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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条规定26《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2007629200811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121228《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剩余内容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参考资料人民网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2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