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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集体劳动协议书企业名称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经济类型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人685企业地点某某市**区**路**号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协商代表人数人685企业法定代表人刘**企业工会主席杨**协商首席代表罗**协商首席代表丁**首席代表职务工会副主席协首席代表职务办公室主任商代表人数人685联络电话联络电话289双方开始协商日期月日620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月日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月日715716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集体劳动协议书本协议由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与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工会委员会(如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稳定友好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对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协商代表代表企业,工会主席及其经民主推荐协商代表代表职工,共同组织协商组织,就职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经营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有各自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义务第三条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应遵照平等协商原则、合法原则、保持稳定友好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原则第四条本协议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职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第五条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波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与;董事会讨论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应职工意见和规定,企业应充足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依本协议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第六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管理权威,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协议,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毕工作任务第七条职工依法通过职代会(职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应享有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第二章劳动酬劳第八条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派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各项专题津贴、补助第九条企业实行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原则、分派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第十条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经营和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参照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原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规定与企业协商第十一条职工工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增减而浮动,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在年初审定企业年度工资计划年在岗职工人均收入不低于6600-/Cl O第十二条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给职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端5拖欠第十三条职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最低工资原则,我司最低工资为每月元550第十四条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毕状况,按照职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原则,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第十五条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第十六条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停产放假,每月在经济条件容许状况下发给职工本市规定基本生活费,并享有国家、市政府规定多种补助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七条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特殊工种和岗位因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部门同意后,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八条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足休息权利但由于企业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十九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必须加班加点,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协议第十八条限制,职工应服从安排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企业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十一条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周两天休息日制度职工婚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延长工作时间补假制度按企业规定执行第四章保险福利第二十三条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四条企业保证职工依法享有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职工死亡后,其遗嘱依法享有遗嘱津贴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第二十六条企业在有条件状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费原则,职工享有补充保险条件和原则,按照我司执行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作好职工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事故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原则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第二十九条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状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工作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处理提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十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用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与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用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对使用第三十三条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第六章女职工特殊保护第三十四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第三十五条女职工因怀孕、生产、哺乳,在规定休假期间发给本人对应工资,并享有国家规定物价、取暖、洗理、书报、独生子女等补助产假期间工资受本市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后按规定进行孕期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产(含流产)费用按规定报销第三十六条哺乳期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第三十七条企业在有条件时,为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第三十八条企业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凡适合女职工岗位优先安排女职工第三十九条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予以支持,对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负责人员,企业应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予以被侵害女职工经济赔偿第七章技能培训第四十条企业建立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与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制度健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有计划地对在职职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并获得从业资格职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要列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第四十三条企业鼓励职工通过自学提高自身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对通过自学获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在经营中获得优秀成绩者予以奖励第四十四条工会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岗位培训和劳动竞争活动,不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四十五条职工应积极参与企业及其所在部门组织培训,不停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自身素质第八章劳动协议与劳动管理第四十六条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协议制度,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工应依法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下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原则不得低于本协议规定第四十七条职工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工会协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协议工会和企业均有责任告知职工实行劳动协议有关规定,并协助教育职工明确履行劳动协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协议,应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合适,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协议,工会有权规定重新处理;职工申请仲裁或是提起诉讼,工会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协助第四十九条劳动协议期限按照我司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规定职工,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第五十条劳动协议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企业与职工在协议期内权利、义务,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第五十一条职工无过错能胜任工作,劳动协议期满后,若本人提出续订协议,工会可以协助协调,企业在经营、组织构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状况下一般应当考虑同意续订第五十二条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淘汰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程序执行企业根据本条款淘汰人员,在六个月内录取人员时,应当优先录取被淘汰人员第五十三条企业总经理对企业经营负有全面责任,对企业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职工应服从领导,努力完毕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四条企业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并根据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奖惩条件和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五条企业对职工做出开除、除名和解雇决定期,应当依法定程序进行,并事先告知工会第九章合作与监督第五十六条双方为增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与职工利益,保证明行亲密而有效地合作企业领导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就波及职工整体利益重大事宜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双方遵守联席会议所做出决定第五十七条企业领导或其代表应邀可以出席企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工会正、副主席可以应企业规定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与企业有关重大活动状况双方应常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意见和提议第五十八条每月由工会召开一次有各方面职工代表参与座谈会,听取职工对企业发展、职工生活等方面意见和提议,并及时向企业领导层转达第五十九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协议,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协议监督检查小组,其组员由行政方代表、工会方代表根据人数对等原则构成监督检查小组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会议,检查集体协议履行状况检查成果以书面汇报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成果,并有针对性地协商对应措施第六十条建立定期协商制度,重大问题,双方协商代表有一方提议,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随时进行协商第十章本协议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六十一条在本协议期限内,由于签订协议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规定,另一方应予以答复双方代表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第六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本协议或其中条款签约双方协商同意;签约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或撤销;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经营严重困难,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协议部门条款无法履行必须变更发生上述任何状况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形成新决策,汇报职代会后,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第六十三条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本协议终止企业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布破产;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本协议必须解除;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协议所有条款无法履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规定,双方协商到达一致意见本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第十一章履行协议中争议处理第六十四条在协商处理争议期间,除个人严重过错外,企业不得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劳动协议第六十五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当事人不协商、不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在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采用过激行为,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二章违约责任第六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对履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企业违反本协议给职工导致损害,应按对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会违反本协议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第十三章附则第六十七条本协议有效期为贰年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新协议方案,新协议未生效前,本协议继续有效第六十八条本协议经企业取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六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某某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七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份,双方各持二份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某某市保安服务总企业工会委员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工会方首席代表:7月16日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