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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全面压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双零”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红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底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通过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红线内容,以及触碰红线的惩戒措施,过程依规检查、依规惩处,不断规范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第三条从安全管理行为和现场隐患两方面,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红线内容第二章红线内容.入场人员(包括临时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资料弄1虚做假;.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或持有证件不2符合规定,分包商配备的专职安管人员无证或伪造证件;.未编制方案先施工或方案针对性不强;
3.施工作业未交底,接收交底人未全覆盖,交底内容未全覆盖,4交底记录不完善,现场施工方案落实较差,关键工序或危大工程未验收,或验收随意签认,未进行旁站监督;.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5义务、约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使用设备未经验收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架设、安装等工作;
6.选用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
7.使用不满足现场施工安全质量要求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材8料;.安全生产费投入严重不足或者挪作他用;9项目在消防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0.临时用电、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钢结构工程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第三章惩戒措施第四条公司在项目检查期间,发现存在安全生产红线问题的,依据红线类别给予项目部经理、执行经理、副职领导、部长、副部长等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免职、降级等处理,具体惩戒措施详见附件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五条各单位需高度重视,自觉对标对表,开展安全生产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坚决防范化解现场重大安全风险及重大事故隐患,全力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第六条公司安全检查组在项目检查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检查不局限于红线规定内容第七条公司安全检查组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发现项目存在安全红线问题的,需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后续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闭环,检查取得实效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及在建项目第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