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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篇)6第一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领导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应急小组1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组员2组织联络组组长组员3医疗救护组组长组员4学生管理组组长组员5治安保卫组组长组员6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
2、职责1领导机构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2办公室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3组织联络组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5学生管理组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6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7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一预测预警信息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学校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第五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2启动条件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因灾死亡3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O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民政部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安排中央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4.
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4.
1.2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4.
1.3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
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4.2物资准备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4.
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完善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武汉、长沙、关B州、南宁、成都、西安等10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科学选址,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灾害多发地、县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4.
2.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4.
2.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
2.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邻省救灾储备物资
4.
2.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
2.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4.3通信和信息准备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4.
3.1加强中央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地方建设并管理覆盖省、地、县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4.
3.2以国家减灾中心为依托,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
3.3充分发挥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等对地监测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4.4救灾装备准备中央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
4.2民政部、省级民政部门及灾害频发市、县民政局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人力资源准备
4.
5.1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4.
5.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气象、地震、海洋、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4.
5.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
5.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社会动员准备
4.
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4.
6.2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4.
6.3在已有
2.1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
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6.5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8省(市)和深圳、青岛、大连、宁波4市对内蒙古、江西、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0省(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4.7宣传、培训和演习
4.
7.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4.
7.2每年至少组织2次省级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地级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省或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及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4.
7.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灾害预警预报
5.
1.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5.
1.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国家和有关省(区、市)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灾害信息共享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灾情信息管理
5.
3.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
3.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民政部报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灾情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天10时之前向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省级民政部门每天12时之前向民政部报告情况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地(市)汇总数据(含分县灾情数据)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的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省汇总数据(含分市、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6应急响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级、县级、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国家设定四个响应等级
6.1I级响应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1.
1.12启动程序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I级响应
6.
1.3应急响应由减灾委主任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际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6.
1.4响应的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6.2n级响应
6.
2.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
2.2启动程序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提出启动n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n级响应
7.
2.3响应措施由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实行联合办公,组成紧急救援(综合)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抗灾救灾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调拨救灾款物及时掌握灾情和编报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区、市)或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向国际社会发出救灾援助呼吁
6.
2.4响应的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副主任决定终止II级响应
6.31n级响应
6.
3.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
3.2启动程序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减灾委秘书长(民政部副部长)提出启动iii级响应的建议,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进入ni级响应
7.
3.3响应措施由减灾委员会秘书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灾害损失较大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赴灾区,及时调拨救灾款物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
6.
3.4响应的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秘书长决定终止m级响应,报告减灾委副主任
6.41V级响应
6.
4.1灾害损失情况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一般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6.
4.2启动程序减灾委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决定进入IV级响应
6.
4.3响应措施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民政部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掌握灾情动态信息,并在民政部网站发布响应的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IV级响应,报告减灾委秘书长
6.5信息发布
6.
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6.
5.2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后救助
7.
1.1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
7.
1.2民政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7.
1.3制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
7.
1.4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部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7.
1.5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8.
1.6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冬令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7.
1.7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缺粮群众,实施开仓借粮
7.
1.8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7.
1.9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好以工代赈政策、灾歉减免,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7.2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7.
2.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县级民政部门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省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将全省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民政部
7.
2.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民政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8.
2.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国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7.
2.4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7.
2.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7.
2.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7.
2.7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7.
2.8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7.
2.9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为满足我国环境与灾害监测的需要,2003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的立项根据国家计划,小卫星星座系统拟采用分步实施战略“十五”期间,采用“2+1”方案,即发射两颗光学小卫星和一颗合成孔径雷达小卫星,初步实现对灾害和环境进行监测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实施“4+4”方案,即发射四颗光学小卫星和四颗合成孔径雷达小卫星组成的星座,实现对我国及周边国家、地区灾害和环境的动态监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国际沟通与协作按照国家外事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发达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8.3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省(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9..5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第六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指挥系统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单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单位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单位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单位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单位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单位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单位备有防汛工具铁钺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管筐18个
七、严格防汛值班制度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单位安排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三)灾时票据准备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七)社会动员准备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第二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
4、各科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第三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