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公司工时制度确认单员工姓名身份证号部门岗位标准工时工作制-固标准工时工作制-弹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工时制度(勾定时间工作制选)
1、标准工时工作制,具体为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2、不定时工作制,即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和员工工作岗位的特点,员工应灵活和及时地履行其职责因为员工的不定时工作时间,员工特此确认与实行其他工时制的劳动者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执行有关加班费的规定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及综合计算周期应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4、员工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享有各种法定节假日和假期说明
5、员工确认,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具有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特点,或者由于员工工作时间无法根据标准工时进行计算,或者公司按照行业惯例对员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无论公司是否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均不影响本表单确认的员工工时制度效力
6、如果公司向政府部门申请就员工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特殊工时制度,员工特此同意充分配合甲方进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帮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同意该等申请的文件员工同意按照公司的要求执行特殊工时制度
7、员工确认,公司已为员工配备了必要的休息设施,并在签署本确认单时将工作场所中的休息设施的位置、使用注意事项等告知了员工本人确认并认可上述信息签字员工确认年月日。