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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篇一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山庄路社区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范围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嘉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单位,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篇三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改)事故、突发事件信息处理与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的同时汇报矿领导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其他较大涉险事故第六条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矿领导,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在汇报矿领导同时,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首先用电话快报的方式报告神木县煤监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上款规定报告的同时,根据矿领导指示向神木县矿山救护大队汇报,请求救援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第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第八条事故信息处置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立即向矿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通知安全部,由调度室和安全部共同做好事故信息的核查、跟踪、处置、督导等工作第九条事故责任分析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
2、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第十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第十一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第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罚款纳入矿安全基金第十三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部负责跟踪落实
(二)省、市、区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或高度关注的事件信息
(三)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信息
(四)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署情况,结合实际,总结、探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和新做法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处置措施、下步工作意见、领导到场情况、希望上级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援助的事项等在报告中,应注明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具体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主体
(一)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二)区公安、消防、卫生等设有no、
119、120报警电话的部门,负责将收集和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网络、专送等方式上报(上班时间,报告区政府,其他时间,通过县政府机要室报告)以电话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及时与县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准确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专职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
(三)经验做法或总结材料的报告方式视情况确定
(四)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时限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按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第一时间内将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如实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报告时限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
(二)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直至事件处置完毕动态信息实行日报,紧急信息随时续报,应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应急处置结束后一周之内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总结报告
(三)有关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程序
(一)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核实凡属于报告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内容必须经单位责任人同意后,按上述规定方式、时限向区政府报告
(二)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需要向市级以上部门报告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必须同步报告区政府,以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山庄路社区居委会篇二XXX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XXX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精神和县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包括航运、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突发公共事件详细分类及分级标准按照《永福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一般的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政府应于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将事件简要经过、处置结果书面上报县政府应急办(政府值班室)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政府应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件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应急办(政府值班室),并随时书面续报最新处置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五条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首先向县政府直接报告事件信息,同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对于简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和减少运转环节,及早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应对,有效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具有重要意义信息直报时限属于直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向县政府、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确实难以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政府报告的,应在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后立即向县政府、市政府报告,并在续报中说明原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信息直报范围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不属于信息直报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报告信息直报方式和渠道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值班室)负责受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各乡镇、各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县应急办、市应急办报告信息报告的格式,应严格按照《永福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表》规定的格式填写信息首报和续报内容信息直报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的办法,首报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第六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乡镇政府主要承担信息首报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同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有责任与县政府应急办(值班室)保持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等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前,续报工作实行日报制,事发地乡镇政府有责任每天15时前向县政府应急办(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有责任向县政府应急办(值班室)进行终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信息报告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县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核实、研判,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呈报有关领导;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报告有关领导,再形成书面材料呈报县应急办对县政府领导有关处置突发事件信息的指示、批示,要及时加以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对于县应急办要求核查的情况,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要做好信息报告的登记工作第七条信息报告员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于XX年5月底以前,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并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报告渠道第八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制度各级各部门应每年组织信息报告员轮训,建立信息报告员培训机制,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县应急办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或培训方案,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九条信息报送的督促检查工作县应急办要开展对全县信息报送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高效、规范第十条信息报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每半年对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对能够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在信息报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