司与否有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合同、承诺;
(5)股东间、股东与目的公司间、股东与目口勺公司客户间区J关联交易
10.目H勺公司技术、环保、产品原则及获奖
(1)目的公司产品(服务)日勺技术含量大小、技术敏感性、产品(服务)对技术的依赖限度;
(2)目的公司拥有H勺技术的性质、来源、权属;
(3)目的I公司使用日勺非自有技术的性质、来源、使用条件及期限;
(4)目的公司开发新产品日勺人员能力、设施、设备状况及科研组织状况;
(5)目的公司环保原则、排污和治理状况;
(6)目的公司目前实行的产品质量原则、级别及质量控制与检查系统;
(7)目的公司所获的技术奖项、级别、类别等状况;
(8)目的公司特许经销保护、广告与促销、客户状况、竞争战略与评价、销售方式
11.目日勺公司税费征、减、免等优惠状况
(1)目的公司税务登记证、登记机关及验证状况;
(2)目的1公司应纳税日勺税种、税率;
(3)目的公司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
(4)目的公司其他税收优惠日勺根据、证明文献及实行状况;
(5)目的公司财政补赔优惠日勺根据、证明文献及实行状况;
(6)目的公司社会保障金交纳状况
12.目的公司日勺经营与业务状况
(1)目的公司的经营状况、业绩、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2)目的公司主营业务的分类、比重、市场状况;
(3)目的公司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比例分类与现状;
(4)目的公司的I经营与否有或也许会发生政府或法律、法规上H勺限制和/或管制;
(5)目的I公司的重要产品状况、重要构成、国内外重要厂家生产状况、产品销售率
(六)尽职调查的I渠道与措施
(1)获得目的公司日勺配合,调阅目日勺公司的档案资料及其他文献文字材料;
(2)约见目日勺公司日勺管理层或业务人员配合调查有关状况,并制作谈话笔录;
(3)通过互联网、纸质媒介公开披露日勺有关目的公司H勺宣传简介及其他资料等;
(4)提交通过精心设计的适合调查工作完毕日勺《问卷清单》;
(5)根据目的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以及其他渠道进行调查;
(6)通过目U勺公司注册登记机关调查目口勺公司的I成立、变更、年检、注销、吊销等状况;
(7)通过相应的主管机关调查不动产H勺转让、抵押和权益的质押等状况;
(8)通过目日勺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属有关职能部门调查;
(9)通过目的公司聘任欧I中介机构调查;
(10)通过目的公司H勺债权人、债务人调查;
(11)律师可以依法通过收集文字资料、约谈并记录,走方、查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日勺档案;
(12)与有关方核对事实
(13)实地考察
(14)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
(七)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调查所获得的应是原件、正本、不是原件时或原件不便保存在律师卷中H勺,应及时将复印件、传真件、副本、节录本与原件、正本核验,并由提供人在复印件、传真件(非热敏传真纸)、副本、节录本上签字或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以证明复印件、副本、传真件、节录本与原件、正本相一致
(2)对于重要但短少有关有效证据支持日勺事实,应当获得有关单位或人员对该事实时书面确认,律师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阐明此状况
(3)对于特殊事项应进行公证、见证,并告知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
(4)建立文献资料、证明等的I交接清单,签收工作,严格遵守交接规定,并保管好所收到的文献、资料、证明等,建立并严格遵守借阅、复制规定
(5)律师对所提供H勺文献、资料、证明等的确认应注意
①由谁提供、来源;
②形成方式和过程;
③签发或签订的时间;
④以何种载体存在或保存;
⑤与否获得确认;
⑥内容和形式;
⑦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
⑧资料要证明的事实
(6)对以电子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由律师提供日勺文献、资料、证明等,律师必须进行备份归档,并应当转换成纸面形式,由提供人或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7)土地、房产及核心设备有无使用权益限制
(8)知识产权及以专有技术等为代表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有效期、保密措施、被公知的也许限度,有无许可、何种许可、权属等
(9)核心合同及特别承诺的审查应注意长期购买合同、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等的安排及其中有否特别承诺、特别限制条款,与否会因股权变更、股东更替或变化而解除或变更合同,与否存在异常或权利义务极不对等H勺条款,与否存在也许影响收购方并购后整合、自由经营时限制性条款及与否存在也许对收购方不利的重大补偿条款等
(10)目日勺公司与否发生或拟发生托管与信托事项,是股权托管、信托还是业务、资产、经营的托管、信托,判断托管、信托性质的同步注意托管、信托与否经合法程序批准,相应合同(合同)、授权委托等文献与否有效、期限、解除条件等
(11)目时公司与否存在或拟发生特许经营与代理事项,是何性质日勺特许与代理,其特许与代理关系的J建立与否合法、与否有效、期限与解除条件等
(12)初步完毕对目的公司日勺调查后应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尽量通过登记表格形式将调查状况汇总建档,一般用时表格涉及,但不限于
①目H勺公司重要产品状况表;
②目的公司重要收入构成表;
③目的1公司商标注册状况表;
④目H勺公司专利登记状况表;
⑤目日勺公司及其产品获奖状况表;
⑥目日勺公司产品销售状况表;
⑦目H勺公司诉讼、仲裁状况表;
⑧目的1公司对外担保状况表;
⑨目H勺公司资产抵押状况表;⑩目日勺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