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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英语培训学校章程模板第三十五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并予以公告后,即为终止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1月6日董事会表决经过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纽约客国际少儿教育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名称是纽约客国际少儿教育办公地址是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22-42号苏宁电器生活广场B座7F邮编266000教学场所是青岛市非学历民办教育正规化单位第二条学校的性质是举办从事少儿英语教育服务的的社会组织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青岛,着眼世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建立新型的办学机制和管理机制,依法办学,以德治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造名牌”的办学方针,,提高青岛市少儿的英语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素质和英语特长的国际化人才,为科教兴国作出贡献第四条办学规模以城区内3-12岁的少儿为招生对象按3-6周岁6-9周岁9-12周岁三个年龄段的分班,每个年龄段设3个班,每班不超过15个学生.,计划每年的培训人数为300人办学形式、层次办学的层次为非学历培训以业余培训的形式进行以4个半月,40课时为一期,利用周一至周五下午或周末进行英语的培训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局的审批,青岛市李沧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市*****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校长***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20万元人民币;出资者**市*****有限公司金额20万元人民币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采用****教育集团的少儿英语教材“WAY TOGO”系列教材,为城区内312周岁少儿进行英语培训〜(学校经审批机关**区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5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长***,副董事长***、***,成员是***(职工)、***(教师)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能够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四条学校能够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分别是.组成并推选召集人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第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六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第十七条学校设校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它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十八条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助理或指校长定的人代其行使工作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长担任校长),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它情形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一条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
(一)*************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人民币;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第二十二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第二十三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二十四条学校是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的教育服务的的社会组织,不要求任何的经济回报第二十五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第二十六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二十八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经过第二十九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经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自向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三十一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举办者自愿终止举办的;
(五)突发事件无法继续办学的;第三十二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三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它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它债务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四条学校自完成清算并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自收缴办学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