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年离婚案件原告答辩状2024离婚案件原告答辩状离婚案件原告答辩状答辩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XXX19740508镇人民南路号栋单元楼室XX7314身份证号联系电话O5329XXXXXXXXXX,139872XXXXX,被答辩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医院医生,联系XXX,1971061XX电话139873XXXXX答辩人因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XX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XXX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XXX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年月起20086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XXX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大道号幢单元层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1XX2722201,下关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元,现市值大约为2010XXXX
108.
26358737.00元左右;
500000.
00、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225211766.
03、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1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元,与事实不符
230000.00该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
30000.0010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此致大理市人民法院答辩人XXX年月日2009218附本答辩状副本份2离婚案件原告答辩状答辩人XXXXX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起诉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XXXX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实不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答辩人同意离婚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在家中无事生非,常常人为制造矛盾和磨擦,导致感情破裂与实不符
1.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及家人重男轻女,其家人对答辩人扬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辩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辩人母亲准备的,被答辩人和他的家人不闻不问,因为是女孩,被答辩人家中十分不满,答辩人还在做月子期间,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照顾日常生活,答辩人无奈,强忍着熬过月子,满月后没有办法为了照顾孩子才借钱回娘家生活而不是象被答辩人所说的制造矛盾后不辞而别.答辩人于年确曾因感情破裂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威胁答辩人,如22009果离婚要伤害答辩人家人等等,答辩人及于被答辩人的强势威胁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无奈才撤回诉讼,但这并不表明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被答辩人的行为让答辩人伤透了心,失望至极,答辩人日日都在吩望能从这个婚姻中解脱出来.被答辩人主张多次前往答辩人娘家看望,与实不符3自答辩人无奈回娘家后,被答辩人只去过一次,且没有给女儿任何抚养费用,无论从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答辩人都愧对为人父的责任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辩人都有思想准备,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为对方多考虑,要为孩子多考虑,要为家庭多考虑,所以答辩人在与被答辩人生活中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为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好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的行为太让其失望,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承担抚养义务,虐待答辩人,威胁答辩人的行为已彻底伤透了答辩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婚生女孩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XXX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女儿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孩子从出生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其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孩子不管不问,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二,孩子现在不满两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三,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及于孩子成长考虑,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承担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双方结婚后,对家庭房屋进行了翻新加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四.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元10000答辩人结婚后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怀育孩子,不是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辩人是不可能将来之不易的工作给辞去,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将后半生,甚至是一辈子托付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然世事难料,现在被答辩人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现无住房,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才办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便答辩人渡过难关,保护答辩人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综上,答辩人答辩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