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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生产车间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发明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生产车间要采用一切也许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达成安全生产的目的,特设立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一级厂长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第二级车间主任、工段长为兼职安全员;第三级车间重要岗位操作人员为兼职安全员
三、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生产规定
1.本公司职工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生产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开玩笑.打闹离岗,不得做与本岗生产无关的事
2.严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工艺指标,认真做好记录,记录要采用正楷体.整洁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加强巡回检查,认真执行好交班制度
3.当班操作人员要认真管好本岗位阀门,管道设备,不准外人乱动,所属高大定可以独立操作的,由车间主任批准,准许其上岗工作
6、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队参观学习人员每次不超过30人
7、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人员必须按照三级教育的规定进行教育
二、平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重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等
3、各车间定期(每季度)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坚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定、有环节、有记录,要不断提高活动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1)贯彻上级安全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献;
(2)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动员工查找隐患,提出隐患整改建议
(4)学习事故案例和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知识
(5)总结交流安全操作经验
4、各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季节变化、任务缓急、节假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
三、特殊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由主管部门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复审考核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四、岗位调转教育
1、员工岗位调转,工种变更,必须进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2、公司内部员工调转,必须先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更换安全教育卡等手续,然后到新单位接受
二、三级安全教育
3、车间内部的员工岗位调转,要重新接受新班组的三级(班组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分派到岗位,并指定专人进行包教
五、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各车间在进行大修理、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检修此项教育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
六、现场教育
1、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由施工组织者,将施工人员带到现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重点为此项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典型事故、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反复发生,教育内容为此项事故的通过和因素,应采用的防范措施和应吸取的教训
3、从事临时性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教育内容为此项工作的作业方案,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
4、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由施工单位和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教育内容为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5、各单位和班组对避免事故和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及时总结交流
七、安全考核
1、各单位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总经理组织进行,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生产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涉及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本车间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本车间的生产工艺特点4本车间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措施和急救解决原则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6本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7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对的使用方法
2、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涉及1车间内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和标准2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方法和急救解决原则3本岗位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4本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以及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方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生产检修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
一、防止为主”的方针,保证检修作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检修前的准备
1.1建立检修组织机构,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I.
1.1大修或中修必须有以主管领导或设备动力部为首的检修指挥机构,即检修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安排检修工作II.2车间同时也应有相应的领导指挥机构,即检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检修任务的领导工作III.3一般小修或平常维修,只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艺人负责安全和负责检修指挥L2编制检修计划,制定检修施工方案,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措施具体,经检修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施工IV3办理安全检修工作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
3.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检修、车间大修的检修方案,有主管生产的厂长审批车间的中、小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许可证,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单位审批
1.
3.3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动力部审批
1.
3.4生产过程中的检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拟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编制和审批亦按以上规定进行
1.
3.5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1.4检修作业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全体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涉及
1.
4.1需检修项目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眼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
4.2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内、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
1.
4.3检修经常碰到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1.
4.4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规定和佩带方法
1.
4.5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生产车间的安全规定,严禁乱动生产车间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开关等L
4.6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
1.
4.8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或抢修,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
1.5检修作业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明确检修任务和进度,贯彻安全措施
1.6配备并检查检修所用的设备、工具、防护器材、配件材料等
1.
6.1各类检修用设备、工器具、防护装置、制动装置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合格的不准使用L
6.2根据检修具体情况配备防护器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可靠
1.
6.3大检修时应配备值班车辆,并有人员值班
1.
6.4设备、工具、配件、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应不影响交通和安全L7按有关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电气作业等有关作业许可证(票),并检查审批内容及贯彻情况
2、检修前的安全交接
2.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工段或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机修、保全、自动化科、动力科、其他施工单位)为接方
2.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下列规定规定的内容逐项完毕交接手续,并将完毕情况具体填写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上(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编写检修交接书)
2.
2.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贯彻各项安全措施
2.
2.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2.
2.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规定进行停车,重要内容涉及A.系统卸压由高压至低压进行B.降温按规定的降温速度进行,达成规定规定C.排净排净生产系统(设备管道)内储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物料的确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修任务书”中具体交代,并作好安全措施D.吹扫和洗净剩存物料E.置换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用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规定F.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标志牌,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进行编号登记G.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H.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气
1.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3交接双方共同对以上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3.4在不断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以上内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交接,并将各项的完毕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等,具体填写在“安全交接书”上
4.5对大修、中修项目,检修准备单位应及时告知设备动力部、生产部会同交接双方一起对准备工作和交接内容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在限期内解决后方可交接
2.6没有办理安全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3、检修现场的安全规定
3.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备件、机具、设备、材料应按指定的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交通和安全为原则
3.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立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3.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立围栏或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色警告信号灯
3.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畅通,不得有积水
3.5检修现场必须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设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
3.6易燃易爆生产区、储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严禁某类车辆通行
3.7道路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其设立地点、形状、尺寸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GB-5768规定
3.8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占用道路审批手许,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9检修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检修人员安全守则
4.1参与检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才干上岗
4.2从事特殊检修任务的作业人员,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均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4.3所有检修人员必须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原化工部有关检修工作的禁令以及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守则
4.5进入检修现场,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和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穿凉鞋、拖鞋、高跟鞋、短裤、裙子或光膀子上岗
4.6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4.7检修区内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4.8文明检修,保持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回收
6.9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
5、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5.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设备检修许可证》,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2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会场和化工部有关检修的安全生产禁令
5.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保证检修过程的安全
5.4检修人员应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调度,听从指挥
5.5检修作业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具体检查检修任务书,并确认工艺解决合格,盲板加堵准确,每次作业按规定对现场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5.6从事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
5.8电气检修按电力部《电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9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下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
5.10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设备、管道上面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将有关部位插好盲板,清洗置换和分析检查报告合格清洗、置换方法几合格标准如下
5.
10.1清洗置换的方法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清洗和置换;酸碱等易烧伤的物料可用水清洗,对人无伤害即可
5.
10.2动火分析按《动火规定》执行
5.
10.3假如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需用空气置换,其含氧量应在16%以上,有毒气体和粉尘浓度应符合规定
1.
110.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挂“严禁启动”警告牌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营设备、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入口阀门
5.11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无聊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材或采用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5.12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要备好防毒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5.13检修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容器内、管道、潮湿场合为12伏,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漏电保护措施
5.14检修用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经检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进行架接架设临时线距地面不小于
2.5米,跨越道路时不小于5米
6.15焊接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焊工应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16设备内作业(涉及槽、罐、塔、地下储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5.17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18拆除作业必须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危险化学品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设备,非本岗位人员未经厂部批准,一律严禁攀登
4.生产车间严禁无关人员参观,必要时要有厂领导批准并有专人陪同
5.在有害气体区域,工艺管道,受压容器周边,起重工作场地,高空作业区下,以及标有危险标志的有爆炸、触电危险地区,非工作人员严禁通过
6.严禁在配电室,电动机,高温管道设备周边烘衣、帽、鞋、袜等易燃物品一切电气设备检修,保养,更换零件一律由电工进行
7.上班操作人员应依据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车间内严禁穿长大衣、长外套、戴围巾以及中高跟鞋、拖鞋
8.上班前不准喝酒,喝酒者值班长有权停止其工作,按旷工论处,不听教育劝阻者,情节严重者应交公司解决
9.进入容器内部工作必须有车间主任批准,并要有两人以上监护,手提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地区或金属容器内部不得超过12伏
10.本公司职工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密切注意本岗位动态,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及时解决,并向上级报告,遇有违章作业者向当事者提出劝阻,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二)设备修理安全规定
1.机械设备未切断电源或卸压时严禁一切修理工作,有爆炸危险及有毒气体的容器及管道停工检修前必须用水置换,然后用空气吹净,分析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凡停工检修设备与生产区使用设备有相连的管道时,必须卸下一段管子,并加盲板,有水封的应加水封,在阀门处挂一警告牌,加板处留上明显标志
3.在易燃,易爆气体处修理,要避免铁器撞击,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并严禁一人单独工作,同时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
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送管理
1、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上报综合部危险化学品采购需求计划,综合部负责执行采购
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从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单位采购,并规定对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
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送的车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送的相关规定可以手续,车辆完好,司机和押运人员通过培训取证
4、危险化学品的运送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运送指定的路线和地点停放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人员应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由各储存单位负责,设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应定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保证储存安全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规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场合,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通讯、报警和消防、安全设施
5、危险化学片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规定,设立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测
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由储存单位提出,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竟分管领导批准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管理
1、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相关人员,每两年进行依次职业健康体检
2、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由公司人事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五、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的安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检查单位即使提出整改意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即使组织进行整改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安全警示标示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记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记的设立、使用、废弃等方面的管理内容与规定本规定合用于公司的安全警示标记管理2术语
2.1安全警示标记是有安全色、带边框的图像为重要特性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分为严禁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醒标志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警示标记管理规定》的管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解释;安全监督负责组织项目部区域安全警示标记的设立;负责安全警示标记设立的监督管理
3.2各单位各岗位负责按保证各类安全警示标记的完好
3.3外来施工单位按照设立原则及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各类安全警示标记4管理内容与规定
3.1设立原则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合必须设立严禁标记;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在提醒注意也许发生危险的场合必须设立警告标记;如有电危险、高压危险等;在必须遵守的场合必须设立指令标记;如配电重地闲人莫入等在示意目的方向的场合必须设立指示标记如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
4.2设立规定安全警示标记应设立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的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合),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辨认,引起警惕,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警示标记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可以清楚可辩;安全警示标记不能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安全警示标记的几何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
4.1安全警示标记设立计划的上报及购置
4.
3.1装置区域投产或人员进入作业场合前,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设立警示标志的原则提出安全警示标记配置需求,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购置
5.
3.2公司全体员工在平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立警示标记,应及时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统一购置
4.2管理规定
4.
2.1安全警示标记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单位安全检查的内容,当值工段长(班长)负责安装和平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玷污和损伤
4.
2.2各单位安全员应建立安全标示的管理台帐,台帐内容应涉及名称,库存数量,装设地点,安装时间,失效更换情况等
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为了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事故和损失,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分级规定、审批手续、安全规定等安全管理内容和规定本规定合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2术语
1.1高处作业指在有坠落危险且坠落高度距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
1.2特殊高处作业风力在六级以上、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固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处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过允许浓度的场合进行的高处作业3职责
1.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解释;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审批
3.2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及具体实行4管理内容与规定
4.1高处作业分级及确认
4.
1.1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2nl至5m(含2m)的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5nl至15m(含5m)的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15m至30m(含15m)的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30nl以上(含30m)的高处作业
4.
1.2高处作业级别由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确认
4.2审批程序及权限
4.
2.1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办理,并经检查确认作业点及安全措施后方可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
2.2一级、(2米至5米)高处作业许可证由施工作业负责人申请办理,填写相关内容,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拟定安全措施后,报作业单位负责人处审批
4.
2.3二级、三级(5米至30米)或以上的高处作业许可证由施工作业单位申请办理,填写相关内容,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拟定安全措施,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2.4施工作业负责人必须向施工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认可并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4.
2.5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可无许可证作业,作业后立即报安所有门,并补办作业许可证
4.
2.6高处作业时同时进行动火作业,在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计划书》后,办理高处作业手续,具体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4.
2.7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由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贯彻
4.3票据管理
4.
3.1一份《高处作业许可证》仅限一处施工(作业)点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天
4.
3.2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一份,由作业单位存挡;二级、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安全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各存一份
4.4安全管理规定
4.
4.1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高处作业(抢险、救灾除外);
5.
4.2患有各种不适应高处作业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恐高症、孕妇、疲劳过度者)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6.
4.3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拖鞋、高根鞋、带铁钉鞋和易滑鞋进行高处作业
4.
4.4高处作业必须制定并贯彻安全措施,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施工作业单位要制定施工方案及严密的安全措施
4.
4.5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GB2811-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上方无锋利、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00-89),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内
4.
4.6高处动火作业,除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外,还要做好安全防护,保证周边,特别是动火点下方的安全,同时,制定出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撤离和救援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4.
4.7高处作业所使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
4.8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梯子要牢固,放置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70度为宜,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监护,金属梯不得在电器设备附近使用
4.
4.9在吊蓝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蓝拉绳进行检查,吊蓝的负荷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吊蓝拉绳的扣件上,并设专人监护
4.
4.10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单位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
4.
4.11高处作业所需的工具、用品、零件和材料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品,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物品
4.
4.12进行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监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如有问题,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4.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和目的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火灾防止、灭火设施及器材、灭火救援的管理内容及规定本规定合用于青海旺鑫劳务公司各部门2术语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解释;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3.2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消防专用设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4管理内容与规定
4.1安全管理部门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的消防安全职责
4.
1.1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4.
1.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消防隐患的整改
4.
1.3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解决工作,并记录上报火灾事故
4.
1.4掌握重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组织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完好
4.
1.5拟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4.
1.6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火灾演练
4.
1.8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
2.9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专用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2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
1.
2.1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配备
4.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相配套,消防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消防设施及装备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进行设计
5.
2.
1.2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6.公司消防器材不能满足生产实际需要,提出配置计划,报采购部门审核采购
7.
2.2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护、使用管理
8.
2.
2.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重要涉及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斧、消防扳手、消防锹、消防桶、消防钩等公司根据本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建立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台帐
9.
2.
2.2消防栓的维护、使用管理
10.
2.
2.
2.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消防栓平常的维护、保养、检查;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安全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11.
2.
2.
2.2各单位要保证消防栓随时处在备用完好状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2.
2.
2.3灭火器的维护、使用管理
13.
2.
2.
3.1根据GB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定规定,灭火器每两年效验检定一次,但存在如下问题要提前进行效验、维修或报废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发生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表的指针未指示在绿区;灭火器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应予以更换;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存在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必须更换
14.
2.
2.
3.2综合部联系解决灭火器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灭火器检查、维修和更换的单位必须具有资质证书
15.
2.
2.
3.2各单位使用的灭火器,应存放在消防箱、柜等能避免爆晒、雨淋之处,不能随意移动
16.
2.
2.
3.3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灭火器的平常维护和管理,每月对本单位的灭火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灭火器保养卡中
17.
2.
2.4其他消防工、器具(消防沙箱、消防斧、消防扳手、消防锹、消防桶、消防钩)的维护、使用管理
18.
2.
2.
4.1各类消防工、器具实行定点摆放,不能随意移动
19.
2.
3.2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器具的平常维护和管理,使之处在完好备用状态
20.
2.
3.3消防工、器具丢失、破损要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并追究器材负责人的责任
4.3火灾防止注意事项
1.
1.
13.1使用、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油库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测
1.
1.2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
1.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严禁使用未经
4.2米以上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双层作业应佩戴安全帽,不得在起重场合逗留,并不得接触带电设备,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少于两公尺
5.机械设备在停车检查修理时,为防止别人将机器开动发生意外事故,应在启动装置处挂上“严禁”的明显牌子,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6.所有起重机械纲丝绳,铁丝等设备,如有损坏,不得使用,并不得超负荷使用
7.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按照“电焊和气焊”的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乙焕瓶与氧气瓶两者距离不得少于七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十米
(三)电气设备检修安全规定
1.电器设备线路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之前必须具体检查,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2.带电作业必须有安全可靠措施
3.检修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如马达外壳、起动装置、配电盘的金属支柱、刀闸开关的金属台、电线保护管等须有可靠接地
4.架设临时电线,距离地面不少于
2.5米,开关刀闸安装高度不低于
1.4米
5.在下雨时,潮湿地点或身体潮湿严禁使用电动用品
6.电气设备修理,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上“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7.外线作业,电工在登高前应检查工具确认良好可用,要防止电杆折断和滑梯等事故
8.电气设备着火应先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机及1211灭火机以及黄砂灭火
9.负责电器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对全厂电器设备,线路,接地保护开关,刀闸等进行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用果断措施,并向上级报告有资质的检查机构检查的消防产品
103.4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讯线路等有也许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113.5加强对办公场合的管理办公场合的装修、装饰、电器安装、紧急照明、紧急疏散以及消防设施的设立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公共娱乐场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23.6各单位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要定负责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凡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必须采用削减措施,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n,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拟定解决措施134灭火救援
4.
4.1发现火情时,应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控制和扑灭火灾,组织其别人员疏散,避免导致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公司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执行《青海旺鑫劳务公司应急预案》,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
4.
2.1使用各种水源
4.
4.
2.2截断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4.
4.
2.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
4.
2.4运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
4.
2.5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坏相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4.
4.
2.6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送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发生火灾单位应保护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发生火灾按《青海旺鑫劳务公司消防应急预案》执行
4.5本规定由青海旺鑫劳务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4.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建行
十、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及明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凡在公司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1、根据目前公司内易燃物质的危险限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1.1固定动火区划定的条件和规定1固定动火区应设立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管道、阴井、排水沟、水井等,不应小于10米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各开,门窗外开,道路要畅通;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要贯彻专人管理;7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动火部门车间或其他单位提出申请,经生产部审批,并由生产部登记备案;
1.2禁火区划定规定1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划定为禁火区;2凡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等以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火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火热表面的长期作业如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理用火证;4禁火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2、动火作业管理
2.1动火等级划分1特殊动火凡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容器、管道等重要部位及附近三米以内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均属特殊动火;2一级动火凡在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容器管道等重要部位三米以外生产区的动火作业,均属一级动火;3二级动火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4凡全厂、各车间单独厂房内所有停车、装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用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动火危险性太小,所有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2.2《动火许可证》办理规定1《动火许可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规定认真填写动火中的各项安全措施;2一级动火有动火单位领导复查后,报安所有门经审核批准方可进行作业,二级动火由车间主任审批,特殊动火由安所有门复查后,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3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的有效期为一天,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凡延期动火或要进行补充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4动火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进行动火分析上填写动火分析,分析者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允许使用国家相关部门指定的各种型号测爆仪代替手工动火分析,规定专人使用保管,保证仪器准确完好;
1.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一方面向该工段工段长呈验《动火许可证》,经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分析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动火;
2.《动火许可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动火完毕后将《动火许可证》交回单位领导存档;
3.3动火作业各项负责人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可以和动火部位及其周边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具体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贯彻,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有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积极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工段长呈验动火证;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告知停止作业,即使联系有关人员采用措施,作业完毕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当班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告知停止动火作业;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规定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具体了解动火部位及周边情况,审查并拟定动火等级,审核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动火分析
4.1动火分析执行标准使用分析分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2%天然气浓度应小于
0.5%;
5.2动火分析规定1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存到动火作业结束;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时间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4.1凡也许易燃易爆、可燃物相同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4.2有易燃易爆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4.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放火隔绝措施,防止火热渣引起的火灾;
4.4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质必须清除干净;
4.5严禁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开车过程中动火;
4.6动火现场必须备有使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4.7动火现场设监火人员,动火完毕,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6.8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
5、公司固定动火区的划定
7.1钾肥车间转化工段、破碎工段内部,干包工段离闪蒸岗位周边10米以外的地点;碳酸锂车间预解决工段、石灰消化工序、水解决、盐酸吸取工序、喷雾干燥塔、燃煤锅炉房、机修车间、沉锂工段等离天然气管线10米以外的地点
5.2自动化科、动力科室内;
5.3化验室、机修车间
十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合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涉及施工单位)3职责
3.1用电负责人职责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2现场供电负责人职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规定,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负责审核用电内容
4.3接线人职责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规定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贯彻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停止供电
5.4拆线人职责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行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4内容与规定
4.1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按本规定的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严禁无票作业
4.2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
2.1用电负责人到配电室值班班长处申请用电,并在配电室指导下制定并贯彻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动力科审查
4.
2.2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票据上签字
4.
2.3接线人核算用电内容、贯彻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告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
2.4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告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4.
2.5供电单位留存临时用电作业票,临时用电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
4.
2.6用电单位、供电单位和作业点单位应对临时用电定期、不定期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5.3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必须在办理相应级别的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凭有效的动火作业票办理临时用电票用电作业票时限与相应火票时限一致
4.4初次使用电容量超过24X200kWh/天的设备,必须提交该设备的有关报告、产品合格证和实验材料,经供电单位认可并报电气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作业
4.5临时用电的安装及其设施的检修人员必须持国家统一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严禁擅自接用临时电源
4.6低压临时用电应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电缆,绝缘应良好无损
4.7供电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贯彻临时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供、用电设施完好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切断电源
4.8临时电缆必须埋设时,应采用套管埋设且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在有也许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进一步采用保护措施
4.9临时线路架空时,其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
2.5m保存期限为一年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
4.5m,穿越重要干道不得低于6m,架空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支撑(如木杆等),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必须避开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质的场合
4.10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4.11现场临时供电盘、箱应加锁保护,钥匙由现场供电负责人保管;设在室外的临时供电盘、箱及开关、插座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安装高度应不低于
1.3m
4.12临时供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11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反复接地
4.13用于临时照明的行灯应带有金属保护罩,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合或金属容器设备(如塔、罐、釜等)内,其电压不得超过12V;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的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4.14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用一个开关接两台或多台电动设备
十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为了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生产事故和损失,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办票程序、票据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与内容本标准合用于格尔木项目部及外来施工单位2术语
2.1有限空间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开口有限、空间有限,不宜长时间作业的各类反映容器、储罐、加盖污水沉降池、锅炉、窖井、下水道等也许给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带来危害的特殊作业场合
2.2特殊有限空间作业在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或盛装过剧毒物质的容器、设备等情况下,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的有限空间作业3职责
3.1项目部QHSE管理小组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归口管理负责部门,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解释;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审批
3.2施工负责人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具体实行4管理内容与规定
4.1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4.
1.1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4.
1.
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向作业现场项目部提出申请,由项目部QSHE管理小组负责办理作业许可证
4.项目部QSHE管理小组接到申请后,与作业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危害辨认并制订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在制订措施栏内填写有关内容,并确认签字
4.项目部QSHE管理小组指派一名成员对现场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贯彻栏内签字
4.作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评估,做出评价结论
4.涉及到用火、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还须办理相应的作业票,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具体执行《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高处作业管理规定》、《用电管理规定》
4.
1.
1.6进入特殊有限空间作业除应执行以上条款外,还应将作业票报甲方监督批准,项目部QSHE管理小组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监护
6.
1.2票据管理
(四)焊接工作安全规定
1.凡在禁火区域动火焊接,事先必须采用必要措施,经上级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地点周边的易燃,易爆物应清除干净,并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
3.乙焕瓶,氧气瓶,动火地点三者间应保持7至10米距离
4.氧气瓶内氧气不可用尽(不低于
0.5Kgf/cm2)
5.氧气瓶切勿靠近热源,接触油脂,夏季严禁日光暴晒,氧气瓶安全附件必须良好齐全,搬运时严禁碰撞
6.电焊工要严格执行电器安全规程,不得任意移动接地防护措施
7.在多人作业场合焊接,应用屏风挡护
8.在潮湿的地点和金属容器内进行电焊时,要采用防止触电措施,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五)检修竣工安全规定
1.检修竣工后,生产和检修双方人员要对检修的设备质量,安全装置恢复情况,当场验收
2.检修人员应仔细检查,切勿将工具材料等物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防火、防爆安全制度
1、一般防火常识
(1)一切火灾、爆炸都是由于不遵守消防规则及设备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因而规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2)车间内通道严禁堵塞,厂区道路上亦不准堆放材料和设备
(3)高温管道及设备须包好保温层,防止有易燃物落在上面,发现保温层损坏及时修补
4.
1.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第一联由施工单位保存,第二联由现场施工工作负责人持有,;匚作结束第二联、第二联交施工单位保存,作业票不得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
4.
1.
2.2特殊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8小时;普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24个小时
4.2安全规定
4.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准备进入的作业空间进行调查、监测和化验分析,各类可燃可爆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在安全允许范围内对存在的各类风险和危害因素,要采用相应的消除、消减和控制措施,必须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明确其安全责任(具体见附录A)
4.
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根据现场情况,规定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允许时间,作业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允许时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并经项目部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必须纯熟掌握本次作业的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安全知识
4.
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使用符合作业现场安全规定的工具用品,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通讯工具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人员、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工具用品、设施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贯彻,如有问题,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督人员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1.
12.8安全监护人员要随时与在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保持联络,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4.3其它非生产区域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4.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4.
4.1项目部管理人员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平常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与内容,制定相应的业绩考核办法附录A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现场情况,有判断和解决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
2、监护人应对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贯彻不好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3、监护人应掌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数量,同作业人员拟订联络信号并保持联系,发现异常时,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用救护措施,同时报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应熟悉作业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和联络方式
2、作业许可证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不作业
3、作业任务、时间、地点与作业许可证上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保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不贯彻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十六、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规定为加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1管理范围
1.1凡在生产过程中温度、压力、液位、高低超限报警装置、岗位开停车信号指示、起重设备的行程限制装置、起重扒杆的角度指示、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阀、避雷针(器)、消防器材等均属安全装置
1.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睛、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垫)等,均属防护用品2管理分工
2.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由各车间具体负责管理
2.2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动力科负责管理
2.3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连锁报警等,由自动化科负责管理
3.4消防器材由各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及更换
4.5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6凡属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卸,若确有必要拆除,必须经设备动力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
2.7凡发给车间的公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归还登记手续3防护器材的使用
6.1未经学习,不动防毒面具的使用者,不得使用
3.2经医生诊断的传染病者,不得使用
3.3防毒面具使用前,必须做气密性检查和失效检查
3.4防毒面具使用必须进行消毒、清洗
3.5过滤式防毒面具使用注意事项
3.
5.1过滤式防毒面具所用的滤毒罐为专防专用,使用前应根据工作区域的毒气种类选择
3.
5.2只合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的工作环境中
3.
5.3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用后关闭罐底进气口
4、各单位特殊用品柜的管理
4.1各单位特殊防护用品柜由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建立,各单位设专人管理
4.2各单位特殊防护用品柜,设在操作室内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准存放防毒面具或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4.3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解决事故不准动用
4.4柜内存放的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或急救时使用
4.5做好柜内物品的交接工作
4.6各车间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数量,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车间不同情况具体拟定
4.6对丢失和故意损坏防护用品的配备数量,除按原价补偿外,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防火防爆安全制度
(1)贯彻“防止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采用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2)在燃气炉等使用到天然气的地方,应设立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应定在放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立手动控制系统
(4)在修理天燃气管道等部位需动用明火的,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5)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必须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6)车间内部要设立固定式消防设施,还需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试运营
(7)消防器材需设立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需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灭火,若天燃气失火,一方面关闭其阀门气源,然后组织灭火,同时紧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尽一切也许减少、减轻人员伤亡
(9)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可燃可爆物品,办公室、集体宿舍和更衣室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物品
(10)厂区内的氧气、乙焕要单独存放,设有专人保管并做好防爆晒、防冻等工作
(11)高低压线下严禁堆放任何物料
(12)防火重点区域要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七)季节性的安全检查规定
1、防风、防沙尘暴注意事项
(1)对较高的房屋、仓库、烟囱等必须具体检查牢固情况,破损无用的临时建筑应予拆除
(2)门窗应装上扣子,无人应予锁闭,房顶、平台不得放置易被风吹落的东西
(3)废油,废纸,废塑料布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以防大风吹散影响环境卫生和引起火灾
(4)遇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在20米以内,一要停产,二要保护堆场上的物资,三在室外工作人员要带好防护眼镜和口罩
2、防暑降温注意事项
(1)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35度时,应采用降温措施
(2)防暑降温措施检查
①遮阳装置(棚,帘)应牢固可靠
②加热炉,电烘箱和其它热源的冷却,隔热装置须齐全良好
③电风扇安装和运营的检查,要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④通过操作场合热力管道,必须用绝热材料包扎,无泄漏
⑤盛装清凉饮料的容器应用有盖的无毒容器,并定期消毒,不宜使用白铁桶
⑥加强对电气线路设施及其它控制设备的不定期安全检查
3、防冻注意事项
(1)在冬季到来之前应制订防冻措施,并检查各种防冻设备的完好情况
(2)各种也许冻结的液体管道和容器,应采用措施,防止冻坏
(3)各种水管和容器如不用时,必须将水排出,以免冻结
(4)开车前应检查机械用的润滑油是否冻结,以免损坏机器
(5)已冻结的管道,容器,原则应用蒸汽和热水溶化,如因冻结受伤有异状时,应进行拆换
(6)架设管道时应在最低处设有排水装置以便排水防冻
(7)装设火炉,必须遵守有关防火规定,贯彻专人管理
(8)取暖用电炉、电热板,必须由车间申请报告厂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八)一般机械安全规定
1.所有与人接触的传动设备,传动部件都需有防护装置,运营期间严禁拿掉
2.机械传动摩擦部分,应设有加油装置或储油装置
3.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立即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4.所有机械设备都应经常进行检查,并保持完整和清洁,操作时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按照操作规程采用必要措施,并立即报有关部门
5.任何机械传动设备,按具体规定,应装置必要的温度计、液面计、压力计等指示仪表,以及所需的安全装置
6.在压力、电流、电压表等表盘上,应划有红线表达其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及最高、最低电流、电压等,工作时不得超过红线
7.机械在运转时,严禁进行修理,严禁用布擦洗转动部件,人的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转动部件
8.在有压力的管道上不得行走,站立或放置任何东西,严禁击打有压力的管道,设备在未卸压前严禁修理
9.车间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不是自己负责的设备严禁乱动
10.中压以上的管道在安装穿墙时,四周必须用木块塞紧,容易振动的管道不得用石、砖等物垫塞
11.中压以上的管道在安装时必须留有适当的间隙,不得互相靠紧九仪表、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通电仪表停用后,应立即关闭电源
2.非仪表工作人员不得随便乱动
3.测温、测压仪表发现异常后,按操作规程采用必要措施,并要立即告知有关部门,专人解决,不得敲击仪表
4.保持表盘面清洁、整齐
四、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为增强广大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厂教育厂级安全教育
1.新入厂人员涉及新工人、协议工、临时工、外包工和来我公司参观、实习、培训、外单位来我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等,均须通过入厂安全教育
2.厂级教育一级,由生产部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涉及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一般安全知识3本公司概况、生产特点4重大事故案例5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入厂后的注意事项6防毒和防火方面的基本知识7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止等知识等8安全知识录像教育规定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依据安全教育卡分派到各单位
3、车间级教育二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进行教育教育内容涉及1车间概况、生产特点2工艺流程3重要设备的性能4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车间事故案例等6规定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派到班组
4、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教育内容涉及1本岗位的生产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2本岗位重要生产设备结构和原理3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4本岗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和防止措施规定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进行三个月的实习操作
5、包教期满,经车间组织安全技术知识和生产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班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