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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有限公司(以下“甲方”)与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转让有限公司(下称“S公司”)股权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物甲方将其拥有的S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第二条价款和支付方式
2.1甲方转让给乙方之股权价款折人民币万元;
2.2乙方以现金或其它等价物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3.1甲方责任和义务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3.2乙方责任和义务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c、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生效后,按照出资比例对s公司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第四条违约责任同意确认才能使用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滥使农药和其他有害农产品质量的化学、生物制剂,造成农产品不符食品卫生要求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生产的该批农产品
四、收割和交货条款:农产品的收割根据相应产品的播种期、气候、规格、品质要求等具体情况决定临近收割季节时,乙方应当将农事记录和相关农产品的成熟情况告诉甲方,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收割,并向乙方及时下达收购通知收割后的农产品应当及时装筐装载运送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通常情况下在甲方加工工场,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需要运送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因此增加运输费用的,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当清洁的运输工具运输,并予以固定,以避免挤压、污染农产品需要暂时停放时,应当停放在通风阴凉处,以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农产品没失、破损、变质、污染等风险责任,过磅交货前由乙方承担,过磅交货后由甲方承担
五、收购及验收条款乙方在基地上种植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应当全部交售给甲方,甲方必须全部收购收购时,甲方应当对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即时进行验收,检验合格的按品级确定收购价,并向乙方出具收购单检验不合格的,可以拒绝收购,但应向乙方说明理由对于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品级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降级收购,并与乙方协商后确定收购价,向乙方出具收购单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甲方也应即时检测不能即时检测的,应当在收购后天内检测收购后不能即时检测的农产品,甲方应当分户堆放,以区别来源由于无法区别来源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收购单价和价款结算条款:收购单价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在收购时协商确定家或者当地政府有收购保护价的,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购保护价甲方收购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后,应当即时付清价款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购单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见单后应当立即付款,不得打白条支付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价款在确定检测之日的次日支付;检测不合格的,甲方应将农产品交还给乙方,向乙方告诉处置意见,并可以拒付价款
七、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对产品的处理,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1不按本合同要求种植和交售农产品的,按每亩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种植的农产品不交售甲方,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按每亩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甲方另行临时采购的,临时采购价高于双方约定收购价部分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3迟延交售造成甲方另行采购的,甲方有权拒收因而造成甲方另行临时采购的,临时采购价高于双方约定收购价部分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4因施肥、农药和其他生物、化学制剂使用不当和田间管理不当,造成品质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的违约责任:1不按约定的要求提供种子种苗,造成乙方错过种植季节的,按每亩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提供的种子种苗不符要求的,应当及时补救,无法补救或者补救后,仍造成乙方绝收、减收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拒绝收购的,按每亩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以另行出售农产品乙方另行出售增加的费用和另行出售的价格低于约定的收购价的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4延迟收购的,每延迟一天按延迟收购部分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进行赔偿;
(5)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部分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进行赔偿;
(6)由于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种植要求存在严重差错,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条款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的或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地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住所:______住所: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
(五)合同编号: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番薯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规格收购价格番薯块茎直径不小于3厘米
0.6元/公斤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番薯应是加工红参薯干的专用品种,简称雨露号,并且符合GB18406—20《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番薯应品种统一,整体完好无损,不含泥块杂质,无畸形开裂、沙虫啃咬、腐烂变质的劣质薯块第三条种植、收购数量乙方应按照甲乙方要求种植一亩株,双方约定收购数量为公斤货第四条交货时间:合同订立的当年度一月一日共天内交第五条交货地点:,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包装标准甲方负责提供编织网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自行采购第七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现场对乙方的番薯进行当场检验,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薯块后计算重量;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日内现金支付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货款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0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一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乙方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终止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O收购方(盖章)种植方(盖章)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
(六)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根据购收方的需要,种植销售方为收购方种植下列农产品,并卖给收购方商品名称品种产地规格品级种植面积(亩)收购数量(公斤/亩)收购价格(元/公斤)上列农产品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5国家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2.行业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3.企业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4、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其标准代码为:,具体质量要求为
5.双方没有约定技术标准,或者在选定执行技术标准后,又在执行标准外提出特殊要求的,具体质量要求为(注:本单与农产品种植收购合同同时签订)收购方:种植销售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4.1甲方向乙方转让之股权如有瑕疵,应于发现瑕疵之日起十五日内消除该瑕疵,并向乙方支付万元违约金,乙方可暂停支付价款,待瑕疵消除之后恢复支付,瑕疵消除所费时日自付款期限中扣除;甲方未能在瑕疵发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之消除,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收取万元违约金
4.2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价款不再退还,并向乙方收取万元违约金第五条其它
5.1如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5.2本协议使用文字为中文,其它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有异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3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
(二)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桐松木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收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一年一月一日以前,向甲方交售杨桐松木数量为
2.甲方应按照收购时的市场价向乙方支付货款
3、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当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第二条质量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为:0由甲方按以上标准组织验收第三条交货地点及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在交货;乙方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__天内向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货款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违约自销而履行合同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交售的产品没有达到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改变交货时间、地点的,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第六条不可抗力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再由双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终止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O收购方(盖章)种植方(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
(三)甲方乙方立约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承诺.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籽油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注乙方收到籽种之日起付给甲方籽种款总数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追款交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萝卜条收购分四个等级,干品含水量不超过15%.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
5.00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035公分,价格
3.50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2530公分,价格
2.50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泥土、无杂质,长度在1525公分,价格
1.50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一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
4.00元/千克二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
3.00元/千克三级规格要求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
1.50元/千克
七、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收购萝卜条、丝,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做质量评定工作.按甲方提供的样品等级收购.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指导.
九、收购时限(按双方签订的时限),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结算单位为乙方.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地址:地址:胡瓜种植收购协议律师版
(四)甲方(收购方)乙方(种植销售方)甲方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乙方为农产品种植户经双方协商,乙方作为甲方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为甲方种植农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技术指导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收购乙方按约生产的农产品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条款乙方有适宜农产品种植土地___________在处,已经甲方确定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相应农产品收获收购季节结束,乙方在上述基地种植本合同附件一确定的农产品,由甲方按约收购农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规格、种植面积、收购数量、收购价格、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
二、种子种苗的供应条款:种子种苗的供应按下列第项确定:
1.由乙方自行在市场上采购;
2.由甲方有偿提供;
3.由甲方无偿提供;
4.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由甲方有偿提供的,种子种苗的价格应当在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中列明,种子种苗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规定支付5在取得种子种苗时一次支付;
2.在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
3.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全部种子种苗款在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甲方提供种子的,保证种子的发芽率达到%以上,达不到%由甲方补给种子,种子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甲方提供种苗的,保证种苗的成活率达到%以上,达不到%由甲方补给,成活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三、农产品的栽培和田间管理条款: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甲、乙双方应当在农产品的栽培、田间管理方面加强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农产品的种植资料,指定技术人员定期到乙方田间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按照相应农作物的栽培技术要求做好播种、肓苗、浇水、培土、除草、施肥、用药、除病虫害、收割和其他田间管理,并做好各项家事作业记录在种植过程中,乙方必须按规定施肥和使用农药,对农药的使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只能使用甲方规定的农药和用药要求若出现确需使用甲方规定以外的农药的,应事先商请甲方技术部门,经甲方技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