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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开展机关办公场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为发挥局机关模范带头作用,营造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局机关科室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参照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s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卫基层字〔2024〕12号)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科室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按规范要求摆放物品,局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得到全面改善提升
二、整治时间6月18日一7月17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
三、整治标准
(一)办公桌物品摆放
1.办公室内摆放局统一配置的办公桌,办公桌原则上仅摆放电脑(屏幕、键盘、鼠标)、电话、台历、笔筒、水杯、整齐摆放高度一致的文件资料等办公用品(文件摆放不宜过高,应保持在10厘米左右),不得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打印机、文件盒摆放在办公桌长条边柜或相应合适位置
3.临时使用的笔、本、办公文件等,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笔筒、抽屉、文件柜内,保持办公桌整洁
(二)文件柜物品摆放
1.带有透明玻璃及敞开式文件橱柜应按照分类,整齐摆放书籍、文件材料等物品
2.书籍应按照尺寸大小依次单层摆放,文件盒应摆放整齐,打印统一标签,标签整齐美观
3.不宜整齐放置的物品应存放在不透明文件柜内
(三)沙发、茶几及茶水柜摆放
1.沙发、茶几、茶水柜应合理布局、有序摆放,保持清洁
2.饮水桶、暖水壶等应放置在茶水柜上或相应合适位置,茶水柜内可摆放纸杯、茶杯、杯托、茶叶等相关物品,并摆放有序
3.茶几上可简单摆放绿植,需美观大方
4.茶几摆放的纸杯要在客人离开后及时清理
(四)衣架不得悬挂包、手提袋等物品衣架用于临时存放日常服装,衣服数量不宜过多并应悬办公室内墙面除悬挂工作需要的挂图、挂表、获奖证书
(五)墙面等物品外,不得粘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物品
(六)其他物品扫帚、簸箕、拖把应统一置于办公室门后或相应合适位置分类垃圾桶摆放在办公桌端部地面或相应合适位置办公室绿植合理摆放,绿植不宜过多
四、工作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所在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天清扫地清洁无垃圾、纸屑,办公桌椅、门面、面,擦拭桌椅等办公家具,做到办公室地面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严格按规范执行摆放物品台无灰尘、杂物,
(二)积极打造无烟办公区公共区域张贴禁烟标识,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办公区域不摆烟灰缸,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区内抽烟
(三)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做好办公室、个人卫生,积极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尊重保洁人员工作成果局办公室、局督查室负责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开展各科室环境卫生评比打分,督促各科室做到规范、整洁、美观、卫生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环境卫生评比打分表2024年6月17日附件:环境卫生评比打分表项目分值扣分标准得分办公桌物品摆放不整齐扣分;办公桌上有整治标准之外的物品达到2办公桌物品摆放30种扣分,每增加种加扣分;办公桌不整洁扣分21132文件柜文件、书籍摆放不整齐扣分;文件盒标签未统一扣分;文32文件柜物品摆放20件柜不整洁扣分2沙发、茶几及茶水沙发、茶几摆放混乱扣分;茶几上使用的纸杯清理不及时扣分;茶2215柜摆放几上绿植过多,达到三种扣2分,每增加一种加扣2分衣架5衣架悬挂衣服之外的物品,每种物品扣分2墙面10墙面悬挂工作无关的物品,每种物品扣3分其他物品10扫帚、拖把等卫生工具摆放混乱扣3分;绿植过多影响整洁扣2分整体情况10整体混乱扣2分;存在卫生死角扣2分总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