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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文化用品商商购销合同合同号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在签订合同时一,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334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30处理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