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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伙经营合同书合伙经营合同由项目出资人(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甲,身份证号乙:,身份证号丙,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签订合伙合同如下为了规范合伙经营的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I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XX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尊享”美容美发项目第二条合伙期限自年10月05日起,至参与各方协商终结合伙时止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一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2、乙方出资额为一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3、丙方出资额为一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日勺_%本合伙出资合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祈求分割合伙终结后,各股东的出资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入款帐号具体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经营项目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获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出资期限各股东的出资,于10月15日此前交齐应付金额的150%;于12月31日此前交齐应付金额余下日勺50%逾期不交或未交齐日勺,应相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补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第五条盈余分派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派(分担)
3、合伙项目日勺利益分派、亏损,如另有变动日勺,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签订决定第六条债务承当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归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归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当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当,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签订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股东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I,应当根据商定向其他不参与执行事务日勺股东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项目的I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日勺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当第七条执行人的职责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日勺平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派或者亏损分担日勺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长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股东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状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策时,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措施第八条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状况;
2、为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I股东不按照本合同或者全体股东日勺决定执行事务时,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改|执行第九条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股东批准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股东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股东入股及股东的退股;
4、股东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股东增长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根据合伙合同商定的有关事项第十条严禁行为股东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严禁
1、严禁股东自营或者同别人合伙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批准,严禁任何股东擅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批准外,严禁股东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严禁股东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股东违背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导致损失按实际损失补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第十一条入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不增长新股东新股东入股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批准;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项目的I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签订入股合同;
4、入股的新股东对入股前项目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第十二条可以退股日勺情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任何股东不能以任何因素积极退股
(一)合伙合同商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股
1、合伙合同商定的退股事由浮现;
2、经全体股东批准退股;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与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背合伙合同商定的义务
(二)合伙合同未商定合伙项目日勺经营期限日勺,股东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导致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60日告知其他股东第十三条固然退股的情形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然退股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被依法宣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第十四条除名退股的情形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批准,可以决策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给合伙项目导致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合法行为;
4、合伙合同商定的其他事由第十五条退股程序股东退股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股需提前60日告知其他股东,经全体人股东批准退股,并签订书面合同;
2、股东退股,其他股东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日勺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当责任;
3、退股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时,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股人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状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股东承当连带责任第十六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出资转让时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合同签订满三年
2、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批准;
3、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转让本项目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入股看待;
5、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项目的股东,根据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当责任;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批准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I,如果他股东不肯接纳受让人为新的I股东,可按退股解决,转让人应补偿其他股东因此而导致日勺损失
2、股东擅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日勺,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股解决;由此给其他股东导致损失的,承当补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背本合同、或因重大过错或违背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日勺,应当对其他股东承当补偿责任
4、股东违背本合同有关严禁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补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到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